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普法/法制/政法武装/宣传/宣传讲话/教育/创建活动/调研报告/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正文

关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17/2/24 9:11:04
目录/提纲:……
一、现阶段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二、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思考
(一)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要针对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来开展工作
(三)要构建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形式、多元化的传播体系
(四)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力量
(五)要注重培育和发挥法治环境的_作用
(六)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机制
……
关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_基本方略,加强_民主法制建设,建设_法_家的基础性工作。__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_”,指出:“要更好的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根据省、市“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要求,****管理区迅速启动“法治****”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成效显著,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创建工作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发挥最大的效能,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要求,尤其是对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不尽满意。如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直是工作的难点问题。经过多次调研和认真梳理分析,简单谈几点看法。
一、现阶段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管理区坚持突出法制宣传效果,以新老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法治精神等。但就目前来看,****管理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普遍定位于干部和群众知法、守法,重点只是停留在法律条文宣传,忽视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播与_,难以引导群众树立现代法治理念,依法_。同时,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设计普遍性有余但针对性不强,宣传活动大多流于形式,学用脱节,学无所获。导致群众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未形成依法办事、依法_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和理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如:当前我区绝大部分群众依然信访不信法,只要一有诉求,不管合不合理,直接上访,直接找党委政府领导,信访案件居高不下。
4.缺乏科学评价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属于思想_态领域,是培养人的意识和观念。要把长期存在的传统“人治观念”转变为适应当下建设法_家需要的“法治观念”,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历程,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这种长期性、复杂性、潜移默化、投入高短期内见不到成效的工作,更加需要科学评价机制。但是,我区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价还停留在依据领导如何重视、建立了多少制度、开了多少次会、发了多少份材料,而不是考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与效果是否有机统一,教育对象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如:各乡(管理区)、区直各部门报送法治创建工作阶段总结材料时,多数只是停留在这几个方面,往往就是一句“初见成效”或者“成效显著”,没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充分科学论证,对于形式和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一,是否实现了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考虑不周,忽视了追求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倾向。
(二)原因分析。“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可以说:搞的轰轰烈烈、有声有色,但为何总是实效性不够。究其原因,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形式内容的,也有运行机制的,还有社会执法环境的,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来看,主要有三个原因:
1.领导重视错位。在当前****管理区行政_下,要落实好一项工作,主要还是靠各乡(管理区)、区直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甚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法治****”创建工作更是如此,特别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乡(管理区)、区直各部门领导形式上都很重视,该发的文件一个不少发,该讲的话一字不漏讲,该参加的活动一次不缺席参加,显得都很重视。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面子上的事情做完后,具体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实际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重视依然停留在表面上,出现了错位。如:虽然各乡(管理区)、区直各单位都按照要求专门设立的创建部门,但实际负责业务工作的同志只有1、2个,甚至大多数还是兼职,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工作,更不要说有专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理解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辛劳,却没有积极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虽说要不断加大对工作的投入,工作经费却长期不见增长,甚至开展活动还要靠筹集资金等。
2.社会供求错位。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法治****”创建工作的纵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实现了由最初的学法、知法到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文化的转变;宣传教育手段也从最初的“挺进报”模式灌输发展到运用互联网、多媒体互动式转变。然而,牵头部门和主管部门却往往忽略了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转变这一最重要的转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已经不是简单地停留在获取法律知识的层面,而是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目前来看,各乡(管理区)、区直各部门还在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运行模式,主仆角色错位,导致主观替广大群众确定需要知道哪些法律,要向人民群众宣传什么法律,而忽视了宣传教育对象对法律的真正现实需求。这种社会供求错位致使长期以统一的、不变的宣传教育方式供给应对人民群众千差万别的法律需求,不同程度导致法制宣传教育预期效果与实际成效之间的落差。
3.考核评价错位。“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考核评价一直都是按照自上而下的一套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各乡(管理区)、区直各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这个考评体系开展的。特别是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大都以组织领导、基础保障、重点对象、工作措施等为评价考核指标 ……(未完,全文共6371字,当前仅显示22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