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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发表时间:2016/7/30 15:59:09
目录/提纲:……
3、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3、切实精文简会,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干实事
2、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严格执行_纪律规矩
3、及时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3、及时向纪检组报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2、按县纪委安排,向上级纪委述廉述责
3、年中、年末听取各部门、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3、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3、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
**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类别 责任内容 具体目标及措施 完成
时限 责任人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_和区、市、县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_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 1、认真落实集体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_、区、市、县党委会议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重点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内容、有笔记、有体会。
2、加强日常督促管理,每季度检查1次党章党规党纪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2016年 刘启冬
2、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听取本部门(单位)和下一级党委(党组)以及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年初由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定期召开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016年 刘启冬
3、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和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强化结果运用。 1、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
2、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督查、季度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6年 刘启冬
4、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1、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年初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目标管理制和督促检查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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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反思,认真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和建议,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1、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2、加大制度执行,把制度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上,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贯彻落实_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出现问题的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按照党风廉政规定,严格追责;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向纪委纪检组及时报告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4、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走进革命基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优良作风。 2016年 刘启冬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协调机制。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履行党组议事决策职责,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
2、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严格执行_纪律规矩。
3、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措施,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协调机制。 2016年 刘启冬
1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政府“三个清单”制度,编制权力清单目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进一步全面排查、准确定位、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编制职权目录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配套制度及工作规则。
2、加大制度落实,坚持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继续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组和社会各界监督。
3、建立“三个清单”公布网站,并链接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按部门和责任、权力类别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6年 刘启冬
13、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落实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度,推进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 1、依托“**政务网”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和党务、服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落实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度和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效果的督查和评估,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特殊化。 2016年 刘启冬
14、高度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落实对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发生。
2、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类审计,落实好审计工作依法依规进点审查工作,有效扩大审计监管的覆盖面。
3、及时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016年 刘启冬
1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审查情况,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1、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干涉具体案件的查处,不利用职权影响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防止执纪执法干部受到不法侵害。
2、及时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及时向纪检组报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2016年 刘启冬
16、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_机制改革,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高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1、落实好双报告制度,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2、按县纪委安排,向上级纪委述廉述责。
3、年中、年末听取各部门、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2016年 刘启冬
17、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请示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11月底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本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切实加强政府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2、定期向县委和区、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2016年 刘启冬
二、政府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_和区、市、县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_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 1、认真落实集体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_、区、市、县党委会议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重点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内容、有笔记、有体会。
2、加强日常督促管理,每季度检查1次党章党规党纪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2016年 刘启冬
2、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听取本部门(单位)和下一级党委(党组)以及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年初由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定期召开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016年 刘启冬
3、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和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强化结果运用。 1、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
2、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督查、季度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6年 刘启冬
4、落实县委《关于实行党委(党组)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1.落实市、县党委关于实行党委(党组)廉政谈话制度的各项规定,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2.与县政府班子成员、县直部门(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履责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相关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未完,全文共22031字,当前仅显示396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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