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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3/11/1 14:56:43
目录/提纲:……
一、我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呈现六大特点
1、案件数量上升幅度较大
2、调解撤诉率不高
3、债务人缺席审判比例增多
4、借贷标的额明显上升
5、涉诉标的金额难以实际保护
6、申请保全措施比例高
二、民间借贷活跃及纠纷高发的原因
一是金融机构制度的限制是民间借贷存在的客观因素
二是民间闲置的资金是民间借贷存在的物质基础
三是民间融资程序简便易行为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提供了一定空间
四是借贷金额巨大已经影响到金融安全
1、在诉讼主体的构成上,通常有两种倾向
2、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规范性
三、我院审理借贷案件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调解力度
2、加快办案速度
3、加大保全和执行力度
4、制裁虚假诉讼
四、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思考和建议
1、依法保护支持合法民间借贷行为
2、组建区域性的小合作性质金融机构
3、合理规范民间借贷利息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5、依法惩治非法借贷行为
……
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

主席、各位委员:
今天,市政协主席、各位委员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院,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对此,我代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现将我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情况汇报如下。
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的借贷融资行为,这对于促进经济交往、实行互通相助、救难解急具有一定作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民间资本流通趋向频繁化和多样化,就我市而言,近年来,我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升高,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由此引发的民间借贷案件呈现出系列案件增多、标的额升高及审理难度加大等现象,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这类案件涉及群众利益和_,事关金融秩序和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引起关注,认真加以研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一、我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呈现六大特点
1、案件数量上升幅度较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直是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00万元的案件达到7件。
5、涉诉标的金额难以实际保护。结案诉讼标的金额有比立案标的金额低的情况。在债权人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通常要求欠款人支付本金及利息。而诉讼中,欠款人以拒付利息才能尽快还款为由,要求债权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为了尽快实现自身的债权,借款人往往做出妥协。今年以来,在我院审结的此类案件中,立案诉讼标的金额比结案标的金额低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16.5%。
6、申请保全措施比例高。申请财产保全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也是控制债务人财产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针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现象日益严重,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较少的状况,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比例提高,保全方式多样化。2008年以前,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数量每年均不超过6%,且保全方式多为冻结银行存款。从2008年至今,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比例已经高达10%左右,且申请保全方式也由过去单一的冻结银行存款拓展到查封房屋、扣押动产、停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冻结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有价证券多种方式。
二、民间借贷活跃及纠纷高发的原因
民间借贷纠纷日趋增多,并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通过案件审理,我们发现,这类纠纷增多是一个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效应。现阶段,民间借贷将长期存在并呈活跃发展态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金融机构制度的限制是民间借贷存在的客观因素。从目前情况看,正规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前有较长的审批程序,并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对还款期限规定严格。许多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抵押担保、资信条件等方面存在着劣势,达不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其为了生存与发展,转而寻求民间融资渠道,从而使得民间借贷市场日趋活跃。
二是民间闲置的资金是民间借贷存在的物质基础。大部分城乡居民的可用资金已有富余,而现有投资渠道狭窄。民间融资的趋利性使他们更愿意选择具有一定道德约束和信用基础的民间借贷,把剩余资金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来获取固定的收益。
三是民间融资程序简便易行为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提供了一定空间。民间借贷多数以信用为基础,大多无需公证、抵押、担保等手续,简单的口头或借条就可以实现资金的流转。民间借贷操作快捷,能够满足民间资金需求的季节性、高效性和受限制行业的资金需求。此外,许多中小企业经营不规范,习惯于现金支付及结算,这也为民间借贷的存在提供了一定空间。
四是借贷金额巨大已经影响到金融安全。有的借款数额高达数百万,资金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很容易出现问题和纠纷。有的放贷人为获取利差收入,设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较低利率的信贷资金,再以较高的利率转借出去。这种由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利率差而催生的贷款转借市场,由于银行并不了解贷款被转借的情况,而第三方都是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因而形成新的风险。另外,民间借贷中还常常隐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民间“标会”等非法金融活动,如我市发生在垛田非法集资一案,就严重影响了我市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由于上述四个因素,民间借贷在本地区范围将长期存在并呈活跃发展态势。而民间借贷纠纷高发的原因,既有借贷行为的不规范,又有当事人的诚信缺失。从我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情况看,具体表现为:
1、在诉讼主体的构成上,通常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借款人与出借人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可能是亲属、朋友,也可以是同事、同学等等,一般出借人出于帮助的心理。另一种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互不相识,通过中间人介绍借款,出借人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这类民间借贷中很多是以合法的形 ……(未完,全文共5361字,当前仅显示188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