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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调查与思考

发表时间:2017/5/20 7:40:46
目录/提纲:……
一、芦山灾后重建实施基本情况调查
二、芦山灾后重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调查
3、施工企业实力不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导致欠薪事件频发
三、芦山灾后恢复重建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二)、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
(三)、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四)、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名制制度)
(五)、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
(六)、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
(七)、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八)、落实清偿欠薪责任
(九)、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
(十)、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三)重点监控,严厉查处
(四)行刑衔接、执法协作
五、工作体会
……
“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调查与思考

导语:“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启动三年来,在_、_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_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践重大自然灾害“举_援建”到“地方负责制”转型的重建新路,在重建的过程中,农民工工资的监管支付保障工作也建立了从源头上治理民工工资拖欠的有益探索,为灾后重建和_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芦山灾后重建实施基本情况调查
截止2016年5月8日,全县纳入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实施项目380个(子项目1075个),已完工项目363个,完工率97.32%;完成投资126.01亿元,投资完成率97.15%。仅2015年一年,全县累计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183件,兑付农民工工资4100.31万元,涉及民工5000人次,人均兑付0.82万元。
二、芦山灾后重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调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导致欠薪事件频发。普遍采取平时只给农民工发基本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后或春节前结清工资等做法,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捆绑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极易导致欠薪。同时,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流动性大,使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往往缺乏证据。加之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执行刚性不足,发挥作用不到位。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这些都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诱因。
4、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严谨、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是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要因素。当建筑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时,就不得不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从而造成了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施工企业拖欠工班长劳务费、工班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
5、灾后重建工程临近尾声,外出农民工进入陆续返乡时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凸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入攻坚冲刺阶段。
三、芦山灾后恢复重建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紧盯“开学季”、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县分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提前谋划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专题研究化解欠薪疑难案件工作机制,协调部门和乡镇形成合力,共同处置疑难案件,切实解决拖欠民工工资。
(二)、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属地政府的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施工企业的支付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施工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业主现场代表的监督下,将各班组申报的工人工资如数直接兑现到工人手中或打卡发放,并留下影像资料存档备查,杜绝将工资以现金方式交由班组长发放。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在工程进度款拨付环节,严格实施“两款分离”,即先拨付民工工资款,待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后,再拨付材料款。施工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欠薪清偿责任。在竣工验收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环节,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一律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落实“一户、两牌、三表”。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求所有开工项目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并确保账户内的资金充足并专款专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农民工支付公示牌”和“劳动保障_告示牌”,畅通农民工_渠道,通过“有地方说理”和“事要解决”相结合,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大对施工企业报送的“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和工资表”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工资花名册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 ……(未完,全文共5486字,当前仅显示19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调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