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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2015年_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书及考核标准

发表时间:2015/3/18 21:05:20

市直机关2015年_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书及考核标准

为贯彻落实_、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建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部门、单位党委(组)、领导班子(机关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全面推进机关_建设。根据《中国_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15年市直机关_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高举__伟大旗帜,以_理论、“_”_想、_为指导,深入学习_的__、_全会和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强_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机关_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党委(组)、领导班子(机关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使机关_各级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满意、走在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前头,为美丽幸福新铜陵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织考核、党员评议相结合,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工作台帐、个别访谈、群众座谈、填写考评表等形式进行。
3.考核程序:
(1)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委(组)、领导班子(机关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对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于当年12月15日前向工委组织部提交自查报告(同时报送自查分值表)。
(2)市直机关工委成立考核小组对机关部门、单位党委(组)、领导班子(机关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资料进行审查,对自评分进行核实。
(3)根据市委加强党建责任制考核要求和市目标考核安排,就党委(组)、领导班子落实党建责任制组织进行述职评议。必要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进行反馈。
(4)被考核部门、单位党委(组)、领导班子(机关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上报工委组织部。
五、考核结果
考核按总分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六、附则
1.本考核标准适用于机关部门、单位党委(组)、领导班子(机关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工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参照此责任书执行。
2.本考核标准由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_铜陵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日


责任书签字

单 位 名 称:
党委(组)、领导班子负责人:
市 直 机 关 工 委 负 责 人:


市直机关党建目标责任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参考

领导重视党建工作情况
(25分)

领导重视党建工作情况
(25分) 建立并履行党组(党委)
抓机关_工作责任制
(4分) (1)党组(党委)建立机关_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机关_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 未建立机关_工作责任制的扣4分。
(1)建立了机关_工作责任制但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工作任务安排不具体的,扣2分。
(2)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未将履行机关_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内容的扣1分。
(3)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未将履行机关_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本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的扣1分。
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6分) (2)党组(党委)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听取2次工作汇报,讨论、研究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将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列入部门及所属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4 (1)机关党建工作未列入党组(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
(2)党组(党委)未听取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的扣2分。
(3)党建工作未列入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的扣1分。
(3)党组(党委)成员带头参加机关_活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 党组(党委)成员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会(活动)次数少于6次的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15分)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15分) (4)贯彻《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设置机关_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不断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 4 (1)机关党委、总支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副书记的、支部未明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扣2分。
(2)党组织活动经费得不到落实的扣1分。
(3)党员活动室(机关书屋)应建未建、建设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5)机关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副书记)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本单位有关研究部署部门重要工作任务、机关自身建设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等会议。 2 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工作者未能列席上述会议,每少1次扣0.5分,扣 ……(未完,全文共6178字,当前仅显示21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直机关2015年_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书及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