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执法/法律/法制/>>正文

论文:选择性执法与潜在违法者行为

发表时间:2015/6/14 11:45:21
目录/提纲:……
一、前言
二、基本模型
(一)执法者反应函数
(二)潜在违法者反应函数
(三)均衡解
三、动态模型
(一)假设条件
(二)模型建立
(三)均衡解
四、观测力度对均衡的影响
五、结论
……
研究领域:法律与经济学
论文:选择性执法与潜在违法者行为

内容提要:在最优化执法理论框架下,已有文献在静态条件下分析了选择性执法行为。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执法者与潜在违法者间的动态博弈过程。论文试图证明,执法的选择性,意味着潜在违法者可以投入资源学习、了解执法者的偏好函数,并以相应的策略行为应对执法者。潜在违法者的策略行为,既是对资源的浪费,也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关键词:选择性执法,潜在违法者,执法成本
Selective Law-enforcement and the Actions of Potential Illegal Agent

Abstract:In the framework of optimal law enforcement theory, the e*isted literature have analyzed the acts of selective law-enforcement under the static conditions. In this paper, we use incomplete information dynamic game model to analyze the process of dynamic game between the enforcer and the potential illegal agent. We attempt to prove that the selectivity of enforc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0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本文运用相关博弈模型,分析选择性执法的后果。论文将执法者和潜在违法者(及其他公众)视为对局中的两个局中人,各自有其相应的支付函数。首先通过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说明选择性执法会改变在完全执法条件下对违法者的执法概率及违法成本,从而改变潜在违法者的违法程度以及违法数量。进而,运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执法者与潜在违法者间的动态博弈过程。执法的选择性,意味着执法行为是非随机的,从而潜在违法者可以通过投入学习资源,获取相关执法行为信息,并以此修正自己的行为,偏离在随机执法框架下的最优行为。此类机会主义行为,一方面带来资源的无效率配置,将本该用于生产和消费的资源,耗费于观察、分析和预测执法者效用函数及政治、社会情势;另一方面,执法者由于自身行为被潜在违法者所了解,从而在博弈中处于被动地位,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选择性的程度,使法律公信力遭受损害。
迫于情势的选择性执法,在实现执法者当前目标的同时,也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法治社会的建立。因此,应该尽力减少甚至消除选择性执法,以真正实现法律对社会行为的规范。
二、基本模型
Polinsky和Shavell(2000, 2006)提出执法者通过选择执法支出(或者相应的侦探概率、惩罚的水平、监禁的时间和实施责任的标准)最大化社会福利。在法律优化的情况下,执法者的最优选择是以一定的概率随机执法,此时,均衡的违法程度和违法数量即为受到直接执法成本限制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违法程度和违法数量。但当法律本身不优,或者由于社会形势的变化,原来优化的法律对经济发展、_起到了阻碍作用时,执法者的最优选择就是选择性执法,即为减少间接执法成本对社会福利的影响,而根据情势变化在执法实践中做出的选择性调整,或放松甚至放弃执法,或过度、运动式执法。
Becker(1968)、Kaplow和Shavell(1999)、Polinsky和Shavell(2000, 2006)等人将社会福利定义为包括社会所有成员(也包括违法者)的收益和成本在内的社会福利。为了便于模型的阐释,我们这里假设执法者想达到的社会福利不考虑违法者的收益和成本,也不包括由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执法而得到社会公众支持带来的法律公信力的提升。即将社会福利定义为排除违法者收益的经济绩效增加、就业增加或_程度增加等意义上的社会福利。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法者的执法目标是社会福利和法律公信力提升的福利之和最大。这一假设也同时排除了执法者本人由于个人效用函数最大化而采取设租等行为的干扰(杨晓维,1994;Lambsdorff,2002;周黎安,2004),以及执法者和执法者所代表的社会(国家)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在法律制定不优的前提下,执法者的执法目标是双重的,一方面,放松甚至放弃执法,或者过度甚至运动式执法以增进社会福利,例如,促使GDP增长、解决就业和维护_等;另一方面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执法,以提升法律的公信力。这两个目标相互冲突,使执法者处境两难。所以执法者只好根据当期的效用函数有意识地选择不同的执法方式。
在这些假设下,我们将执法者的执法目标抽象为选择性执法而带来的经济增长和_等社会福利增加和完全执法而带来的法律公信力的提升。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执法者和潜在违法者[ 潜在违法者在本文有时简称为主体,即潜在违法主体,包括所有有违法动机、受到法律约束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或者组织。]之间的博弈过程。
(一)执法者反应函数
设为执法[ 完全执法的结果就是文献里所说的为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在直接执法成本约束下,按照法律规定而随机执法。如果执法投入足够大,执法概率就是1,即严格执法。]程度,,当时代表执法者完全执法;当时代表执法者完全无视法律存在而选择性执法;那么,就是执法者选择性执法的程度(执法偏离度)。同时设为潜在违法者在执法者完全执法条件下的违法程度,即在现行法律约束下且执法者完全执法下,潜在违法者效用最大时的违法程度;表示在选择性执法情况下的最优违法程度,即执法者根据自己效用函数改变执法概率和惩罚力度以后,潜在违法者效用最大时的违法程度。则表示由选择性执法带来的潜在违法者违法行为的偏离程度(违法偏离度)。在法律制定不优或者执法目标根据情势变化的情况下,不完全执法(选择性执法)可以带来社会福利的增进,设代表由此产生的社会福利增量,一方面受完全执法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受违法偏离程度的影响。
如果发现违法者违法就按照法律给予处罚,按照上面的假定会降低社会福利(或者说没有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和选择性执法程度正相关,即选择性执法程度越大,的值越大。同时和违法者的违法偏离程度正相关,即违法偏离度越大,的值也越大,一种极端情况是大家都不无偏离,则选择性执法的收益为0。因此我们可以将社会福利这个执法者效用函数中的重要变量表示为
(1)
其中,表示社会福利,表示执法者的完全执法程度,a表示潜在违法者的违法偏离度;由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是完全执法程度的减函数,是潜在违法者违法偏离度的增函数。
如果执法者只注重社会福利的增长,放松执法或者过度执法,法律的公信力就会受到影响,我们假设公众对立法持支持态度,即对完全执法持支持态度,所以完全执法程度越大,法律的公信力越高,反之,则越低。而且,违法者的违法偏离度在反方向影响法律的公信力,即违法偏离度越高,法律的公信力越低。设代表法律的公信力,则和完全执法程度、潜在违法者的违法偏离度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未完,全文共16583字,当前仅显示298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选择性执法与潜在违法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