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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全文(2.0版)

发表时间:2016/11/26 11:52:21
目录/提纲:……
一、存在的问题
……二、需要巡视组关注的事项
局一、行政机构
二、直属机构
三、事业单位
一、行政机构
二、直属机构
三、事业单位
一、工作任务
……二、工作程序和方法
三、工作分工
四、工作纪律
一、关于巡视的任务安排
二、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_巡视工作新精神及**党组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
二、突出_领导,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
三、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巡视任务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
一、巡视主要内容
二、巡视主要方式
一、巡视时间安排
二、巡视主要内容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请你谈谈你单位领导班子……
二、请你谈谈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一、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评价
……二、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评价
……三、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评价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管理的其他干部的评价
……五、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评价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问题线索
三、意见建议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问题线索
三、意见建议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问题线索
三、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二、问题进展
三、意见建议
一、领导班子成员(**人)
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人)
三、其他领导干部(**人)
……四、不列入移……
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全文(2.0版)
2016年9月

前 言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是全面从严治_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按照_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党组和省以下国家税务局党组分别实行巡视、巡察制度。
为了指导和推动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巡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税务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_第十三巡视组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根据_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新任务、新要求和税务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以《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_巡视工作相关制度办法为基本依据,紧密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实际,在《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1.0版)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梳理、充实和完善,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修订形成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2.0版)》。
《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2.0版)》共分总则、机构和人员、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和责任、支持和保障、文书模板等八个部分,将_以及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巡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最新要求,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紧密结合,与国家税务局系统管理_和干部队伍特点紧密结合,与__以来税务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开展巡视工作的实践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推进巡视经验制度化、巡视方法系统化、巡视流程规范化、巡视文书标准化,较好体现了时代特征、税务特色和队伍特点,有助于提升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发挥巡视利剑利器作用,服务和保障税收现代化建设。
《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2.0版)》的使用对象包括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办、巡视组和巡视工作人员,具体工作中应结合实际,精准把握,科学运用。鉴于巡视工作政策性、敏感性很强,本规范应严格限定发放使用范围。
按照_有关规定,巡察工作参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开展,本规范涉及巡察的内容,统一按“巡视”表述。



目 录
1 总则 17
1.1 指导思想 17
1.2 基本原则 17
2 机构人员 20
2.1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20
2.1.1 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20
2.1.2 省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21
2.2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
2.2.1 总局巡视办 22
2.2.2 省局巡视办 23
2.3 巡视组 24
2.3.1 总局党组巡视组 24
2.3.2 省局党组巡视组 25
2.4 巡视工作人员 25
2.4.1 巡视工作人员选配条件 25
2.4.2 巡视工作人员轮岗交流 27
2.4.3 巡视工作人员回避 27
2.4.4 巡视工作人员培养锻炼 28
3 范围内容 32
3.1 巡视范围 32
3.1.1 总局党组巡视组巡视对象和范围 32
3.1.2 省局党组巡视组巡视对象和范围 32
3.2 巡视内容 32
3.2.1 _领导_作用发挥情况 33
3.2.2 _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情况 34
3.2.3 _建设工作情况 34
3.2.4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5
3.2.5 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36
3.2.6 选人用人情况 37
3.2.7 _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38
4 方式权限 39
4.1 工作方式 39
4.1.1 常规巡视 39
4.1.2 专项巡视 40
4.2 巡视组的权限 41
5 工作程序 43
5.1 巡视准备 43
5.1.1 制订巡视计划 43
5.1.2 组建巡视组 43
5.1.3 进行动员部署 44
5.1.4 组织集中学习 45
5.1.5 了解基本情况 45
5.1.6 制定工作方案 46
5.1.7 起草有关文稿 46
5.1.8 协调进驻事宜 47
5.1.9 印发巡视通知 47
5.1.10 发布巡视公告 47
5.2 巡视了解 48
5.2.1 沟通巡视安排 48
5.2.2 设巡视意见箱 48
5.2.3 召开动员会议 48
5.2.4 听取专题汇报 50
5.2.5 开展民主测评 50
5.2.6 组织个别谈话 51
5.2.7 调阅相关资料 52
5.2.8 走访相关部门 53
5.2.9 受理信访举报 53
5.2.10 召开座谈会议 55
5.2.11 列席有关会议 55
5.2.12 询问知情人员 55
5.2.13 抽查核实情况 55
5.2.14 开展延伸巡视 56
5.2.15 进行明察暗访 56
5.2.16 组织问卷调查 56
5.2.17 重要情况报告 57
5.2.18 提请工作协助 57
5.2.19 开展专项检查 57
5.2.20 分析巡视情况 58
5.2.21 推动立行立改 58
5.3 巡视汇报 58
5.3.1 撰写巡视报告 58
5.3.2 起草谈话报告 60
5.3.3 汇总问题线索 61
5.3.4 呈报巡视报告 61
5.4 巡视反馈 62
5.4.1 起草反馈意见 62
5.4.2 进行巡视反馈 63
