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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发表时间:2016/1/21 17:09:08

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提高教育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紧紧围绕区两委、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和区教育局的重要工作,充分调动全区教育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及时准确地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和新闻宣传在推动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实现教育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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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向《**日报》、《**日报》、《人民日报》;《**教育报》、《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投稿,要主动与媒体记者联系,争取他们的关注和支持。
2.被区网站、《**日报》关注**区专版、区教育局网站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1分。
3.被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网站)采用的稿件,专题报道每篇计 5分,短讯、图片新闻等每条2分。
4.被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网站)采用的信息稿件,专题报道每篇计10分,短讯、图片新闻等每条4分。
5.被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网站)采用的信息稿件,专题报道每篇计20分,短讯、图片新闻等每条10分。
在综合类、生活类等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按照相应级别得分折半赋分。通过广播电视媒体播出的稿件需有媒体的稿件使用通知单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奖惩办法
1.实行宣传工作考评制度,以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得分高低为依据,对重视教育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相应通讯员,分别授予“全区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稿低于3篇的不得授予先进单位和个人)。“全区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按区级成绩奖对待,同时择优推荐上报市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市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按市级成绩奖对待。
2.凡报送虚假、失实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给予全区通报批评。未经领导把关审阅发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施办法
1.区教 ……(未完,全文共1287字,当前仅显示8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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