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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在职工作人员参与居住地社区(村)建设服务活动接受社区(村)党组织监督制度

发表时间:2013/11/20 20:26:19

**县在职工作人员参与居住地社区(村)建设服务活动接受社区(村)党组织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在职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德的考核,加强社区(村)党组织对在职人员的监督力度,根据地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各单位(不含县委机要局、b_m局)在职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第二条 **县科级及以下在职工作人员在每年1月10日、7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8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为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未按照要求报到的在职工作人员,年度不予考核定等。
**县在职工作人员参与居住地社区(村)建设服务活动接受社区(村)党组织监督报到单

姓 名 性别

照片
政治面貌 族别
职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姓名
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位通讯地址
**县干部考核办联系电话 4532060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 4532060、15739212380
报到联系
监督内容 为深化社区(村)共驻共建工作,增强在职工作人员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村)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在职工作人员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到,参与居住地社区(村)各项建设服务活动,接受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的监督。



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县在职工作人员参与居住地社区(村)建设服务活动接受社区(村)党组织监督回执单

报到时间 年 月 ……(未完,全文共1246字,当前仅显示7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在职工作人员参与居住地社区(村)建设服务活动接受社区(村)党组织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