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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林示范点建设方案

发表时间:2017/6/13 15:05:37

宁县2017年苗林示范点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及县委第十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挖掘宜林荒山潜力,大力发展苗林产业,全面提升林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通过抓点示范、典型带动,持续推进全县苗林产业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苗林培育示范点建设以_为指导,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以再造一个子午岭为_,继续推行项目融资、招商承包、合作社引领和农民自主经营四种模式,进行整区域、整流域栽植,全县形成东、南、西三个片区,突出苗与林、林与果、苗林与旅游相结合,栽植区域由荒山向塬面拓展,山地向耕地转移,咀梢向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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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林油松容器苗、刺槐14400亩,观摩点周围栽植1—1.5米樟子松、油松大苗600亩,整修作业区道路6公里,栽植行道树3960株,栽植树种为高1.5米塔柏。
3.中村镇至长庆桥镇运煤通道沿线、焦村镇黄家沟流域2个万亩示范点,2016年秋季已基本完成。今年春季继续抓好2个万亩示范点及7个贫困村千亩苗林示范点的补植完善工作。
四、预算和筹资
全县完成4个万亩苗林培育示范点,共需资金2695万元。其中林业局筹措项目资金1000万元(三北工程500万元,退耕工程300万元,公益林补植项目200万元),扶贫办整合林业项目资金200万元;县水保局整合项目资金500万元;申请县财政解决1000万元;乡镇通过招商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投劳、产业扶贫贷款和县上以奖代补资金完成。
五、时限要求
2017年春季苗林培育工作从3月8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要在去年秋季造林的基础上一次性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大力扶持。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利用宜林荒山培育苗林产业作为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富民产业的重要内容,列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管理,确保政策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县上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的同时,利用产业扶贫贷款进行扶持。
(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林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苗林培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利用宜林荒山开展苗林结合培育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大意义。
(三)分类指导,责权统一。各乡镇要依据各自地形特点和资源优势,分类指导、重点扶持。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建立起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苗林培育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使广大经营者积极投身造林绿化,推动苗林结合培育工作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四)典型引路,全民参与。各乡镇要根据立地和资源条件,按照“整山、整流域集中连片治理,且相邻乡镇尽可能连成一片”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合理确定苗林培育地块、栽植树种和规模。要通过农户自主经营,乡村林场、林地流转大户经营,合作组织经营,个人、社会团体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模式,抓点示范,培育典型。通过典型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苗林结合培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着力营造全民 ……(未完,全文共2014字,当前仅显示12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苗林示范点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