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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讲稿:《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发表时间:2016/7/10 16:04:11

《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刘春
_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我们今天讲座的主题是《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大家知道,__之后,__领导集体首先是_高度重视党内法规的完善、健全和建设问题。_结束之后,我们党内法规的修订、编撰、整理和撰制成为我们_制度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工程。大家都知道,_之后,_在_建设上的主题是什么?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全面从严治_要求,围绕解决全面从严治_问题,必然离不开依照制度治党、依照党内法规来治党。所以_以来,党内法规的撰制、修订、完善的工作首先集中在保障和服务于全面从严治_需要开展。
这项工作近期有了丰硕成果,_颁布了《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这两项党内法规的颁布以及实施日期是2016年1月1号,也就是很快就付诸实施了。它的意义何在?下面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展开、认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适应全面从严治_新形势
首先第一点,两份党内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要求之下推出的。它解决一个什么问题?它解决的是我们现行的两份党内法规,一个是《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还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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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就是没板了。
所以这些不适应,相对来讲已经凸现出来的局限性就提出了一个问题,需要对两份法规进一步充实、完善,尤其要根据已经发展的现实,根据当前_之后全面从严治党方方面面的高标准、严要求来对这两份老的文件进行撰制、完善和提升。通过健全和完善老的条例中要么不到位的条文,要么空白或缺项,进行补充和增加。经过这样一些编撰和修订,从而推出新的廉洁准则和新的纪律处分条例。推出以后满足什么?适应我们当前全面从严治_新环境、新形势和解决新问题的需要。
所以我们看,这是两份党内法规修订、编撰形成新文件的第一个重要意义,也就是对已经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两份老文件通过现实的_建设的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充实新内容,填补空白,从而适应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这是第一个重要意义或者是它的重要作用。事实上,这个工作在__结束之后,_就快马加鞭,把它作为优先议事日程。按照_的思路,全面从严治_抓手是什么?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制度建设、规范建设不就是党内法规建设吗?所以通过快马加鞭,特别是这两份文件的撰制,主要是在中纪委组织专门的班子,大量的工作、大量的调研,反反复复弄了一年多。到今天,新的文件成型了,_也批准了。所以2016年1月1号,正式生效实施,这是第一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解决党纪、国法不分的问题
两份党内法规修订编撰颁布实施,第二个方面的重要意义是什么?这两份党内法规初步解决了我们已有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重叠、交叉、简单重复的问题,这是第二个意义。这个问题针对什么?我们知道,党内法规的修订在很大方面的原理和国家法律的修订、编撰是一样的。因为就规范性文件自身来讲,也有一个科学化的问题。法律部门,像法学,历来都有一个法律部门议书,什么意思?就是一份法律文件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每一个规范都有一个确定性的问题。假如随着社会的发展,立法工作相对来讲组织程度低一点,结果导致各个法律文件之间重叠、交叉、简单重复,严格地说,在实践中的直接后果就是制约和局限法律的贯彻实施,为什么?法律之间相互重叠交叉导致实践中打架、摩擦,那怎么实施?还支持国家法律吗?党内法规也是这样。我们党内法规从技术、结构上说,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最突出的问题是过去,我们大量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里的条文简单重复、交叉重叠问题非常突出。
_之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曾经多次在报告中讲,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存在着法纪不分的问题,什么叫法纪?就是法律和纪律,拿出来一看都差不多,区隔不开,简单重复,到处交叉、到处重叠。这还能叫党内法规?党内法规的特色无从体现,好多条文都是抄国家法律,难道党内法规等于国家法律?错,党内法规可不是国家法律。所以__之后,从我们党内法规科学化定位的高度组织推动了这一次党内法规的修订撰制。
什么叫科学化定位?我们知道,建设党内法规,不是国家法律。针对的是什么?针对的是特殊人群。大家都知道,国家法律针对的是公民,绝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一般主体。一般主体是谁?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广大老百姓,当然也包括干部,讲的是我们的行为底线,法律确定的是底线,公民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底线。大家想想,_队伍是什么人?尤其党员领导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假,大家都是普通公民,没问题。但是存在着分工的不同,领导干部手里有权,掌握着决策权、人事权、资源分配、调配权等等。所以从国家公共管理的角度看,领导干部是一个特殊主体,而不是一般主体。大家可以想想,如果我们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规则的要求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公民,可能吗?合适吗?当然不合适。因为对于手握大权、地位突出,而且与整个国家的发展、国计民生具有重要影响的这样一批人,他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以及他一旦犯点啥事,承担的责任能和一般公民一样吗?党内法规突出的是什么?突出的是对特殊主体的特定要求,这是党内法规解决的问题,而这恰恰不是国家法律要解决的。国家法律要解决什么?公民,一般主体。
我们谈到这,问题出来了,本来应该是针对特殊主体提出特定标准、特殊要求的这些法规,几乎没有特殊要求,简单搬用国家法律,这叫什么?这叫党纪和国法不分。第一,没有突出党内法规的特色。第二,也没有突出所针对的这个特殊_的特殊地位。于是,把这个特殊主体等同于法律里面的一般主体,这不等于降低了要求?这不合适。所以我们过去的一些党内法规里叫标准偏低,纪律要求偏软,要求不严,这种缺陷到处都是,原因在哪?原因就是对党内法规所针对的特殊主体没有明确定位,大量搬用、复制了国家法律条文,最后还会出现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不分,简单重复。作为特殊主体的特定要求没有凸现,党内法规的作用从何发挥?
所以针对这个问题,_之后,_可以说一针见血。去年___全会全面推进依法_若干重大问题 ……(未完,全文共7305字,当前仅显示256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讲稿:《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