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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镇江市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5/4/25 15:45:16
目录/提纲:……
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1
(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1
(二)东部地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2
(三)酸雨监测3
(四)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4
(一)国控和重点流域水质监测5
(二)省控地表水例行监测7
(三)市控地表水例行监测8
(四)主要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监测9
(五)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11
(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水质监督监测12
(七)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监测14
(八)市区河流底泥监测14
(九)开展区域内水环境质量月度分析15
(一)地表水生物监测15
(二)水产品中残毒残留监测17
(三)城市环境空气生物监测17
(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18
五、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20
七、污染物监督监测27
(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27
(二)国家和省级重金属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30
(三)镇江市辐射污染源监督监测33
(一)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36
(二)乡镇饮用水地水质监测(15504XX)38
(三)地表水环境考核断面监督监测(15502XX)38
(四)太湖流域考核断面监督监测(15505XX)41
(五)镇江市城市河流专项监测(15506XX)42
(六)镇江市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15511XX)42
(七)丹徒区高资地区异味调查(15515XX)43
(八)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
2015年镇江市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〇一五年三月
目 录
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1
(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1
(二)东部地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2
(三)酸雨监测 3
(四)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4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5
(一)国控和重点流域水质监测 5
(二)省控地表水例行监测 7
(三) 市控地表水例行监测 8
(四)主要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9
(五)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11
(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水质监督监测 12
(七)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监测 14
(八)市区河流底泥监测 14
(九)开展区域内水环境质量月度分析 15
三、生物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15
(一)地表水生物监测 15
(二)水产品中残毒残留监测 17
(三)城市环境空气生物监测 17
(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18
四、声环境质量监测 19
五、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20
六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25
七、污染物监督监测 27
(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27
(二)国家和省级重金属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 30
(三)镇江市辐射污染源监督监测 33
八、辐射环境监测 35
八、专项监测任务 36
(一)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 36
(二)乡镇饮用水地水质监测(15504**) 38
(三)地表水环境考核断面监督监测(15502**) 38
(四)太湖流域考核断面监督监测(15505**) 41
(五)镇江市城市河流专项监测(15506**) 42
(六)镇江市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15511**) 42
(七)丹徒区高资地区异味调查(15515**) 43
(八)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44
十、注意事项 44

依照2015年国家、省、市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1、监测范围和监测指标
镇江市区4个国控站点、县(市、区)6个自动站,其中丹阳2个、句容2个、扬中2个。监测点位和监测指标详见表1。
表1 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监测点位和监测指标
地区 站点名称 监测指标
镇江市 市疾控中心(国控点) SO2、NO、NO2、NO*、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能见度
职教中心(国控点)
新区办事处(国控点)
丹徒环境监测站(国控点)
丹阳 环境监测站(省控点) SO2、NO、NO2、NO*、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
自来水公司(市控点)
句容 房家坝(省控点、创模考核点)
消防指挥中心(创模考核点)
扬中 扬中市环保局(省控点)
扬中市高级中学(市控点)

