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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和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6/5/16 17:32:25
目录/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把货运源头“装载关”
1、优化全县普通公路超限站点布局
2、完善建成超限检测站点功能
3、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
三、方法步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
**县公路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和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年”。依据国家治超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_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6〕16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5〕11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公路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县辖区开展公路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和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地方普通公路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和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治超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突出源头治理和路面_两个重点,进一步推动公路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体系、路面联动联勤执法体系和科技治理体系的形成,坚持预防与处罚相结合,有效遏制辖区普通公路货运车辆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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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及货运车辆产品进行针对性审核和排查,并建立台账,对销售“大吨小标”、非整车出厂等不符合国家公告标准的货运车辆等违法行为和非法销售改(拼)装及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货运车辆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罚。
县公安局要联合交运局加强对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一律强制拆除、拼装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3、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把货运源头“装载关”。
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古蔺县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办法》(古府办函〔2015〕68号),制定煤炭、砂石、商混、建筑渣土等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源头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坚决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县政府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等部门对货物集散地进行全面排查,并以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类别及其行业主管部门。
县人民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企业与车主、驾驶人等相关责任人要逐级签订《禁止超限超载装载责任书》和《承诺书》,逐级落实货运源头监管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货物源头装载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并与企业签订《禁止超限超载装载责任书》和《承诺书》,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全面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
县安监局负责煤矿、非煤矿山、页岩机砖、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县经商科技局负责汽车、钢材、水泥等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县交运局负责交通建设、码头、港口和货运站(场)及汽车维修企业、物流企业和公路施工场所的源头监管;县工商质监局部门负责货车销售市场、货车销售市场源头监管;县住建局负责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及城市道路施工场所的源头监管;县国土局负责河道外经许可审批砂石厂和土地平整场所的源头监管;县水务局负责河道内砂石码头、料场的源头监管;经济开发区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本行业货运源头装载负责管理。
主要监管措施:
(1)统一安装静态计重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县安监局要于9月30日前,组织本辖区内各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完成静态计重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督促各源头生产企业充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经商局、国土局、住建局、工商质监局、水务局配合。
(2)实行“货物运输单据制”管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必须建立出厂(场、站)计重、登记制度。对运输水泥、渣土、矿石、砂石、煤炭等货运车辆每车次必须出具装载单位、装载吨位、是否密闭、驾驶员姓名以及监管部门等“五位一体”的货运清单,随车备查,作为车辆超限超载抄告和倒查追责的依据。
(3)推行砂石、建筑渣土密闭化运输管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等部门配合,在县城区(含城区过境运输)先行试点砂石、建筑渣土密闭化运输管理模式,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行。
4、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治超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从事本企业货运工作的车辆、驾驶人的行驶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逐一登记备案;健全治超管理岗,落实专人值守;在货物装载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货车出场口安装固定称重设备,使用机打货物出场运单,将监控视频和出场计重数据联网至治超管理岗,实行集中监管;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计重设备周期检定,确保在有效检定周期内使用正常和计重准确。载货货车的出场计重数据和装载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留三个月;按照“装平车、盖篷布、不超限、不改装”的货物装运要求,不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配货物,不为车辆超标准装配货物,不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不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限装载、运输货物,确保超限超载货车不出厂、场、站。
(二)建立健全路面联动联勤执法体系
按照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农业厅联合出台的《四川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勤执法工作规定》要求,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运局路政大队、运管所、县农业(农机)局等部门,以经批准的固定治超检测站为依托,全面落实好联合执勤、24小时值守、一站式查处等工作机制;以临时设置的联合执勤点为补充,成立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等 ……(未完,全文共6636字,当前仅显示23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公路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和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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