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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

发表时间:2014/8/3 9:24:43
目录/提纲:……
第一、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的主要特征
第二、新型农村社区房屋不同于“小产权”房
第三、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的办理依据
第四、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具体操作
第五、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实施的意义
……
浅谈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
左林 河南省信阳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协调发展,是贯彻河南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
那么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呢?所谓新型农村社区,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而形成的新型社区。新农村社区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建设_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让农民主动到社区购房建房,交出原来的旧宅用于复耕。
当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正在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那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的落脚点就是房屋建设。随着我国普法教育逐步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已经逐步加强,_意识已经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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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与“小产权”房都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但是却有着许多差别。要区别新型农村社区房屋和“小产权”房,首先要清楚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是没有经过有关建设规划部门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开发建设并按商品房公开向社会销售的住房,属于国家禁止的违法建筑。这种房屋没有质量保证,没有合理的规划,土地来源不清,会存在很大的登记风险,这种房屋更不能登记发证。
然而,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的建设是通过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而批准建造的房屋,这种房屋是合法的,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造的,这与“小产权”房有着本质的区别 。
第三、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的办理依据
既然新型农村社区房屋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那么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的登记也应当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进行实施。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颁布实施,为农村房屋登记发证提供了法律依据。《物权法》第10条规定:“国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008年7月1日,国家建设部颁布实施了《房屋登记办法》,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发证,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新型农村社区房屋,是经过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合法建筑,可以登记发证。
第四、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具体操作
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流程可以按照《房屋登记办法》中第四章关于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内容规定操作。办理新型农村社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房屋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应包括: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工程竣工验收证明;6. 房屋测绘平面图;7. 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8. 符合新型农村房屋的鉴定或认定材料;9、其他必要材料。
其工作流程可分为1、申请;2、受理;3、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4、审核;5、记载于登记簿;6、发证。
第五、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实施的意义
新型农村社区的房屋建设,不仅仅迅速改变农民的居住条件,而且必然伴随着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必然促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土地制度、财政金融政策等方面的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农村经济社会的一场深刻变革,此项工作充分考虑到了群众意愿、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并且也会产生一定积极社会效果 。
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是为了进一步维护新型农村社区农民的切身利益,许多农民都希望手里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只有那 ……(未完,全文共2483字,当前仅显示157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谈新型农村社区房屋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