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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不让”承诺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16/10/26 16:36:50

公司“三不让”承诺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铁道部党组、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不让”承诺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_,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建立帮困、助学、医疗互助长效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三不让”的基本涵义:
“不让一名职工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是指落实各种帮困措施,使困难职工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达到或高于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不让一名职工子女上不起学”,是指通过有效的资助,确保有学习能力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考入正规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适当的资助。
“不让一名职工看不起病”,是指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使患大病的职工在享受规定待遇后,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
第三条 本细则仅适用于中铁*局集团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在职职工(含内部退养职工)。在职职工与公司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不再享受“三不让”承诺,个人所缴纳的大病互助合作保障金不予退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三不让”承诺工作相关组织及职责
1、“三不让”承诺工作领导组:
组 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工会主席(常务)
成 员: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1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不违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相互调剂使用。
3.困难补助资金和帮困助学资金结余数额较大,而大病医疗互助保障资金又不足时,可用困难补助资金和帮困助学资金结余弥补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障资金不足。
第八条 “三不让”承诺专项资金归结时间和方式。
1.“三不让”承诺专项资金归结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由公司工会财务统一管理。
2.公司在当年工资总额的1%内,实报实销支付安排使用“三不让”承诺资金。根据实际发生数额,公司工会按当季工会经费5-10%的数额及时拨入公司工会“三不让”承诺资金专户。个人缴纳部分,每年由各单位工会按当年元月1日在职人员名单一次性收缴,于元月31日前统一汇入公司工会“三不让”承诺资金专户。
3.在职职工自愿缴纳“三不让”承诺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障金,由各单位工会开具收据。各单位工会将收取的“三不让”承诺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障金一次性汇入公司工会“三不让”承诺资金专户后,由公司工会财务开具收据,并建立缴纳“三不让”承诺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障金人员档案。
4.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三不让”承诺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障金的收缴工作,如实做好记录。在职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三不让”承诺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障金的,视为本人放弃本年度享受“三不让”承诺相应资格。
5.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由各单位工会及时办理“三不让”承诺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障金的收缴手续。
第九条 “三不让”承诺专项资金由公司工会统一管理。专项资金一律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投资、担保或不属于困难补助、就学资助和医疗互助的其它用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每年接受检查,并向职代会报告。
第四章 困难职工的界定及建档管理
第十条 困难程度的界定
1.特困职工:凡在职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界定为特困职工。
2.重困职工:在职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虽高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于遭受严重灾害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界定为重困职工。
3.一般困难职工:在职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遇到各种临时性困难需通过适当救济方能维持正常生活的职工,界定为一般困难职工。
4.不列入困难职工范围:职工在刑事an件、治安案件中因人身伤害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因违章、违纪、旷工、无故请病事假等原因所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在待岗期间,不服从组织安排上岗就业而造成生活困难的。
5.特、重困职工的界定或调整由公司落实“三不让”承诺领导组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一条 困难职工的建档管理。
1.工会依据本细则,建立特困、重困、一般困难职工档案。
2.依据本办法确定的特、重困职工,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保证建档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3.特困、重困、一般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原则上每年度调整一次。
第五章 困难补助
第十二条 特困职工补助
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公司所在地政府颁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各单位要积极帮助其申请国家低保政策的落实。对没有获得地方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职工家庭,实行“差额补助”的办法。公司“三不让”承诺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由公司工会采取按月计算,每季年支付一次的方式,对其家庭实行人均差额补足到公司所在地政府颁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2.特困职工中同时存在本人或供养亲属患重大疾病、伤残、或发生意外灾难情况的,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可再比照重困职工补助标准适当增加补助金额。
第十三条 重困职工补助
1.对于因患大病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本人在患大病住院期间,实行“定期补助”办法,由所在单位“三不让”承诺工作组核实申报,经公司“三不让”承诺领导组落实确定后,由工会从“三不让承诺困难补助资金”中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
2.职工家庭遭受天灾人祸或意外灾害,经济损失严重,造成生活困难的,由所属单位“三不让”承诺工作组调查核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报,公司“三不让”承诺领导组结合受灾损失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后,根据困难程度从“三不让”承诺困难补助资金中给予相应救助。
第十四条 一般困难职工补助
对一般困难职工家庭开展以“两节”送温暖活动为主要形式的补助。元旦、春节期间,按照上级和公司的要求统一进行送温暖慰问补助。慰问在职困难职工的费用,在 “三不让”承诺资金中列支;慰问离退休人员、遗属及其他人员的费用由公司行政另行筹集。
第十五条 特、重困职工困难救助的终止
特、重困职工和特殊困难的家庭,通过组织帮 ……(未完,全文共9363字,当前仅显示255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司“三不让”承诺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