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农业/农业讲话/综治/改革/改革开放/年终总结/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正文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报告2篇

发表时间:2016/1/23 15:56:47
目录/提纲:……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三、任务落实
(一)农业水权分配
(三)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四)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五)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六)工程建设
四、资金筹措和使用
五、政策措施
六、存在问题
七、政策建议
(二)将农田水利工程纳入国家基础设施
一、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是**县水利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县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措施
三、改革效果
四、启示
五、建议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深化水利_改革
(二)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报告2篇

深化水利改革经验交流材料
——**201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报告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2014年国家选定我区**县、**市、鄯善县、温泉县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市)。项目区主要以经济作物为主,其中:粮食作物(主要为玉米)占21.25%,经济作物(主要为棉花、葡萄)占78.75%,试点面积为7.79万亩,涉及7个村镇,总人口数14975人,受益农户3607户。各示范项目已实施完毕,建成通水并通过验收。
**县隶属**回族自治州,位于天山中段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全县耕地面积145万亩。项目区位于大丰镇红柳塘村和十八户村,采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灌溉水源,地表水属于**河灌区,项目区耕地面积21165亩,主要种植棉花,现有农户530户,人口2042人。改革前,项目区农业供水价格为0.047元/m3,仅达到2010年供水成本42%。
温泉县隶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处**西北边睡,准噶尔盆地西北边缘,是一个农牧结合的多民族聚居的边境县,全县耕地面积57万亩。项目区位于查干屯格乡闹汉浩秀村,该村现有农户210户,人口850人,灌溉面积1.0058万亩,主要种植玉米等粮食作物,灌溉水源为阿尔夏提水库。改革前,项目区农业供水价格为0.039元/m3,仅达到2010 供水成本26.35%。
**市隶属**地区,位于东天山南部,地跨东天山南北,是**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中心,全市耕地面积70.14万亩。项目区位于大泉湾乡二道城村和三道城村,两村现有农户582户,人口2761人,耕地面积267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0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015年项目区所在的县(市)以2010年成本水价为基础,**县、鄯善县、温泉县农业基本水价达到成本水价70%左右,加上0.006-0.024元/m3末级渠系水价,构成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县、鄯善县、**市(按电费折算)、温泉县二轮承包地定额内终端水价分别为0.132元/m3,0.17元/m3,0.14元/m3,0.11元/m3。**县现行农业执行水价水平较改革前提高66%,温泉县提高166.67%。
**市试点区为纯井灌区,尊重农民生产管理习惯,机井为用水户自建,折旧、维修养护费等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电费由供电部门直接收取,试点区只收取末端水价0.02元/m3,核算的末级渠系运行成本0.015元/m3,水费已达到补偿成本适当盈利水平。
试点县(市)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二轮承包土地和非二轮承包土地之间土地性质不同,实行了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二轮土地开征了水资源费和资源水价。综合计算农业水价水平,四个试点县(市)水费收入均已达到微利水平。
2.分类水价制度
**县、鄯善县、**市项目区内作物主要为棉花、葡萄、大枣及制种玉米等经济作物;温泉县项目区内主要作物玉米等粮食作物,均因作物单一不制定分类水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二轮承包土地和非二轮承包土地之间土地性质不同,实行了分类水价,非二轮承包土地**县按照成本水价2倍,即0.216元/m3征收,水资源费按照0.1元/m3,水资源补偿费0.1元/m3征收;鄯善县基本水价0.15元/m3,非二轮承包地0.21元/m3,同时执行0.03元/m3水资源费和0.23元/m3水资源补偿费;**市对非二轮承包地定额内按0.015元/m3征收水资源费,超定额按2倍,0.03元/m3征收;温泉县对非二轮承包地按成本水价3倍,0.318元/m3征收。
3.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四个试点县(市)均制定了详细的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县规定超定额用水按照成本水价的2倍征收,即0.24元/m3。鄯善县规定超定额用水按成本水价征收,即0.23元/m3。**市规定超定额用水不足50%、50%到1倍、1倍以上的分别按照规定水价1.5倍、2倍和2.5倍的标准征收。同时对超定额用水征收0.015元/m3的水资源费。温泉县规定超定额用水不足50%、50%到1倍、1倍以上的分别按照执行水价1.5倍、2倍和2.5倍的标准征收。
4.水费收取情况
四个试点县(市)水费均采取灌前预付水费制度,从预交情况看,水费计收工作开展顺利,收取率达到100%。
(三)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1、精准补贴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水价农业综合改革试点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建设通知》的要求,**县、鄯善县、**市项目区以经济作物为主,不需建立精准补贴机制;温泉县以粮食作物为主,现行水价完全可以满足工程运行维护且根据近两年执行情况,所缴水费在农民用水户承受范围之内,可暂不建立精准补贴机制。
2、节水奖励
四个试点县(市)均建立了节水奖励机制,且资金来源可靠,项目区目前已落实的资金主要包括县(市)公共财政预算补贴、从预收取的水费、水资源费计提等。
四个试点县(市)农业节水工作起步较早,节水补贴和奖励政策已实施多年,主要以对节水工程和节水农户奖补为主,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奖补力度,制定水权回购和节水量奖励政策。主要包括:**县计划从2015年征收的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末级渠系维护费计提25%,预计2015年全县落实2070万元,示范区落实节水奖励资金532万元。鄯善县对二轮承包地农民使用滴灌在定额内节约的水量,县政府按照0.61元/m3的标准进行回购(鄯政办发〔2015〕5号),项目区落实节水奖励资金140万元。**市政府出台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节水奖励政策(试行)》(哈市府办发〔2015〕14号),对定额内节约水量100m3以内、100-150m3、150m3以上的,分别给予0.05元、0.08元、0.1元/m3的奖励,在用水周期结束后,核对农户用水量,利用水资源费返还资金兑现奖励资金,同时建立了政府回购机制,对农民用水户定额内节约且交易不出去的水量,由政府按照0.1元/m3的标准进行回购,项目区落实节水奖励资金23万元。温泉县印发了《农业节水奖励办法》(温政办发〔2015〕16号),对定额内节约水量按照0.11元/m3的标准对农民用水户进行奖励,项目区落实节水奖励资金10万元。节水量奖励发放计划在本轮灌溉期结束或年终,统一结算发放,并举办发放仪式,增强政策示范宣传力度。
(四)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四个试点县(市)用水合作组织均已在县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温泉县)登记注册,全程参与项目区工程建设和用水管理。建设过程中,用水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开展前期调查,参与项目申报;参与水价调整方案讨论;协调工程建设有关事宜,对建设全程监督把关,选举协会会员代表进行工程监工,填报监工单,参与工程验收;与基层水管所配水员协商调配水问题;制定用水户协会工程建设与管护办法,参与工程管护等。总体而言,用水合作组织运行规范,基本实现了自主管理,在试点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温泉县项目区成立了聚民心节水用水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开展灌溉、排水服务外,还实行了农资、种植、销售的统一管理。
(五)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确了末级渠系管护任务由协会负责。**市项目区机井证66本、**县、温泉县、鄯善县项目工程经过县级验收后,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移交产权并签订管护责任书。
(六)工程建设
项目区于2015年3月底开工建设,试点县(市)按照批复的201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 ……(未完,全文共12806字,当前仅显示304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报告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