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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放火罪辩护词

发表时间:2014/3/3 8:53:13

精神病人放火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由我们担任被告人谢**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及庭前查阅有关案卷材料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认为,刑法中所说的“间歇性精神病”,是指具有间歇发作特点的精神病,包括躁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周期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等等。这也说说明,鉴定结论第一点中的躁狂发作就是一种间歇性精神病,即躁狂症。而鉴定结论中的第二点:即案发时正处于发病期。这就充分说明了被告人谢**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且在实施纵火行为时正处于间歇性精神病发病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没明文规定在发病期犯罪,应不应当承担责任,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被告人谢**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且在实施纵火焚烧公私财物时正处于发病期 ……(未完,全文共594字,当前仅显示3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精神病人放火罪辩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