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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14/3/11 20:44:11
目录/提纲:……
一、主要工作指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二)切实加强村卫生室(服务站)建设管理
(三)着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全面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
(六)积极开展机构各项创建工作
(七)大力推进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
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和省基层卫生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策略,以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_,着力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着力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全面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继续实施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以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持基层卫生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指标
   ——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综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时应用率达到7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规划内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公有业务用房比例、信息化建成率、紧密型(含六统一、两独立)一体化管理率及新农合定点率均达到70%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达到省定目标。
   ——以县(市)区为单位,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参加等级评审,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率达到80%以上,县域内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成应用4个以上。
   ——以县(市)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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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邻近行政村可合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一般行政村建卫生室的要求,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规划内村卫生室(服务站)业务用房公有比例达到70%以上。
   5.强化村卫生室(服务站)管理。继续推进政府办卫生服务站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继续抓好非政府办规划内村卫生室(服务站)“六统一、两独立”型一体化管理。继续加快规划内村卫生室(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新农合定点和信息化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规划内村卫生室(服务站)两类一体化管理率、新农合定点率和信息化建成率均要达到70%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达到省定目标。全面推行规划内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对规划外村卫生室管理,对不符合条件或存在严重医疗安全隐患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予以注销。
   6.落实村卫生室(服务站)的各项补助政策。对规划内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服务站),其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定点及一体化管理等,各地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补助政策予以落实,根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补助,以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发挥其积极性。
   (三)着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完善公卫项目实施网络。强化市、县区项目办和专业组职能,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和《**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关于贯彻2013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健全项目综合管理的经费保障、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项目办和专业组作用,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开展效果监测评估,抓好项目有效落实,确保项目综合达标率90%以上。
   8.强化居民健康体检和电子健康档案质量管理。继续做好以重点人群为主的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整合各类体检、归并相同项目,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确保60岁以上参合农民和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分别为65%、90%以上;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按照《**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控制评分细则(试行)》要求,对档案进行质量控制,并与电子病历摘要、妇幼、计免、计生等链接交换、整合共享。分步授权居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以开放促规范、促应用,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动态管理和实时应用。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以上,合格率90以上,实时应用率7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以上。
   9.加强主要慢性疾病的常态管理。重点强化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等病人的有效管理,注重控制效果。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的社区管理率均达到85%以上,规范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控制率分别达到40%及35%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50%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高危人群管理率均达到1‰以上,康复医学功能训练管理率50%以上,中小学生口腔保健覆盖率达到50%以上。
   10.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50元,并严格监管到位情况与规范使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规划内村卫生室(服务站)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工作,其承担的工作量按项目经费分配比例应达到人均12元以上,并逐步提高到40%。
   (四)加快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1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以辖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导向,以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为抓手,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常见病、慢性病、康复医疗和老年病等诊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急诊救治能力建设,加强中心卫生院的住院诊疗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联合病房、联合专科门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并发挥更大效益。落实国卫医发[2014]7号文件精神,做好市级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要求所有乡镇卫生院开设内、外、儿、妇、中、大五官科等一级临床学科,鼓励中心卫生院保持和发展适宜的二级临床学科与产科分娩、外科手术等专科专病服务;鼓励与残联、民政等部门合作,开展基层康复医疗、老年医养结合等有效实现形式;力争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的60%以上。继续加强医疗质控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抗生素处方比例控制在25%以下,静脉点滴处 ……(未完,全文共4729字,当前仅显示238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