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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构建研究

发表时间:2015/5/17 14:30:57
目录/提纲:……
一、引言
二、数据来源和调查方法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机制及存在问题
(一)利益联结机制薄弱
(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利益分配制度及决定因素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的异化
五、结论和对策建议
(一)建立以社(会)员为主体的、明晰的产权制度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和民主管理制度
(三)创新、完善以盈余返还为主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加大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力度
……
论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构建研究
——对江苏72个合作组织的调查分析

内容提要:经济利益是农民合作的基础和纽带,也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构建合理的利益机制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从对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地调查资料入手,对于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影响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合理的利益机制,没有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不能形成对于农民社员的有效激励,是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和不稳定的根本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不健全,在于外部环境不完善和农民社员自身素质和能力较低而导致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产权构成和组织管理方面的异化。建立完善以盈余返还为主的利益机制,必须建立以社(会)员为主体的、明晰的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和民主管理制度,同时,政府要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力度。
关键词: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构建
一、引言
合作经济组织是作为惠顾者(顾客)的社员联合所有、由社员民主管理和控制、其利益在使用的基础上取得并公平分配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合作经济组织与一般企业的本质区别是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特征是:在控制权方面,以一人一票为基础,由社员(惠顾者)民主管理和控制;在所有权方面,资产由惠顾者以公平的方式提供;在利益分配方面,按惠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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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成果虽然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机理和内部制度安排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孙亚范,2006;徐旭初,2005),但都缺乏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的系统研究。鉴于此,本文从对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地调查资料人手,对于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的现状、缺陷和原因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数据来源和调查方法
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对于江苏省7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状况、组织特点、产权构造、利益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数据来源和调查方法是:(1)2005年12月7日至9日,江苏省农林厅在淮安市举办全省“四有”合作组织负责人培训班,课题组利用此次机会,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收回68份问卷,获得有效问卷48份,并对部分负责人进行了访谈;(2)课题组在2006年2月至8月对南通市、扬州市、靖江市、宿迁市、徐州市、苏州市的24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典型调查,获得了24份有效问卷。72个调查对象是合作社的社长、理事长或专业协会的会长等,都是合作组织的负责人。
值得说明的是,我们选取的调查对象绝大多数是江苏省“四有”农民合作组织,其余少部分也是各地发展运行较好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因此,这些组织的发展状况和组织管理应该明显高于全省的整体平均水平。我们选取这些组织作为调查对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1)目前,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处在初创阶段,相当一部分组织内部利益关系松散,只是简单的信息和技术交流,还有一些组织已经不能开展活动,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由于这些组织发展水平和层次太低,没有建立基本的合作制度和机制,与规范的合作社存在太大差距,在利益机制的建立方面研究价值不大。(2)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江苏省委、省政府2004年提出开展“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建活动,即努力建设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4年和2005年,全省评定和命名了124个省级“四有”组织,并加强了对这些组织的财政扶持和业务指导。因此,从总体上看,“四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地示范性合作经济组织,在产权构造、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方面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和创新,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他们的发展对于全省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些组织自身也包含多种模式、多样类型和多个发展层次,在利益机制的建立方面更具有代表性和研究价值,而且在这些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其它发展水平较低的组织也存在,我们通过对于这些组织进行调查分析,来探讨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的建立更具有合理性。
2000年以来,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据江苏省农业部门统计,到2005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6010个,其中专业协会3910个,专业合作社2100个,分别占65%和35%,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186万人,带动农户284万户,带动农户占全部农户的的18%。2005年与2002年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加了578个,增长10.64%,2002至2005年三年内,年平均增长3.55%。
我们调查的72个样本中,专业协会33个,专业合作社39个,分别占样本总数的45.83%和54.17%。72个合作组织中,有61个为省级“四有”合作组织,占全省124个“四有”合作组织的49.2%,占调查样本的84.7%。本文中使用的数据只是此次调查的部分数据。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机制及存在问题
根据我们对于江苏7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调查结果的分析,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利益联结机制薄弱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由社员共同投资入股和共同分享合作收益的利益共同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社员之间基本的利益联结方式是为社员提供社会化服务,产权联结和盈余返还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利益联结机制的_,而目前江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利益松散,利益联结机制薄弱。
1.社员股金制度不健全,社员之间缺乏紧密的产权联结
关于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条件,在7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72.2%的合作组织要求达到一定的种植或养殖规模,25%的合作组织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12.5%的合作组织要求缴纳社员身份股金,13.9%的合作组织没有具体条件要求。以上结果表明,即使是这些较为规范的合作组织,也只有12.5%的合作组织建立了社员股金制度,而其余87.5%的合作组织由于没有建立社员股金制度,它们可能是内部没有资金合作的松散的社团组织,也可能是由少数创办人共同投资建立的合伙企业或由依托的单位与个别社员共同投资建立的股份制企业。
表1 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条件
加入合作组织的条件 频数 选择百分比(%) 样本百分比(%)
达到一定的种养规模 52 58.4 72.2
缴纳会费 18 20.2 25.0
缴纳社员身份股金 9 10.1 12.5
没有以上要求 10 11.2 13.9
总计 89 100.0 123.6
2.利益联结方式以松散型为主,绝大多数组织没有实行盈余返还
由表可知,在7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有59.7%实行了保护价收购;31.9%制定了最低 ……(未完,全文共15905字,当前仅显示286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机制构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