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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讲稿:如何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上)

发表时间:2015/11/12 12:37:39
目录/提纲:……
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重要意义、作用
(一)为什么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_中的“关键少数”
(二)领导干部当好“关键少数”的标准和基本要求
(三)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的体现
(四)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存在的不足
……
干部学习讲稿:如何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上)
刘春
_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大家好,我们这一讲座的主题是《如何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我们知道,今年2月2号,_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___全会决定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在全面推进依法_的进程中,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命题。所以,在全面推进依法_中,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_的方方面面都充当着突出的、重要的引领地位,_提出命题应该说给我们领导干部队伍,尤其是我们领导干部队伍中的各位同志提出了一个重大任务,这就是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_这个进程中,作为关键少数怎么样做好、当好这个带头人,这个命题摆在每一位领导干部的面前。
所以,围绕这个命题,这讲座我们分两大方面内容,第一大方面,那就是在全面推进依法_中,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重要意义、重要作用。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如何当好这个“关键少数”,这两大方面的内容。
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重要意义、作用
(一)为什么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_中的“关键少数”
首先第一个大问题,为什么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_中的关键少数,这是第一个大问题。我们来谈为什么,今年2月2号,_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班学习___全会决定精神的研讨中,在研讨中的重要讲话_是这么说的,他说:“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_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神,这是第一大标志。这是所谓法_家和非法_家、法治社会和非法治社会的首要区别。法_家和非法_家、法治社会和非法治社会的区别不在于前面的这些人都是法律专家,后面这些人不懂法,不是那意思,是什么?是前面的这个法_家、法治社会里的人有尊重法律的精神和意识,他既对法律有敬畏感,而后面的非法_家、非法治社会的人,在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上他没有形成敬畏和尊重,对法律不尊重,甚至可有可无,以一种忽视、轻慢这种态度对待法治。我们可想而知,人在精神状态上不尊重法治,不敬畏法律,那他在行动上能守法吗?不可能。所以一个社会对你的社会成员也好,对你的国民也好,首要要求是你可以不懂法,你也可以不精通法,但是你不能不敬畏法治,这是第一大要求。
但是为了让所有的公民和社会成员都敬畏法治、尊重法律,总得有人带头吧。这个带头人是谁?就是领导干部。大家知道,敬畏法律和尊重法律,那从来都不可能自发形成。从来都不可能,它要通过法治效果、法治环境的引导,以及大量切实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的解决,直接、间接的引领,带领他形成这样的意识。而在这中间,就我们所说的,什么法治环境,各行各业的人碰到了法律问题怎么解决,谁来解决,就是我们这些领导包括法官、检察官、这个长那个书记这不就是关键少数吗,你们能够严格依法办事,让别人看到法治在我们领导干部身上,就体现出一种敬畏感,非常尊重、神圣的,大家看到了,也体会到了,这不就自觉不自觉、直接间接地跟着我们领导干部的方向走吗?这不就是对全社会发生引领作用,推动大家潜移默化形成我要尊重法律、我要敬畏法律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你看,领导干部在这里面起的是模范带头作用。我们每一个人,包括我们领导干部自身,你可以不是法律专家,但是不能不尊重法律、不敬畏法律,要做到这一点,领导干部既要做好模范,带好头,这有利于全社会形成。从这个角度讲,领导干部不就是关键少数吗,你是少数不假,不关键吗?所以_2月2号的讲话给我们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的第一个要求和标准,就是要做尊法的模范,这是第一,提出要求了,这是一个标识。
那第二个模范,或者第二个标准是什么?_他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叫做什么?带头了解法律,带头掌握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就是学习,学法的模范也是一个高标准的任务,为什么?你真得学呀,真的掌握、真的了解。咱们第一个讲了,第一个叫尊法,而且我前面讲了,你不一定非得是法律专家,但你得尊重和敬畏法律。学法严格地说,也不是说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成为法律专家。也不在这。学法的意义是什么?因为我们各行各业的领导干部都掌握着特定的权力,承担某方面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而现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依据什么,以什么作为评估标准?不就是法律吗?不论是文化、教育、卫生、贸易、外交、涉外,还是军事国防,我们看哪个领域没有法?都有法,这就决定每个领域的管理工作、提供的服务工作,都要依法办事、依法运行、依法提供服务。那好了你作为领导服务管理部门的领导们,你自己是不是应该了解和掌握你业务范围内的法律知识?不言而喻,是必然的。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对自己分管的领域、部门的法治、基本精神、基本知识、基本规定他一窃不通的人能领导好工作,不可能。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习法律、做学法的模范,首先要从你的实际工作要求出发,从实际出发、从服务群众的需要出发来学法。
当然这里面就带来一个问题,你学来学去,比如我是管教育的,我作为一个领导,教育局局长,我是不是一定要做《教育法》的标兵呢?那不见得,不一定。我们在这里说的是学法,主要是指我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分管一块,提供教育管理,给人民群众提供教育产品,怎么办呢?我可以不是《教育法》的专家,但是我不能不懂《教育法》,就前面怎么讲,国家教育法治从《宪法》到中小学教育,大学学位管理、学生、研究生的培养这块,多多少少基本精神、基本规定、基本知识,那得了解,这就是_讲的那得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了解法律就是我要懂、要知道,我可以不是这个领域里的大专家,可以不是,但是我不能对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规定一窃不通、不懂,这不行。领导干部要带动我们这个部门、这支队伍提供管理、提供服务的这些公职人员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这就是学习,所以说在这方面带头,要当学法的模范。学法的模范怎么当?这个模范必须是在_中体现出来,自己悄悄地学或者说我学习好,那不行,你学习法律、掌握法律,还能发挥一种引领作用,什么引领作用呢?你不能光自己学、自己掌握,那不行。你要是个群众、一般干部,那可以,作为领导不行,为什么?领导,领导得带着大家学。所以,学习法律里必然带来我们领导干部承担巨大的带团队的责任,带领大家一起学,这个标准应该说高于一般干部,高于一般群众,你得发挥带头作用。
至于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习法律的具体手段和形式,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他可能有一定的区别,也不能盲目的相互生搬硬套,照抄照搬,但是都有特定的方式、特定的学习方法。你比如我们领导干部学习法治中,从文本学习来看,比如案例学习,我们当领导的能不能够在单位成为剖析我们这个领域、这个部门典型法律案例的专家 ……(未完,全文共15126字,当前仅显示27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讲稿:如何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