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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方案1万字

发表时间:2016/4/22 16:26:34
目录/提纲:……
一、总体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三、职责任务
四、具体措施
五、时间安排
六、组织保障
一、总体目标
二、职责任务
(一)精准摸底
(二)科学分类
(三)建档立卡
(四)精准施策
(五)精准脱贫
(六)动态管理
三、具体措施
(一)切实开展“四大扶贫工程”
(二)有效实施“三大措施”
四、时间安排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三)强化绩效考核
(四)强化氛围营造
……
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方案1万字

为扎实推进我区农村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使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困难群众整体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力争2018年在全市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_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总要求,力争实现“两年脱贫攻坚、三年巩固提高”的脱贫攻坚工作总体目标,确保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无盲区、城乡群众全覆盖,使全区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其他群众一道同步够格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脱贫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2.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区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3.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4.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5.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手工布艺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区农牧局;参与单位:区农发办、区商务局,各街办、村组)。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贫困人口,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参与单位:**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陈阳寨交警大队、汽车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区市容环境局,各街办、村组)。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区农牧局;参与单位:区农发办、区财政局,各街办、村组)。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无能力经营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街办;参与单位:国土**分局、区农牧局、区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从2016年起,对免费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学前一年在幼儿园每生给予750元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人每年每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每生每年平均发放2000元补助;对贫困家庭中的中职在校生,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全覆盖,同时对当年新录取的家庭贫困优秀大学生(含贫困残疾大学新生和低保残疾家庭子女)进行一次性补助,本科生5000元,大专生4000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7.技能提升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的贫困人口,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经营和就业技能本领,有效增加其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参与单位:区科技局、区农发办、区农牧局)。
8.帮助就业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贫困人口,定期组织辖区用人企业举办现场招聘会,帮助更多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参与单位:各街办、村组)。
9.金融服务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经营能力但缺少资金的贫困人口,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以及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运行互助资金、小额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小微企业、商贸、旅游等特色经营产业。(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参与单位:区农发办、区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10.干部帮扶脱贫。按照我区科级干部结对包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帮扶模式,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现“一对一”脱贫(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区农发办、区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包抓干部)。
11.政策兜底脱贫。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完善分类施保措施。
(1)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低保对象、低收入重症患者、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等困难_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健全门诊救助、大病住院救助、慢性病救助及资助参保“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适时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将农村低保对象住院自付医疗费用部分(经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将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患重特大疾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部分(经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救助比例提高到40%。加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工作力度,将全市所有省级、市级、区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范围,方便群众救助。对农村“三无”人员及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财政局)。
(2)完善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3级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根据残疾等级等情况每人每月发放60—120元的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区残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完善临时救助和其它专项社会救助。加大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疾病、意外事件、突发事件及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贫困家庭,因同一事由可向民政部门每年申请两次临时救助;加大农村孤儿保障力度,每人每月发放800元基本生活费;完善失独家庭补助制度,对农村年 ……(未完,全文共11352字,当前仅显示270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方案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