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背景
二、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三调联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联合排查制度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建立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制度
四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五是践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
六是建立司法所、派出所、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制度
(二)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整体推进
二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四是三区公安分局在巩固派出所的基础上,在各社区设立警务室
五是检察院在示范社区设立了检察联络室,从而加大了检察监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
八是尝试在各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
三、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资源整合上缺乏相互对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信息共享平台还不尽完善
三是调解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还不尽平衡
四是相关职能部门对大调解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六是宣传力度还不尽到位
四、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调联动”中的基础作用
一是继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二)积极发挥司法调解的指导作用
(三)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
(四)加强“三调联动”之间的衔接制度
四是建立矛盾纠纷自下而上调处化解机制
(五)落实调解保障措施
一要落实财政保障
二要落实人民调解员优……
**积极构建“三调联动”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关系到_执政之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生活的幸福。因此,大力构建“三调联动”调解工作体系既具有紧迫性,又具有必要性。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不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平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平安**”建设为目标,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
一、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背景
随着经济转型步伐的加快,全市社会矛盾也呈现出多样多发的态势,维护_工作面临着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不懈运用好、发展好“枫桥经验”,结合_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是当前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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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联合调处。
(二)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整体推进。一是先后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综治办等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打开了“三调联动”工作局面。二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紧跟我市社会管理创新撤销街道,建立大社区的工作部署,对全市镇、社区(村)*个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优化重组,并积极在企事业单位创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三是依托我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成立了市级综合性调解委员会,为“三调联动”搭建了平台。四是三区公安分局在巩固派出所的基础上,在各社区设立警务室。派驻社区警务人员*个,并由社区警务人员担任社区综治主任,更加有利于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融合对接。五是检察院在示范社区设立了检察联络室,从而加大了检察监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六是在市城区法院设立了庭前调解中心,使司法审判工作通过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途径在开庭前得到和解、化解。七是随着律师进社区工作全面展开,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和运用人民调解程序解决问题,大大推动了“三大调解”职能的无缝衔接。八是尝试在各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由司法行政工作室指导和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
三、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资源整合上缺乏相互对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未能真正形成合力。二是信息共享平台还不尽完善。各成员单位之间缺乏必要的相互联系沟通,未能形成联调联动机制,致使信息不畅,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共享。三是调解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还不尽平衡。四是相关职能部门对大调解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五是
财政部门对人民调解“三项经费”还没有完全列入财政预算,导致调解经费不能足额到位、特别是基层人民调解员补助经费,还不能够足额保障。六是宣传力度还不尽到位。群众对大调解工作机制认识还不够清晰,导致部分群众仍然是以诉讼或信访的渠道解决问题,不能合理运用简捷快速的人民调解渠道进行处理。
四、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的建议
针对我市“三调联动”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调联动”中的基础作用。一是继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由综治部门牵头在三区设立区级调解中心,在镇一级设立镇调解中心,形成市、区、镇、社区(村)四级调解组织,密织网络,延伸人民调解的触角和覆盖面。二是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进一步完善预警、排查、研判、报告、调处等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积极发挥司法调解的指导作用。要着力加强司法调解工作,深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积极推进建立民事纠纷、轻微刑事an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制度和劝导调解制度,强化诉讼调解,尝试建立诉前告知人民调解机制、诉中委托人民调解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选择简捷迅速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三)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公安、信访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发挥职能部门行政调解功能。
(四)加强“三调联动”之间的衔接制度。由市委政法委指导协调,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完整的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体系。一是要建立调解案件登记制度和报送制度,防止基层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瞒报、迟报、漏报问题;二是建立调解网络信息共享机制,以利于相关部门之间及 ……(未完,全文共2875字,当前仅显示18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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