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就业/保险/劳动保障/金融讲话/党委/督查/>>正文

县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集中检查报告

发表时间:2016/12/14 12:34:13

昌黎县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集中检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和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省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的通知》(冀人社函[2016]275号)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的通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016]70号文件的规定,检查劳务派遣单位费率核定是否准确。
(三)2015-2016年工伤保险支缴情况。
三、检查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昌黎县龙昊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昌黎县民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两家劳务派遣单位,其派遣人员分布于卫生系统和各机关事业单位,以确定行业基准费率为1.2%。其中昌黎县龙昊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自2015年 6月参保至今,参保人员从最初的 28 人增长至381人,缴费比率1.2%。2016年 7月 - 10月缴费金额共计48351.53元;昌黎县民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参保于2014 年11月,截止2016年10月,参保人员从最初的7人增至146人,缴费比率0.6%,2016年7月至10月共计缴费8847.57 元,两家劳务派遣单位均无欠费及工伤待遇支出情况发生。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总体来看,我县劳务派遣单位人员管理基本规范,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昌黎县龙昊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未按全额工资为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工资中没有把绩效工资计算在内。发现这一问题的同时,联合检查组即责令该公司把绩效工资加入到用工人员的工资中,按工资全额为全部人员参保。
昌黎县民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执行的费率不符合规定。按照冀人社发【2016】10号和冀人社字【2016】70号文件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率最低不低于第四类工伤风险类别 ……(未完,全文共1197字,当前仅显示7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集中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