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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考核办法

发表时间:2017/1/4 12:49:51
目录/提纲:……
(一)市场基本信息录入及数据质量
(二)市场日常检查信息录入、市场认定及数据质量
(三)市场专项整治信息录入及数据质量
(四)市场获得荣誉称号、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录入及数据质量
(五)市场更新信息录入及数据质量
(一)市场基本信息应全面准确录入
(二)市场日常检查信息应按照规定时间录入
(二)年度内应对市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动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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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应用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度省工商局对各地级市、横琴新区、佛山市顺德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系统应用情况的工作考核。
第三条 《工作规范》第三条规定列入信用分类监管的市场均纳入考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C类市场每3个月录入不少于1次;D类市场每2个月录入不少于1次。
市场日常检查信息录入分值50分。未按上述规定录入市场日常检查信息的,予以扣分[扣分值=本项分值(50分)/期末市场总数*未录入日常检查信息次数],扣完该部分分值为止。
第六条 省工商局以实地抽查和系统测评相结合方式,对各单位系统应用工作进行年度抽查并评分,分值100分。其中,市场基本信息录入(及更新,下同)50分,市场认定信息录入20分,市场专项整治信息录入15分,市场信用信息录入15分。
(一)应录入而未录入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市场范围的,每个市场扣3分;未按规定录入市场基本信息的,每项扣1分;录入不准确(根据抽查核对确定)的,每项扣1分。扣完该部分分值(50分)为止。
(二)年度内应对市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动态认定。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检查上年度市场认定信息数据,未更新认定的,每个市场扣2分,扣完该部分分值(20分)为止。
(三)年度内省工商局部署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相关专项整治信息录入系统;未按时录入的,每个单位每次扣2分。
各单位可参照前款规定录入本单位组织开展的有关市场专项整治信息(内容不得重复),每条(次)专项整治信息加1分,年度内最多加5分。
(四)年度内省工商局规定录入的市场信用信息,应于规定时间内录入;未按时录入的,每个单位每次扣1分。
各单位可参照前款规定录入本地区相关市场信用信息(内容不得重复),每条(次)市场信用信息加0.5分,年度内最多加5分。
第七条 省工商局对各单位系统应用工作按百分制进行年度综合评分,总分=(4个季度分数总和+年度抽查分数)/5。
第八条 省工商局依据年度综合评分确定各单位系统应用工作的年度考核等次。其中,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系统应用工作优秀单位予以表扬。
第九条 本办法中省工商局规定录入的市场信 ……(未完,全文共1700字,当前仅显示108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