5.4.3 公开反馈信息 64
5.5 巡视移交 64
5.5.1 办理巡视移交 64
5.5.2 督办移交事项 67
5.6 巡视整改 68
5.6.1 加强台账管理 68
5.6.2 督促落实整改 68
5.6.3 督促报送整改报告 69
5.6.4 督促公开整改情况 69
5.6.5 报告整改移交办理情况 69
5.6.6 开展巡视“回头看” 70
5.7 成果运用 70
5.7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78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 总局巡视办
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局巡视办),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总局巡视办的职责是:
1.向_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
2.向总局党组、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3.传达贯彻总局党组、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4.统筹、协调、指导总局党组巡视组开展工作;
5.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6.对总局党组、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移交并督办;
7.负责对下级巡视办的指导、督促、检查;
8.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9.办理总局党组、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 省局巡视办
省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局巡视办),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局巡视办的职责是:
1.向总局巡视办请示汇报工作;
2.向省局党组、省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3.传达贯彻省局党组、省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4.统筹、协调、指导省局党组巡视组开展工作;
5.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6.对省局党组、省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移交并督办;
7.负责对下级巡视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8.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9.办理省局党组、省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巡视组
2.3.1 总局党组巡视组
总局党组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组一般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巡视工作人员不少于10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巡视组组长从正司级干部、拟任正司级领导干部或正司级后备干部中选任;第一副组长从正司级后备干部或省局纪检组长中选任;第二副组长从副司级干部中选任。
巡视组成员可由专职、兼职巡视工作人员组成,选配时适当考虑级别搭配、专业搭配、地域搭配。
2.3.2 省局党组巡视组
省局党组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省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工作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巡视组组长由正处级以上干部或正处级后备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巡视组成员可由专职、兼职巡视工作人员组成,选配时适当考虑级别搭配、专业搭配、地域搭配。
2.4 巡视工作人员
2.4.1 巡视工作人员选配条件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1.专职巡视工作人员选配条件
(1)中国_党员;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_保持高度一致;
(4)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5)遵守_纪律,严守_秘密;
(6)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7)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8)领军人才、巡视人才库人员和具有巡视工作经历、具有多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兼职巡视工作人员选配条件
(1)中国_党员;
(2)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_保持高度一致;
(4)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5)遵守_纪律,严守_秘密;
(6)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7)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8)领军人才、巡视人才库人员、具有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督察内审、税政、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2.4.2 巡视工作人员轮岗交流
在保持专职巡视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认真执行轮岗交流有关规定,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专职巡视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创造条件,促进专职巡视干部队伍合理流动。
2.4.3 巡视工作人员回避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巡视工作人员开展巡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1.与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
2.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巡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对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或曾长期工作单位的巡视工作。
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向巡视办申请回避,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巡视组其他工作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向巡视办申请回避,由巡视办主要负责人审批。
2.4.4 巡视工作人员培养锻炼
将巡视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坚持严管善待,政治上充分信任,标准上从高要求,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真情帮助。
1.建立健全选配后备干部、领军人才、年轻干部、专业人才参加巡视工作机制。选配后备干部、领军人才、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及专业人才库的干部到巡视办和巡视组工作。
2.建立健全巡视组组长库。总局按照从严从优、组织规范、保障有力的原则,在国家税务局系统选拔一批司级干部建立总局党组巡视组组长库。
(1)总局党组巡视组组长库由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总局巡视办会同人事司共同做好协助工作。
(2)总局党组巡视组组长库人员由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总局党组巡视组组长库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中国_党员;
②副司级以上干部,优先考虑正司级干部、正司级后备干部、省局纪检组长;
③政治觉悟高,纪律规矩意识强;
④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4)总局开展巡视时,由总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次巡视任务从组长库中选定巡视组组长和副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
(5)总局党组巡视组组长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选拔调整。
省局比照总局党组巡视组组长库要求,建立健全省局党组巡视组组长库。
3.建立健全巡视人才库。总局按照精干高效、组织规范、保障有力的原则,在国家税务局系统选拔一批巡视业务骨干建立总局党组巡视人才库。
(1)总局党组巡视人才库人员由各省局负责推荐,由总局巡视办会同人事司选定和管理。各省局协助总局对本地区选入总局党组巡视人才库的人员进行考核。