2、监测要求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3、质量保证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环境空气PM2.5和PM10自动监测有关问题的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的要求执行。
4、臭氧溯源要求
市中心站预警室每年第四季度将各自质量保证实验室内臭氧校准设备(含紫外光度计和臭氧发生器)送至省中心进行臭氧一级标准溯源。每季度使用经省中心传递后的臭氧校准设备对辖区内国控站点内臭氧发生器或紫外光度计进行臭氧二级标准传递,编写传递工作报告,并于下一季度10日前报送至省中心大气部。辖市监测站每年至少两次将臭氧校准设备(含紫外光度计和臭氧发生器)送市中心站进行臭氧二级标准传递,市中心站预警室人员和辖市技术人员共同编写臭氧传递工作报告,并由市中心站统一报送至省中心大气部。
5、报送要求
各辖市监测站每日上午10时前做好前一日(1点至24点)各站点的数据审核,每日下午15点前做好当日(0点至14点)各站点数据审核工作。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74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扬中市环保局 √ √
21 321182 773 扬中市邮政局 √ √
22 321182 774 扬中市人防办   √
23 321182 775 扬中市高级中学   √
24 321182 777 扬中市中医院   √
2、 监测时间
每月监测,每月数据从1号至月底。
3、质量保证
按《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有关要求执行。
4、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同“酸雨监测”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一)国控和重点流域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总计15个监测点位,其中包括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和13个重点流域考核断面。其中镇江市区11个,丹阳2个、扬中2个 。监测断面见表4。
表4 国控和重点流域水质监测点位一览表
序号 所在地 所处流域 河流名称 重点流域监控功能(列表中打“勾”表示)
断面
名称 国控断面 长江干流断面 入江河流控制断面
1 镇江 太湖流域 京杭运河 谏壁桥   √
2 镇江 长江流域 长江 焦山尾 √ √  
3 镇江 长江流域 京杭运河 三岔河   √
4 镇江 长江流域 运粮河 新河桥   √
5 镇江 长江流域 运粮河 永庆桥   √
6 镇江 长江流域 京杭运河 京口闸   √
7 镇江 长江流域 长江干流 龙门口 √  
8 镇江 长江流域 团结河 葛村桥   √
9 镇江 长江流域 长江干流 青龙山 √  
10 镇江 长江流域 捆山河 新港桥   √
11 镇江 太湖流域 京杭运河 辛丰镇 √    
12 丹阳 太湖流域 九曲河 林家闸   √
13 丹阳 太湖流域 京杭运河 吕城 √    
14 扬中 长江流域 扬中河渠 联丰大港   √
15 扬中 长江流域 扬中河渠 新坝大港     √
2、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基本项目24项。河流水质加测电导率、流量与流向,属于湖库的出入湖河流口加测透明度和叶绿素a;湖库加测水位、透明度、叶绿素a。
3、监测频次与时间
每月1~10日。
4、质量保证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5、数据填报格式
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则填写“-检出限”, 检测限应该满足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值的1/4;未监测则填写“-1”,并写明原因;如监测断面水质异常,必须在分析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上报省中心水质部,同时开展加密监测,加密监测结果一并上报。(县站同时上报市中心站业务室)
6、数据上报时间
县(市)站当月13日前报市中心站业务室
市中心站当月16日前报省中心水质部。
(二)省控地表水例行监测
1. 监测范围
对全市24个省控断面进行监测,其中镇江市区12个、丹阳4个、扬中4个、句容2个、丹徒2个;点位参见表5,河道疏浚断流暂时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应及时向省厅正式申请停测,待停测断面恢复流量后当月应开始监测。
表5 省控地表水监测点位一览表
序号 所属地区 断面(点位)名称 所在河流(湖库) 功能区水质目标 所在流域
1 镇江市 谏壁桥 京杭运河(江南运河) IV 长江
2 三岔河 京杭运河(江南运河) IV 长江
3 新港桥 捆山河 III 长江
4 葛村桥 团结河 III 长江
5 新河桥 运粮河 III 长江
6 永庆桥 运粮河 III 长江
7 焦山尾 长江 II 长江
8 龙门口 长江 II 长江
9 青龙山 长江 II 长江
10 三号码头 长江镇江段 III 长江
11 丹徒镇 京杭运河(古运河) III 长江
12 京口闸 京杭运河(古运河) III 长江
13 镇江市丹徒区 辛丰镇 京杭运河(江南运河) III 太湖
14 宝埝桥 通济河 III 太湖
15 丹阳市 前塍庄 丹金溧漕河 III 太湖
16 吕城 京杭运河(江南运河) III 太湖
17 王家桥 京杭运河(江南运河) III 太湖
18 林家闸 九曲河 III 长江
19 句容市 三岔桥 句容河 IV 长江
20 兆文山 句容河 IV 长江
21 扬中市 联丰大港 扬中河渠 III 长江
22 新坝大港 扬中河渠 III 长江
23 二墩港 长江 II 长江
24 轮船港 长江夹江 II 长江
2. 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24项。河流加测电导率、流量与流向;湖库加测水位、透明度、叶绿素a。
3. 监测频次与时间
单月(1、3、5、7、9、11月)上旬监测。
4. 质量保证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5. 数据填报格式
与国控断面相同。
按照省中心地表水数据库入库格式要求填报,断面名称必须与正式文件公布的断面名称一致。
6. 数据上报时间
县(市)站单月13日前报市中心站业务室
市中心站单月16日前将监测数据、报告报省中心水质部。
(三) 市控地表水例行监测
对全市市控(除国控、省控)断面进行监测,点位(不包括国控、省控断面)共40个,其中镇江市区10个、丹阳10个、扬中6个、句容10个、丹徒4个,参见表6。
表6 市控地表水例行监测点位一览表
序号 所属地区 河流(湖库)名称 断面(点位)名称
1 镇江 玉带河 江大
2 团结河 老孩溪桥
3 捆山河 捆山河桥
4 捆山河 华山泵房2#
5 京杭运河(古运河) 南水桥
6 虹桥港 虹桥港闸
7 光明河 五里(肾病医院)
8 丁卯团结河 丁卯团结桥
9 抽水引河 燕舞桥
10 长江镇江段 五峰山
11 丹阳 战备河 东岗桥
12 香草河 巨村
13 太平河 太平桥
14 九曲河 访仙桥
15 九曲河 翻水站
16 京杭运河(江南运河) 宝塔湾
17 京杭运河(江南运河) 人民桥
18 京杭运河(江南运河) 练湖砖瓦厂
19 鹤溪河 蒋士镇
20 超飘港 立新桥
21 句容 长江镇江段 大道河
22 中河 团结桥
23 袁相河 小庄
24 北河 二圣北桥
25 洛阳河 华仑桥
26 句容河 房家坝
27 句容河 南门桥
28 句容河 蚊防所
29 便民河入口 南梗
30 南河 葛村西桥
31 扬中 扬中河渠 二墩港闸内
32 扬中河渠 沙家港闸内
33 扬中河渠 扬 子 桥
34 长江夹江 栏杆桥
35 长江夹江 沙家港
36 长江镇江段 西来桥
37 丹徒区 通济河 后亭桥
38 通济河 埝坡桥
39 胜利桥 枫庄桥
40 长江 沙渚港
2. 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基本项目24项。河流加测电导率、流量、流向。
3. 监测频次与时间
每季度一次,(3、5、9、11月)上旬监测。
4. 质量保证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5. 数据填报格式
与国控断面相同。
6. 数据上报时间
县(市)站和市中心站分析室监测当月25日前,报市中心站业务室。
市中心站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下半年的监测数据报省中心水质部。

