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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工作档案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17/8/10 18:36:05
目录/提纲:……
(一)巡察办形成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二)巡察组形成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一)归档文件以每一个巡察单位的每一个巡察工作年度为单位进行组卷
(二)卷内材料一般应以结论性材料、证明性材料、立项性材料为序依次排列
(四)卷内文件应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五)巡察工作记录应注明使用人姓名,内容和使用起止时间
(六)案卷要采用统一制式的标准卷皮
(七)案卷标题要准确反映卷内文件的作者、内容、名称,文字要简练
(八)卷内文件要去掉金属物(如订书钉、曲别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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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工作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实现巡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参照《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省《实施办法》和市《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巡察工作档案,是指巡察办和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和利用价值的,以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表达并留存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负责巡察工作档案的统一管理。巡察办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巡察机构的全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市委巡察组明确一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四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_b_m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借阅、登记制度,不准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材料,其整理方法及要求参照《河北省省直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办法实施细则》(冀档发[2002]13号)执行。
第九条 巡察组形成的文件材料,其整理要求为:
(一)归档文件以每一个巡察单位的每一个巡察工作年度为单位进行组卷。一般不得将一个巡察单位不同巡察年度的材料合并立卷。跨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与上一年度的材料合并立卷。
(二)卷内材料一般应以结论性材料、证明性材料、立项性材料为序依次排列。根据材料多少,可以组成一卷或多卷,每卷厚度不得超过2公分。
(三)卷内材料之间的排列规则,一般为: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汇总材料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四)卷内文件应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名称相符,项目要填写齐全、准确。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和立卷人、检查人姓名及立卷日期。
卷内文件要按排列顺序编写页码。页码统一编写在有图文的每页材料的正面右上角,背面的右上角。
(五)巡察工作记录应注明使用人姓名,内容和使用起止时间。
(六)案卷要采用统一制式的标准卷皮。案卷封面各项目,要用钢笔、碳素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七)案卷标题要准确反映卷内文件的作者、内容、名称,文字要简练。
(八)卷内文件要去掉金属物(如订书钉、曲别针等)。破损文件应进行修补,过大纸张要进行折叠,字迹扩散的,应进行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九)案卷的装订应采用三孔一线(孔距10公分)的方法进行装订,做到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
(十)录音、录像、照片等声像材料归档时,应标注制作时间、内容说明、制作人等,并按照要求单独存放。
第十条 立好的案卷要以年度为单位编制案卷目录,扉页要有索引和整理说明,并附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
第十一条 建立审卷制度,由专人负责,把好质量关。
第十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划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卷内文件材料要排列有序,装订整齐,页面干净,无重份材料。
第十三条 巡察组在移交巡察工作档案前,应编制档案移交目录,经巡察组组长签字后移交,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要按目录逐件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 档案材料要集中存放、保管。鉴于b_m需要,可暂在巡察办单独保管,待工作结束满三年后,再将档案正式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按规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持有人必须定期向档案保管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十五条 涉及秘密事项,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b_m范围确定其密级。
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
第十六条 巡察工作中涉及秘密的b_m期限,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b_m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算起。
第十七条 巡察办要安排专用橱柜保管档案,并配备档案装具及其它 ……(未完,全文共2542字,当前仅显示161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委巡察工作档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