(2)总局党组巡视人才库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中国_党员;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具有5年以上税务工作经历;
④具有巡视、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督察内审、税政、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经历;
⑤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
⑥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⑦熟悉巡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善于研究问题、沟通协调,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
优先选拔符合以上条件的领军人才和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格人员进入总局党组巡视人才库。
(3)总局巡视办可以安排巡视人才库人员参加下列工作:
①推荐参加_巡视组;
②参加总局党组巡视组;
③到总局巡视办挂职或锻炼;
④总局巡视办安排的其他工作事宜。
(4)总局党组巡视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选拔调整。
省局比照总局党组巡视人才库要求,建立健全省局党组巡视人才库。
4.加强巡视教育培训。把巡视教育培训纳入总体培训计划,加强对巡视工作人员的巡视培训,并有针对性地安排巡视工作人员参加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督察内审及税收业务等各类培训。

3 范围内容
3.1 巡视范围
3.1.1 总局党组巡视组巡视对象和范围
1.省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2.副省级城市国税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3.总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4.总局党组要求巡视的其他对象。
3.1.2 省局党组巡视组巡视对象和范围
1.市(地、州、盟)国税局(以下简称市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可延伸至县(市、区、旗)国税局(以下简称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2.省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3.省局党组要求巡视的其他对象。
3.2 巡视内容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以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紧盯_领导弱化、_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注意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
突出政治巡视重点,按照“两四一聚三紧”要求,结合国税工作特点,重点围绕发挥_领导_作用、_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纪检机构(含纪检组、监察室、机关纪委,下同)监督责任、选人用人、落实_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视监督。
3.2.1 _领导_作用发挥情况
1.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_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2.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认真学习、遵守、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
3.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存在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
4.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是否有强烈的担当精神,是否能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特别要看是否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在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中,或在应对处置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_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问题。
3.2.2 _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情况
1.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密切联系本单位、本系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__和_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_、_及总局党组决策部署,是否自觉服务服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等问题;
2.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是否存在不坚持依法行政、违反组织收入原则、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
3.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推进各项税收改革上是否存在不坚决、不积极、不到位的问题。
3.2.3 _建设工作情况
1.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认真落实总局党组“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党建工作要求,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的问题;
2.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_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一系列_教育开展情况,看是否存在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
3.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思想建设是否抓得紧,是否存在理论学习不及时不深入、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等问题;
4.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是否抓得牢,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5.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作风建设是否抓得实,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6.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制度建设是否抓得严,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2.4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得力,是否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严格履行领导、用人、保障、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是否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是否到位;
3.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否到位;
4.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看是否坚定保持“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看是否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看内控机制是否健全、惩防体系是否完善,看“两权”运行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为税不廉等问题。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关注涉税审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重大案件审理、“一案双查”、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管理、涉税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廉政风险。行政管理权方面,重点关注资产处置、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干部选拔调配等事项的廉政风险;
5.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巡视工作的情况,看研究、部署、推动、规范巡视工作以及整改落实是否到位。
