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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六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6/1/31 11:10:23
目录/提纲:……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政府主导、部门主推,普法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一是建立可依的工作体系
二是制定可循的工作规划
三是落实可靠的工作保障
(二)围绕主体、丰富载体,普法工作覆盖有点有面
(三)突出重点、培植亮点,普法工作内容有声有色
一是打造普法阵地
二是注重法治文化
三是营造普法氛围
(四)普治并重、宣教并举,普法工作目标有始有终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推进司法公正
三是推进基层自治
四是推进普法惠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有不到位
(二)进度进展略显不平衡
(三)整体合力表现不协调
(四)基础工作仍有不完善
一是普法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
三、工作建议
(一)突出组织领导,在普法保障上要进一步加强
(二)抓住重点对象,在普法范围上要进一步拓展
(三)坚持依法治理,在普法环境上要进一步优化
(四)完善长效机制,在普法成效上要进一步提升
……
关于全区“六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我们内司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于4月22日下午、5月8日上午分别组织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部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对全区“六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政府主导、部门主推,普法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一是建立可依的工作体系。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全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扩大参与部门,充实专业人才,明确职能任务,落实联席制度。各部门也根据要求建立完善相应的普法网络。二是制定可循的工作规划。制定出台《全区“六五”普法规划》,作为整个普法活动的纲领。每年,区普法办还根据区情实际和普法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对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进行进一步明确。三是落实可靠的工作保障。在经费保障上,区政府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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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等各种“纪念日”强化集中宣传,5年来全区共组织各类普法活动1200余场次;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工具,开辟了邗江社区矫正公众微信号、邗江警方微博等知名的普法宣传教育专栏。
(四)普治并重、宣教并举,普法工作目标有始有终。
把提升法治邗江建设整体水平,作为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加以推进。一是推进依法行政。率先成立全市首家区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创新推行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团体管理模式”,梳理明确行_力清单千余项。二是推进司法公正。大力推行以公开、公正、公信为内涵的阳光司法,增强司法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_改革。三是推进基层自治。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政社互动”,有效提升了基层自治的活力。四是推进普法惠民。把普法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发挥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切实维护了全区_。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自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区上下法治意识不断强化,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有不到位。
少数领导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思想上有松动疲劳厌战情绪,仅满足完成“规定动作”,存在“用则学、不用则不学”被动应付现象,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个别领导干部和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互推诿等不良现象依然存在,挫伤了群众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信心;社会上的不文明、不守法陋习没有及时纠正,导致部分群众遇事“信访不信法”,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一些干部和群众过分看重工作实绩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办事情、论成效的惯用标准,觉得普法工作费时又费力,所以其主动性不够,不愿积极参与。
(二)进度进展略显不平衡。
总体表现为:城市好于农村、学校好于企业。有的部门、镇(街道)、社区、学校的普法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并不断创新载体开展活动,而有的还仅停留搭张桌子、发个单子、拉个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上,普法工作难以入脑入心。在普法对象上,公务员和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多,而农民、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机会相对较少。此外,少数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受师资力量等条件所限,普法存在有间断、不正常现象;一些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自身不愿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普法工作,普法工作未制度化、规范化,随意性较大,存在普法死角和依法治理空白点。
(三)整体合力表现不协调。
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有的镇(街道)、部门片面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工作被动,缺少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各相关单位也还存在“各自为政”,唱“独角戏”,主要侧重法律条文内容灌输,没有突出法律基本精神和内涵、法律具体操作和应用的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单一,形式呆板,互动不足,新媒体、网络等在普法过程中的作用未能完全突显。坚持经常化、长期性普法宣传的较少,普法培训和考试也存在形式化的倾向,针对如何消除普法盲区,化解缠访闹访现象缺乏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
(四)基础工作仍有不完善。
一是普法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虽然各级都成立了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但只是“挂名”多,“履职”少。而且现行的普法考评细则尚不健全,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导致普法工作“失之于软”,务虚而不务实。二是普法经费保障不足,有的镇(街道)、部门未按照上级要求,将普法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普法宣传工作硬件上缺乏设备和科技投入,加之普法人员队伍建设薄弱,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客观上影响了普法工作 ……(未完,全文共3980字,当前仅显示20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全区“六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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