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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农民个体特征及其对土地调整意愿影响研究

发表时间:2015/6/8 12:53:48
目录/提纲:……
一、引言
二、文献评论
三、估计方法
四、数据描述与计量检验
(一)数据来源
(二)数据描述
(二)估计结果
(三)估计结果分析
五、结论与涵义
……
论文:农民个体特征及其对土地调整意愿影响研究
——基于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实证研究

摘要:本文使用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运用mlogit模型估计了农民个体特征对土地调整意愿的影响。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1)土地是外出打工农民的最后保障,随着年龄的增加农民倾向于不进行土地调整,外出打工农民和年老农民轻易不会放弃土地,这意味着土地的保障功能和农民存在“恋土情节”将长期存在;(2)土地调整过程中的干部利益说目前情况下并不存在;(3)农业税费改革和土地未来价值的凸显,使得农民人均耕地占有量越少,越倾向于土地调整;(4)农民及其家庭收入增多使得农民倾向不调整土地;(5)农村医疗和养老保障功能体系的建立会降低农民土地调整倾向。鉴于与农民收入相关的因素在影响农民土地调整意愿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研究的政策建议是,政府应尽其所能,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关键词:农民;个体特征;土地调整;土地制度;mlogit估计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s how farmer’s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 and land reallocations using a sample of 1682 farmers from CGSS 2006. Our empirical analysis yields several findings. First, the land is farmer’s final safeguard. Along with age increase, farmers favor in does not make the land reallocations, this means that the land’s safeguard function and “love land” would long-standing. Second, in the now land tenure, cadre b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3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实践意义所在。

