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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斯密的价值进化思想

发表时间:2015/4/19 11:12:57

论文:斯密的价值进化思想

【内容提要】 在经济学说史中,学者们大都批评亚当·斯密的价值理论是二重的。本文通过对价值属性的分析证明,斯密使用两种价值规定分别说明两种社会的产品价值是正确的思路,是价值进化思想的反映。当然,斯密的每一种价值规定都有缺陷。虽然早期的社会流行着“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思想,但他却不应该把劳动量规定为当时的产品价值。斯密分析文明社会的价值时,把工资与利润看成价值的源泉完全符合逻辑要求,但是,他把地租看成价值的源泉却违背了逻辑。

关键词:价值进化思想,交换的主导思想,交换的辅助要求

一、斯密的价值理论不是二重的
根据经济学说史可知,自十九世纪开始,亚当·斯密的价值理论就受到了责难。经济学家们普遍指责他的价值理论是二重的或二元的,因为他在《国富论》中既阐述了劳动量决定产品价值的观点,又阐述了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共同决定产品价值的观点。其实,斯密的这种变化是有道理的,不应该被指责为二重的或二元的价值理论。

1 二重的含义

通常,二重的含义是指人们用两种标准去评判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事物,但是,这是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在时间或地域不同的条件下,评判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事物完全可以使用不同的标准;例如,在古代中国,上山打死老虎会被社会视为英雄;而在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现代中国,上山打死老虎就会成为犯人。
如果斯密的意思是说,相同的产品在同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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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因素决定,那就是对那劳动垫付工资并提供材料的资本的利润。”(《国富论》上卷,第42页)显然,斯密认为,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后,“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指导思想已去不复返了,劳动量再也没有理由单独决定商品的价值了。这是斯密的伟大创举,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斯密的价值理论大体上是在交换的指导思想可以改变的事实上建立起来的,因此,斯密的价值理论根本不是什么二重的或二元的。由于交换思想的改变就是人类思想意识的进化,因此,斯密的价值理论实际上就是价值进化思想的反映。他的价值进化思想可与83年后才问世的生物进化思想相媲美,斯密应该象达尔文那样得到社会的尊敬。斯密创造两种价值规定的思路不但不应该受到指责,而且还应该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主导思想。

二、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存在错误

1 劳动量不是价值量

亚当·斯密指出:“在资本积累与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例如,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一头鹿所需要的劳动,那末,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所以,一般地说,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日劳动的生产物,两点钟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点钟劳动的生产物,这是很自然的”(《国富论》上卷,第42页)。不难看出,斯密仅仅因为初期野蛮的社会流行着“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指导思想,便认为产品的价值应该是产品耗费的劳动量。其实,这是过于简单的推理,已经违背了逻辑。
斯密认为,最早的货币直接由劳动产品承担,按着这个正确的观点分析,在初期野蛮的社会里,商品与货币这两种产品交换时也要遵守“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假设某种商品与货币所含的劳动量都按相同的比例减少了,那么,该商品能换到的货币数量就不应该减少。因此,该商品的价格不一定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由于这种假设不能导致价格偏离价值,因此,该商品的价值也不一定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既然如此,产品的价值怎么会表现为产品耗费的劳动量呢?

2 商品的价值与货币的价值

不难分析,斯密和他的前辈们一样,在给价值下定义时,仅仅注意到商品与商品之间的交换,没有考虑到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交换。其实,早期产品的价值应该等于产品耗费的劳动量乘以货币的劳动效率,具体公式如下所示,

一定数量的货币
早期产品的价值 = 产品耗费的劳动量*———————————————— (1)
该数量货币耗费的劳动量

在“等量的劳动耗费互相交换”的条件下,如果某件产品能与“一定数量的货币”互相交换,那么,不仅该产品的价格应该等于“一定数量的货币”,而且该产品与“一定数量的货币”还应该耗费相等的劳动量。根据初等代数的基本运算规律分析,该产品的价格与该“产品耗费的劳动量”之比应该等于“一定数量的货币”与“该数量货币耗费的劳动量”之比。既然如此,产品的价格就应该由上述方程式的右边关系式决定。由右边关系式决定的价格与供求关系没有联系,这样的价格肯定不是随着市场供求波动而波动的市场价格,而应该是产品的价值。显然,价值的计量单位一定是货币单位,不可能是劳动量单位。斯密把劳动量规定为价值量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他忽视了货币的劳动效率影响价值的作用。
斯密所说的“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日劳动的生产物”公式(1)中完全可以得到验证。因此,他把劳动量规定为产品的价值过于简单了,劳动量不过是决定价值的因素之一。
当然,公式(1)反映的价值是没有物化劳动的商品价值,如果要反映有物化劳动的商品价值,那么,可以顺着这个思路继续研究。由于本文课题的限制,这个研究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

3 价值的计量单位应该是货币单位

从公式(1)中还可以看出,价值的计量单位应该是货币单位。
自古希腊开始,人们就开始试探着用价值与价格比较高低的办法,借以判断价格是否存在欺诈;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思想家们认为,商人高于公平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属于欺诈,应给予法律上的警告。随着历史的发展,公平价格的概念逐步演变成价值的称呼。显然,研究价值的初衷就是允许价值与价格之间比较高低。既然如此,价值与价格的计量单位就必须相同,都应该是货币单位。自亚当·斯密开始,人们又开始用价值与价格比较高低的办法,借以判断商品的供求关系。这样的价值也应该与价格一样,用货币单位计量。然而,斯密却与配第等许多前辈一样,仍用时间单位计量产品的价值,这样的价值怎么能与价格比较高低呢?这等于用长度与重量比较高低,违背了最基本的常识。其实,不论什么学科,只要变量之间可以比较,那么,这些变量必然有相同的计量单位。既然价格的计量单位是货币单位,那么,价值的计量单位也一定是货币单位,否则,价值一定是错误的。

4 价值不应该是价格波动的中心

斯密认为,价值是价格波动的中心,供大于求,价格低于价值;供小于求,价 ……(未完,全文共9760字,当前仅显示266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斯密的价值进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