(四)主要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 监测范围
市中心站、县(市)站开展对主要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主要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见表7。




表7 主要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一览表
序号 地区 河流(湖库)名称 水源地名称 断面(点位)名称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
1 镇江 长江 长江征润州水源地 金(西)山水厂取水口   √
2 长江 长江征润州水源地 金山湖(备用水源地)    
3 长江 沙渚港(预警断面)
4 丹阳 长江 长江丹阳江心洲水源地 丹阳自来水厂取水口 √  
5 扬中 长江 长江扬中二墩港水源地 扬中自来水二厂取水口 √  
6 句容 北山水库 句容北山水库水源地 北山水库取水口 √  
7 句容水库 句容水库水源地 句容水库取水口 √  
2. 监测项目
常规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和表2的监测项目,以及表3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金山湖备用水源、句容北山水库、句容水库等湖库型加测透明度、叶绿素a;同时上报水源地当月取水水量(水量不得缺项)。
全分析: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80个特定项目纳入监测范围,共109项;(参见《关于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的通知》环函〔2005〕47号文)
3. 监测频次与时间
常规监测:市中心站、县(市)对饮用水源地每月1~10日采样监测一次,
全分析:市中心站、县(市)于6月组织对辖区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
如遇水源地水质异常情况特别是有毒有害指标超标时,必须在实验室数据出来后2小时内上报省中心水质部,同时立即开展加密监测,加密监测结果与例行监测结果同时上报。
4. 质量保证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5. 数据上报格式、上报方式与时间
数据上报格式与国控断面相同。
县(市)站每月13日前报市中心站业务室;市中心站每月16日前将监测数据、报告报省中心水质部。
县(市)站于8月20日前将全分析监测数据和报告报市中心站业务室;市中心站于8月31日前将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报省中心水质部。

