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收费站/年终总结/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正文

规费征稽处年度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6/8/6 14:13:34
目录/提纲:……
一、征收总体情况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回头看”和“向前看”兼顾,强化直收/代收工作部署
二是依法征收,严格规范,杜绝本位主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各项制度规定
四是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从细节着手,将服务举措落到实处
(二)保利民政策有效落地,船舶港务费免征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细致梳理,提早部署
三是有效落实惠民政策
四是在免征后立即开展电子稽查工作,确保规费应征不漏同时也坚决避免多征的现象
(三)攻坚克难走在前列,开展海事监管模式改革的规费征管研究
(四)规费稽查不走过场,认真开展2015年度规费专项稽查工作
一是确保稽查内容全面化
二是稽查方式多样化
三是稽查人员专业化
一是全面核查相关问题,布置开展问题整改
三是结合2014年度专项稽查工作安排,开展对整改情况的全面核实
(七)强化稽查人员培训,提升征管稽查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四、明年工作思路
(一)构建船舶签证取消后海事规费征稽新机制
(二)强化规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海事规费稽查
(三)细化、优化服务,便利缴费方式
(四)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征管人员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
规费征稽处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规费征稽处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步推进船舶港务费免征等相关工作,便利规费征稽申报途径,加快征管信息化项目应用转化,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照局年度工作目标和**海事局2015年征稽工作要点,对各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规费征管工作总体规范有序,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收总体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辖区港口建设费征收额为*万元,征收额较去年同期增收*%。上缴国库*万元。银行到账和资金缴库情况正常。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辖区港务费(船港费及港务监督管理费)征收额为*万元,上缴国库*万元。征收额较去年同期减收*%。(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取消征收)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辖区油污基金开票额为*万元,上缴国库*万元。征收额较去年同期增收3.77%。开票率、到账率均达到100%。
截止12月31日,我局共计罚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回头看”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达,组织所涉岗位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取消规费的名录、取消征收的时间节点。二是细致梳理,提早部署。严格把握规费取消有关工作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梳理各环节注意事项,开展内部工作自查梳理。提醒辖区相关征收站点做好规费清缴结算、资金上缴国库、票据汇缴核销等工作,及时完成规费收缴收尾工作,确保规费取消过渡期间各项工作不断不乱,做到平稳过渡。三是有效落实惠民政策。借助政务公开公示及时发布减免信息,并通过局内外网、政务微博、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多渠道、多方式传达减免信息,解释相关精神,严肃收费纪律,确保政策平稳推进。四是在免征后立即开展电子稽查工作,确保规费应征不漏同时也坚决避免多征的现象。
(三)攻坚克难走在前列,开展海事监管模式改革的规费征管研究
2015年海事监管模式改革,对整个规费征收影响巨大,为使海事规费征收平稳过渡,确保各项规费依法征收,我处对模式改革后的规费征管工作开展了深入研究。一是制定规费稽查和海事执法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从监管实际着手,提升现场监管效率。二是组织参与《浙江海事局规费稽查管理办法》的修订及港口建设费征管与相关海事业务融合的研究,完成初步的框架和方案。三是开展基层调研,处领导带队到镇海海事处和三江口海事处开展规费稽查的现场调研,收集一线对规费稽查与海事监管融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稽查方案较强的可操作性。四是开展综合业务学习研究,增加规费稽查项目和要素,完善规费稽查台账,将规费稽查台账纳入电子台账系统,便利工作开展及数据统计。
(四)规费稽查不走过场,认真开展2015年度规费专项稽查工作
我处根据部海事局《海事规费稽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家代收单位的港口建设费代征情况及*家海事处的规费征收情况开展了深入专项稽查。本次稽查点多,线长、面广,历时3个月,共核对港口建设费舱单共*条,票据*张,船舶*艘次,共完成规费补征*艘次,补征规费*元。恰逢部海事局《海事规费稽查管理办法》颁布,我处严格对照办法规定对稽查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在稽查开展前进行统筹部署,全面谋划。一是确保稽查内容全面化。本次稽查同时邀请了纪检监察处、审计处参加,扩大了内容覆盖面。此外系统核查各征收站点工作流程、内控制度、岗位设置、职责分工、费收公示、费收核定、单证收存、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稽查方式多样化。充分利用电子监察手段,通过船舶动态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系统、港建费征管系统、AIS、CCTV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征收单位的电子稽查,多方数据源进行比对。三是稽查人员专业化。在稽查开展前,组织辖区各海事处规费稽查骨干进行了稽查培训,统筹稽查力量,海事处辖区交叉互查,代收单位、辖区海事处派员参与。
(五)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部局港口建设费审计意见和浙江局规费稽查情况通报整改要求
一是全面核查相关问题,布置开展问题整改。按照审计意见提出的问题,查明原因,逐项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和审计意见,采取查阅审计记录、现场核实问题、逐一分析问题成因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问题整改。三是结合2014年度专项稽查工作安排,开展对整改情况的全面核实。同时以本次部局审计和浙江海事局稽查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全面查找我处规费征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及时予以改进和完善。
(六)强化科研项目应用转化,有力推进征稽服务机制课题研究和港建费信息化建设
《海事规费征稽服务机制研究》课题是部海事局2015年规费征稽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我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任务,处领导及征稽骨干全程参与课题的前期调研、研究重点方向的确认,积极与上海海事大学进行沟通洽谈,推进课题开题、中期评审等各项工作进展。在开题期间,我处邀请了有关专家和代表就研究目标、技术路径、研究范围、预案框架等进行了会议研讨,从政策层面、管理层面、操作层面对海事规费征稽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课题初稿完成后,我处相关人员结合专业知识和业务需求,对课题各章节的结构和内容均提供了 ……(未完,全文共4235字,当前仅显示213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规费征稽处年度工作总结》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