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司法/工作体会/>>正文

加强司法所考核之我见

发表时间:2006/1/9 17:56:48
目录/提纲:……
一是考核内容要明晰
二是考核指标要具体明确
三是考核方法要便于操作
二是增强考核标准中定性与定量的结合
三是增加争先进位和创服务型机关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
一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二是建立考核反馈机制
三是建立考核回访机制
……
强化对司法所的考核是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日益强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今天,我们越来越认识到考核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同时,我们也越来越清醒地看到在新时期创新考核思路、完善考核办法的重要意义。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充分运用考核这一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个新的课题。经过几年的考核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⒈加快了司法所的制度化建设。
  我县从年司法所成立之初就尝试对司法所进行百分考核,至今已有年之久,从运行情况看,考核工作作为司法所管理的中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实不够。
  对司法所的年度百分考核是年度评价司法所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础。但在考核中,轻平时考核,未能真正做到真抓实管;平时考核的标准不具体,未能如实的体现绩效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检查、督促不到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考核的作用。
  ⒉考核测评的科学化程度不够。
  我们把司法所的考核按照司法所八项职能分成了几大项内容。但在具体内容的确定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考核工作中“定性多,定量少”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我们的考核未能根据考核对象的类型、层次及其工作性质的不同,因事制宜,针对性、科学性、指导性的程度尚不能完全符合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
  ⒊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发挥不够。
  考核的目的在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的合理使用,能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影响力,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然而,由于司法行政现有的管理_,考核制度虽然在“奖优惩劣”方面有了一些突破,但做得还不尽到位。这些现象使考核的作用受到了一定的削弱。
  围绕几年来在考核工作中的有益尝试,在新时期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司法所考核工作。笔者认为:
  ⒈进一步规范平时考核工作。
  实践证明,平时考核必须形成规章,在平时考核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考核内容要明晰。平时考核内容应以职能发挥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强化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考核指标要具体明确。务虚与务实相结合,宽严得当、公平合理。一方面要对考核分配一定的标准分值,另一方面也要突出加分、扣分的项目要素。三是考核方法要便于操作。平时考核时段以月度或季度为限,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工作台帐,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平时考核资料,使年度考核考之有据。
  ⒉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在司法所考核中至关重要,对司法所工作有很强的导向性,一是增强考核标准的针对性,不能简单地把司法所职能分成几条,而是应针对每年的工作重点,确定不同的考核重点。二是增强考核标准中定性与定量的结合。要尽量使考核指标具体化、数量化。三是增加争先进位和创服务型机关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将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落实到考核上来
  ⒊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的“三个机制”。
  考核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反馈机制和回访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构筑完整的年度考核体系,才能真正有助于司法所职能的发挥。一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要建立考核结果与奖金分配挂钩制度,建立拉开档次的奖金分配制度,奖金 ……(未完,全文共2046字,当前仅显示13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加强司法所考核之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