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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普法活动及合同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7/1/10 17:14:15
目录/提纲:……
一、强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对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法制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法律事务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不够完善
3、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法律事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
三、关于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不断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3、积极培育法律事务工作团队,健全法律事务工作管理结构
……
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不断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__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_。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_法治精神,树立_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提出:提高_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这次“两学一做”专题中,自己再次认真学习了__报告,结合分管工作,对参建单位的普法活动开展情况及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针对性调研。现就学习、调研谈几点粗浅体会和建议。
一、强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对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
1.强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是适应_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_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来调整和规范的,所有参与其中的市场主体,其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循和遵守市场法则。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每一个行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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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达到和实现预期工作目标,反而会造成工作的严重失误,出现严重问题,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赔偿。安然,施乐,世界通信等国际性大公司都因违规经营所导致的颠覆性后果,从反面为我们正确应对市场法律风险,依法规范运作提供了警示。所以,合法化,规范化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前提和重要内容,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通过事前法律把关,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帮助等手段,保证企业人,财,物合法流动,避免违法违规决策,避免合同法律纠纷,避免经营运作失误。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近年来,建设单位从自身建设和管理需要出发,不断加强普法工作和法律事务工作,各部门和参建单位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工作成效得到了明显体现。在建设单位层面,合同审核管理机制日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日趋规范,工作监督控制体系日趋成熟,通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使法律事务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在参建单位层面,法律事务工作得到逐步重视,遗留纠纷问题得到逐步解决,风险苗头因素得到逐步化解,通过不断有力拓展推进,使法律事务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法制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实际工作中,从建设单位到参建单位,我们一些管理人员和职工对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规律理解不深,缺乏市场主体意识和竞争意识,没有把法律真正作为一种经营手段,没有认识到“法律是一种管理资源”,普遍对经济行为就是合同行为,合同行为就是法律行为,一旦约定便会产生和法律一样的强制执行力理解不到位,导致对自身行为产生何种法律后果认识不清,防范意识和警惕性不高。同时,主观上欠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工作不注重从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入手,凭经验、靠直觉,履行程序走过场,执行规定走形式。调研中注意到,一些参建单位在合同管理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订立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律、重效率轻安全的问题。还有的参建单位对合作方、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履约能力了解不够、掌握不准,从而埋下问题隐患。
2.法律事务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在绝大部分参建单位中,由于日常工作的开展、运行,缺乏法律意识的融入和法律手段的运用,使法律事务工作尚未充分发挥“法律前置”的预防控制作用。特别是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还没有做到完全、细节性地介入,没有法律前置审核的程序性制度设计,没有建立起经营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调研结果表明,绝大部分参建单位在合同管理上没有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实行“归口管理,专人负责”,施工合同、物资购买合同、劳务合同等不同类别合同分别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办理和管理,合同主办部门、关联部门、审核部门职责不清,合同审核流转程序也比较随意,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因“条块”分割,导致缺乏制度上、环节上的衔接,从而没能有效构筑起法律风险防范保障线。同时,完备的法律纠纷处理机制尚没有建立和形成,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劳务纠纷,极有可能得不到及时、正确、有效的处理与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3.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法律事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
调研中感到,经过国家和各级组织十几年坚持不懈的普法宣传教育,参建单位干部职工崇信法律,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理念在不断增强,工作中也形成了一定的法制环境。但是,由于受项目部、监理站建制和人员构成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参建单位干部职工中基本没有受到过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的人员,更谈不上拥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所以,涉及合同工作的同志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功底,实际操作中,对于制式合同、格式合同凭套路、凭经验还能够一般性地完成,对于其他类别的合同就只能凭感觉、凭想 ……(未完,全文共3945字,当前仅显示19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参建单位普法活动及合同管理情况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