3.2.5 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1.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纪检机构是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实践“四种形态”;
2.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纪检机构是否真正起到了“探头”作用,是否存在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情况;
3.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纪检机构是否存在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4.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和“一案双查”情况,看纪检机构查处违纪案件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贪必肃。
3.2.6 选人用人情况
1.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强化领导和把关作用,是否存在唯分唯票、任人唯亲等问题;
2.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否存在跑风漏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提拔干部、突击提拔干部、带病提拔干部、带病重用干部等问题;
3.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存在“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问题,对历史遗留的“三超两乱”问题是否积极整改、措施是否有力;
4.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是否存在违规录用、调配人员问题;
5.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档案造假、违规兼职、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
3.2.7 _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制定的落实_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实际;
2.重点关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干部__以后、_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后是否存在顶风违纪的问题;
3.重点关注被巡视单位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问题,是否存在税校、培训中心、食堂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4.重点关注被巡视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超范围列支专项经费、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重点关注被巡视单位是否存在“四风”反弹或出现新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除上述内容外,巡视组还要按照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其他情况。

4 方式权限
4.1 工作方式
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相结合方式进行。原则上每3至5年对巡视对象巡视一次,做到“巡视全覆盖,系统一盘棋”。
4.1.1 常规巡视
常规巡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7.召开座谈会;
8.列席被巡视单位的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10.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延伸巡视了解情况;
11.开展明察暗访;
12.开展专项检查;
13.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4.走访所在地纪委、组织、信访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1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4.1.2 专项巡视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根据需要,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等,采取“一托N”模式,运用“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方式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1.重点人是指__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2.重点事是指单位、部门在重大税收政策、重要税收工作、重点税收风险、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
3.重点问题是指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人事权以及“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4.“点穴式”是指针对问题反映强烈和突出的单位、部门开展巡视监督。
5.“巡查式”是指按照全覆盖要求巡行检查,排查隐患,发现易被忽视、隐藏较深的突出问题。
6.“回访式”是指对已巡视过的单位,杀“回马枪”,检查整改成效,发现新的问题。
巡视组制定专项巡视工作方案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巡视组成员、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等作出适当调整。
4.2 巡视组的权限
1.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2.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巡视组可以直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被巡视党组织纪检机构处理。
4.巡视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党建、党风廉政建设、_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巡视组可以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督促立行立改、边巡边改。

5 工作程序
5.1 巡视准备
5.1.1 制订巡视计划
巡视办按照本单位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拟订巡视工作计划,确定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巡视对象等,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党组批准后实施。
5.1.2 组建巡视组
1.配备巡视组成员:巡视办负责组建巡视组协调工作,并对巡视组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巡视组组长、第一副组长由人事部门商巡视办提出人选,第二副组长和其他成员由巡视办商人事及相关部门提出人选,统一报请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从巡视组组长库选任。巡视组工作人员原则上从巡视人才库选配。
2.审定并发函选调:巡视办将巡视组成员建议人选,按程序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核同意后,向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函。
(参见: 8.1.1 授权通知)
3.成立临时党支部: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党支部设书记、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巡视组组长担任书记,副组长分别担任组织委员、纪检委员。临时党支部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发挥党组织作用。临时党支部的设立和撤销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4.合理安排分工:对巡视组成员进行科学分组、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巡视组成员专业特长,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5.健全会议制度
建立组长会议制度。参会人员为组长、副组长,主要研究决定巡视组重大事项。
建立组务会议制度。参会人员为组长、副组长及有关人员,主要对巡视组重要工作部署、拟深入了解的问题线索、拟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重要 ……(未完,全文共59036字,当前仅显示106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全文(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