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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争议调处程序(附调处申请书格式)

发表时间:2017/2/14 12:41:54
目录/提纲:……
一、提出申请
二、审查登记
三、立案受理
1、调纠办收到调处申请书后,在5日内(均指工作日,下同)完成审查
四、调查核实
(一)研究分析
(二)现场勘察
1、案件承办人与争议双方到林权争议现场分别进行勘察
2、勘察人员根据双方指认及现场勘察情况,制作勘察笔录
(三)核实证据
五、调解质证
六、分析讨论
七、裁决处理
八、送达执行
九、结案归档
一、山林情况
(一)山林现状
(二)历史沿革
二、请求事项
1、依法将争议山林的林木林地所有权确认为申请人所有
2、制止被申请人在争议范围开展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三、事实依据
(一)管理事实
2、林业三定以来造林、采伐等生产经营管理事实
(二)权属证据
3、界线协议4、裁决书、判决书、处理决定等
(三)法律依据
……
林权争议调处程序

林权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及诉讼解决等。县内的林权争议由乡镇先组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再移交县山林调纠办。林权争议行政调处程序(含调解、裁决)如下:
一、提出申请
当事人申请调处林权争议,应提交《林权争议调处申请书》(林地所有权及集体林木权属争议由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责任山、自留山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权属争议由个人申请)及主张权利的证据,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相应数量副本。乡镇移交的还须有专题报告并附收集整理的相关材料原件。
二、审查登记
接件人将当事人提交的调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当场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送达《完善调处申请材料告知书》,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填写《调处申请材料接收单》送达申请人签收。并及时登记《林权争议调处申请情况表》。
三、立案受理
1.调纠办收到调处申请书后,在5日内(均指工作日,下同)完成审查。对符合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解笔录。
林权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协议书详细记载双方山林“四至”与面积,并附林木、林地位置图,争议双方及调解人员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并报县人民政府林权登记管理部门备案。
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的,组织双方对各自主张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六、分析讨论
对经组织调解达不成协议并对证据进行质证后,对质证过程中双方提出的尚未明确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然后调纠办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讨论案情并形成处理意见。
1.承办人员以书面形式(或PPT演示)通报基本案情及调查核实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与会人员对案件证据、认定的事实、依据及处理建议等认真分析研究讨论,经表决后,会议结果记录在案。
处理意见经表决通过后,承办人员综合调查核实及协商调解情况,整理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七、裁决处理
以书面调查报告形式报领导审批同意行文后,承办人员代拟处理决定文稿,按文书处理程序报县人民政府行文。
八、送达执行
县人民政府行文作出处理决定后,调纠办在5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
争议双方对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的,即可以处理决定为依据向县相关部门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九、结案归档
林权争议经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争议即告解决,调处机构及时作出结案建议报批,并将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林权争议调处申请书格式
林权争议调处申请书(参考格式)

申请人:自然人应载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单位应载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其执业机构(无委托代理人的,此栏不写)。
(申请人为多人的应依次列明)
被申请人:自然人应载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单位应载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为多人的应依次列明)
第三人:自然人应载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单位应载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
(如林权流转后又发生争议,流入方也应作为第三人参与)

201 年 月 日,因(项目建设征收林地/林地流转/林木采伐等),申请人发现本属于己方坐落于 的山林被被申请人主张权利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向对方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乡镇人民政府于 月 日至 月 日多次组织协商调解未果,因属单位间林权争议,特请求县人民政府依法调处。
一、山林情况
(一)山林现状
该争议山场坐落于 县 乡镇 村行政区域境内,小地名为 ,面积约 亩,山场地类为 ,树种组成 ,林龄 年,林分起源 。四至范围:东以 与 为界,南以 与 为界,西以 与
为界,北以 与 为界。
(二)历史沿革
是从什么时候以来一直有争议还是以前一直没有争议最近什么时候才开始。
历次协商调解、裁决、判决处理情况。
二、请求事项
1.依法将争议山林的林木林地所有权确认为申请人所有。
2.制止被申请人在争议范围开展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三、事实依据
(一)管理事实
1.历次集体林地改革的林权归属情况;
2.林业三定以来造林、采伐等生产经营管理事实。
(二)权属证据
1.山林权属证据(山林管业证、自留山证、土改证等);
2. ……(未完,全文共2810字,当前仅显示17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林权争议调处程序(附调处申请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