(五)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1、监测范围
全市共有17个水质自动站,其中太湖流域自动站10个、饮用水源水地以及预警水质自动站6个、备用水源地1个。其中市区5个、丹阳6个、句容5个、扬中1个。名单见表8。
表8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点位一览表
序号 托管站名称 站点名称 河流名称 类型 备注
1 镇江市环境监测站 谏壁桥 京杭大运河 太湖 省级投资
2 句容市环境监测站 兔东桥 幸福河 太湖
3 小庄 袁相河 太湖
4 念儿桥 跃进河 太湖
5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 林家闸 九曲河 太湖
6 王家桥 京杭大运河 太湖
7 吕城 京杭大运河 太湖
8 前塍庄 京杭大运河 太湖
9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金西水厂 长江 饮用水源 市级投资
10 水源水上游预警站 长江 饮用水源
11 长江与南京交界处 长江 饮用水源
12 金山湖备用水源地 金山湖 备用水源地
13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 九里 香草河 太湖
14 句容市环境监测站 华仑桥 洛阳河 太湖
15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 江心洲取水口 长江 饮用水源 县级投资
16 句容市环境监测站 北山水库 北山水库 饮用水源
17 扬中市环境监测站 二墩港取水口 长江 饮用水源

2、监测指标
根据各自动站点监测指标情况而定,其中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以及太湖流域的总磷、总氮为必测项目;饮用水源地已配置的特征监测因子需要全部开展监测。
3、监测时间
按照水质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有关规定,每天0:00、4:00、8:00、12:00、16:00和20:00进行采样分析,即每4小时进行一次采样分析,部分站点根据需要可增加至2小时一次。
4、质量保证
按照《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总站水字〔2007〕182 号)、《江苏省水质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09〕416号)有关要求,对自动站数据实行三级审核,每周对自动站质控巡查,每月开展水样比对,对第三方运营单位监督考核等。
5、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1)水质周报
省级投资水质自动站:市中心站和县(市)站每周一中午12:00之前按省中心要求报送水质周报至省中心水质部;市中心站同时报送征润州水源地水质周报,在征润州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搬迁过程中,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每周报送一次。县(市)站同时报送到市中心站预警室。
市级和县级投资:市中心站、县(市)站每周一中午12:00之前编制辖区内市、县投资水质自动站水质周报。县(市)站报送到市中心站预警室。
市中心站预警室收集全市太湖流域和饮用水质自动站数据,每周发布水质周报。
(2)水质月报
预警室每月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上月的太湖流域自动站水质月报及水源水自动监测水质月报上报业务室。
(3)质控月报
市中心站、县(市)站每月上报辖区内省级投资水质自动站运营管理和质控考核情况,并将比对监测结果通过省中心质控软件统一上报。其中各县(市)辖区中非省建站(丹阳九里、句容华伦桥、句容北山水库、扬中二墩港)月度运营管理和比对考核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送到市中心站预警室。
(3)应急监测快报
水质自动站捕获到水质异常变化,监测指标浓度大幅飙升时,及时上报应急监测快报。

(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水质监督监测
1、监测范围
33个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地表水水质监测评价断面,点位详见表9。





表9 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水质监督监测点位一览表
序号 所属地区 所在河流(湖库) 断面(点位)名称
1 镇江市 长江外江 焦山尾
2 镇江市 古运河 南水桥
3 镇江市 长江内江 三号码头
4 镇江市 京杭大运河 三岔河
5 镇江市 京杭大运河 谏壁桥
6 镇江市 长江外江 龙门口
7 镇江市 古运河 京口闸
8 镇江市 运粮河 新河桥
9 镇江市 运粮河 永庆桥
12 镇江市 长江外江 青龙山
13 镇江市 团结河 葛村桥
14 镇江市 捆山河 新港桥
10 镇江市 京杭大运河 辛丰 ……(未完,全文共42922字,当前仅显示77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5年镇江市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