二、文献评论

学术界关于农村土地调整问题的研究,最普遍的观点是产权学派的分析,认为中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与界定清晰的私有产权相比,农村土地产权具有“残缺”性,因而具体的实践中,农民往往被忽略在“集体”以外,从而导致农村土地纠纷不断。从产权学派理论出发,我们很容易得到这样的结论,即土地调整越多意味着土地所有的个人化程度越低,从而降低了家庭对其土地进行投资的激励。其结果是,长期的动态效率收到损害(Li, Rozelle and Brandt, 1998;Cater and Yao, 1999)。除此之外,关于农地调整还有几种比较典型的理论,如干部寻租说(Johnson,1995)[在Johnson的分析中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村民偏好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但是大多数的调查显示,偏好土地调整的远大于偏好稳定的。最近的案例(申端锋,2006)研究也表明,随着农民个体土地权力的强化,村组干部的土地权力已经逐年弱化,目前的土地调整更多的表现为农户自身的理性选择。]、交易费用说(龚启圣和周飞舟,1999),市场替代说(Brandt et al,2002;张红宇,2002)等等。这些理论学说从不同的视角对土地调整的原因和动机进行了归纳,给后续研究提供了很多有益启示。
目前对土地调整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土地调整的后果,农民土地调整的意愿以及影响土地调整的因素。
基于产权学派的观点,研究者通常把土地调整的后果与地权稳定性联系在一起,并认为农村土地配置制度存在农地稳定性效应(Feder and Onchan,1987;Besley,1995),而土地调整导致农户土地产权的不稳定,使农民预期在下一次土地调整中无法拥有现有的土地,从而降低了农户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的积极性,最终影响土地的生产潜力和农村经济增长(Wen,1995)。姚洋(1998)使用浙江和江西两省的微观数据的研究表明,地权的不稳定性和对土地交易权的限制对土地产出率具有负面影响,影响的渠道是降低了要素配置效率和减少对土地的长期投入。Brandt et al. (2002)的研究表明,在土地频繁调整的村庄,农户使用有机肥的密集度相对调整不频繁的更低一些。许庆和章元(2005)将农户的长期投资分为“与特定地块不相连的长期投资”以及“与特定地块相连的长期投资”两类,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土地调整对这两类长期投资的影响是不同的,他们认为“减人减地”是农户的第一类长期投资大幅度下降,而“增人增地”对农户的第一类长期投资没有什么影响。除了对土地的长期投资的影响,还有研究者认为土地调整会使农民因为担心在土地调整中分不到土地而不敢外出打工,从而影响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农民非农就业和农民收入(Yao,2000, 2004)。
尽管理论研究表明土地调整对长期投资有负面作用。但是一些研究却表明,在更多情况下,农户自发要求进行土地调整是农民对公平的诉求,或者是保证集体生存而作的一种集体理性选择,因此土地调整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可能被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功能对提高长期效率的贡献所全部或部分抵消,对土地长期投资产生显著影响的更多的是来自非农收入而非土地调整(姚洋,2000;陈铁和孟令杰,2007)。Kung(2000, 2007)认为,中国农民已经接受了按人地比例进行边际调整的惯例,在土地制度没有发生大的变革情况下,这种惯例向农民传递了一个信息,即他们可以在未来耕种相同的地块,所以,从逻辑上讲,这对于农民的投资积极性并不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土地调整特别是“小调整”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许没有理论分析中所认为的那样严重。
关于土地调整的研究的后两个方面。许多学者做过出色的研究。Turner et al(1998)应用集体决策的“理性模型”的分析表明,在土地市场不活跃或不存在的情况下,行政性的土地调整代替了土地市场的作用,在人口增长较快或非农就业机会较多的地方,土地调整的可能性就越大。Kung(2000, 2002)对贵州湄潭土地改革试点的案例研究就发现非农就业机会少、新增人口没有被分配土地和租入土地的农户一般支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土地调整。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土地调整发生的概率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耕种土地的收入在全部收入中的比重差别较大,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来说,来自非农就业的收入远远高于土地经营收入,土地调整的边际收益比较低,农户对土地调整的愿望就不强烈;而对于主要靠耕种土地收入来维持生活的落后地区农村,土地调整的边际收益就比较大,人多地少的农户家庭就倾向于土地调整(赵阳,2007)。龚启圣和刘守英(1998)认为农户热衷于土地调整这种偏好,原因是集体所有制下土地只能被均分的制度约束和土地社会保障功能。
实证研究也验证了某些理论和案例研究得出的结论。秦晖(1997)对浙江、湖南、陕西等6省8县的考察发现,他所走访的农户中,有38%的不同意土地调整,选择调整的有37%[支持土地定期调整的中包括三个调整时间段,其中选择调整时间在20年以上的占7%,选择10年左右的占14%,选择3-5年的占16%。详见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03-104页。]。廖洪乐(2002,2003)利用Logit模型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对6省36个样本村的824户农民家庭和90个村民小组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有83.5%的农户认为应该根据人口变化调地,但是一旦满足一定条件后,上面的83.5%的农户中很多农户的调地意愿就发生了变化。他认为有很多因素可能对农户的调地意愿产生影响,如农户家庭的人口结构、果园种植面积、农户家庭收入结构、外出就业机会、土地长期投入的多少等等。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代表当地经济、资源状况和非村组干部户意愿的指标在土地调整影响中显著,而村干部调地行为指标并不显著。此外,他的研究还发现在不同的村组之间农民土地调整意愿有很大差异。Loren Brandt et al(2004)的研究表明,旨在确保人人都能获得土地的再分配假说只能解释全部土地再分配行为的一小部分,其他影响土地调整的因素包括完成配额、保持平等获得土地的愿望、缺失的租赁市场和地方领导的寻租行为等。叶剑平等(2005)对17个省份的调查表明,反对不再调整土地的农民占总样本的22.5%,还有36%的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因此他认为,政府应严格界定“土地调整”的范围。杨学成等(2008)对1995-2008年山东省农地使用的调查显示,有38.6%的人赞成严禁土地调整,反对的有29.8%,无所谓的有19.6%,说不清的占12%。他们认为,必须正视和妥善处理国家规制与农民习惯的冲突,从农村土地调整禁而不止的实际出发,政府应做的事情是:一是严格控制土地调整的频率和规模;二是对土地调整的办法和实施过程给予严格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少数人特别是村干部在土地调整中以权谋私,维护农村土地分配的公平与稳定。另外,有研究者认为土地是否进行调整,应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人口变动具体对待,土地调整有利于缓解无地人口的状况(龚为纲,200 ……(未完,全文共21145字,当前仅显示38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农民个体特征及其对土地调整意愿影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