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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6/2/19 21:15:01
目录/提纲:……
8、其他合法来源
(一)生活救助标准:500元—2000元
(二)医疗救助标准:1000元至6000元
3、每年最高救助金额6000元
(三)助学帮扶救助标准:
1、救助对象为因子女上高中、中专及大学造成困难的职工
4、具体救助标准参照省总工会每年下发的“金秋助学”相关文件
(四)职业培训
(六)法律援助
(一)困难职工申请
5、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
(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核实
5、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答复
(三)市总工会分管主席审核并拟定帮扶意见
(四)对拟救助的对象,帮扶中心将其情况在市总工会网站公示
(五)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
(六)帮扶资金发放
……
**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5年11月2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管好用好职工帮扶中心的资金,更好的为职工群众办好实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中华_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_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总工会[2009]36号)和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
第二条 专项资金来源:
1、_财政下拨的专项帮扶资金;
2、省财政下拨的专项帮扶资金;
3、省总工会下拨的帮扶资金;
4、市财政划拨的专项帮扶资金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难职工帮扶中心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招聘会、各类技能培训班,组织在档困难职工参加。
(6)临时救助:对特殊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建立临时困难职工档案,到市总工会按相关规定申请。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 帮扶资金发放标准:
(一)生活救助标准:500元—2000元
1、救助对象为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十分困难的职工,视其情况给予生活救助500元。
2、救助对象为享受低保或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低保边缘户,但由于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生活救助1000元。
3、救助对象为意外致困户,由于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生活救助2000元。
4、特殊情况的救助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或特事特批。
5、凡对在档困难职工进行批量帮扶或全覆盖帮扶时,帮扶中心需特定批量帮扶或全覆盖帮扶活动方案,提交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医疗救助标准:1000元至6000元
救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患慢性疾病或患大(重)病(如:癌症、心脑血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肿瘤病、肺病)造成困难的,根据本人或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和住院治疗费用情况确定医疗救助标准:
1、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慢性疾病没有住院治疗的,门诊药品费用发票数额2000元上(含2000元)的(有效期内可以累积),给予1000元救助。
2、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住院治疗的,经医保结算后,个人自付部分2000元为起付点,即个人自付部分2000元以上(含2000元)才能进入医疗救助金支付范围。提供相关医疗费用清单证明等),可申请医疗救助,按申请人年内自付医疗费用总额5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6000元。
3、每年最高救助金额6000元。
4、特殊情况的救助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或特事特批。
(三)助学帮扶救助标准:
1、救助对象为因子女上高中、中专及大学造成困难的职工。
2、助学救助标准根据当年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生每年不得超过十个月基本生活费用总额,具体救助金额在“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明确规定。
3、特殊情况的救助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或特事特批。
4、具体救助标准参照省总工会每年下发的“金秋助学”相关文件。
(四)职业培训
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方案,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实施。
(五)职业介绍
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织下岗困难职工及下岗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参加市总工会、市就业局、市人社局举办的招聘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40元补助。
(六)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救助标准按照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七)临时救助:对特殊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生活难于维持的困难职工,建立临时困难职工档案,可视情况给予100元—6000元一次性临时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6000元。
救助标准为:1、因特殊原因或突发意外灾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可给予2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金。2、对因子女上学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暂时特别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临时助学救助金,具体金额不超过每年省总工会下发的金秋助学标准3、对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给予自付费用部分2000元以上(含2000元)总额40%的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60 ……(未完,全文共3740字,当前仅显示18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