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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7/8/27 8:22:06
目录/提纲:……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稳妥整改存在问题
(二)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查清底数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督查
(四)实行专项评价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指导服务,提升工作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搬迁对象不精准
(二)“三超”整改不到位
(三)建设进度不平衡
(四)资金发放不及时
(五)项目审批不规范
(六)脱贫措施不配套
(七)组织领导不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盯目标、定对象
(二)盯“三超”、严整改
(三)盯资金、推进度
(四)盯产业、强措施
(五)盯管理、重痕迹
(六)盯宣传、造氛围
……
**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按照《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要求,指导县(市、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坚决、彻底、稳妥的整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走样、不跑偏,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现就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稳妥整改存在问题。3月23日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迅速行动,根据《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指导县(市、区)积极稳妥整改存在问题。《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29日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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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搬迁工作。
(五)强化指导服务,提升工作质量。一是内强综合素质,建立集中学习制度,确定每周一集中学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狠抓政策宣传,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以会代训,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和培训,收集汇编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文件,统一宣传口径,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县(市、区)提出的疑问和政策难点,研究制作了《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统一整改标准、口径和措施;四是强化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规划选址及风险防范排查,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二、存在问题
(一)搬迁对象不精准。五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存在搬迁对象不精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口未整户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搬迁条件且已实施搬迁的建档立卡户在_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未标识“搬迁”、搬迁户信息不准确,搬迁花名册与实际不符,甚至出现建好的安置房无人认领的情况,搬迁对象不精准直接影响超面积、超负债整改及贷款(借款)调整使用工作。
(二)“三超”整改不到位。五县(市、区)县级平台公司普遍仅承接已实际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借款)或农发行项目贷款资金及相应面积,出现“贫困户和直系亲属贫困户共建”“扩大到旁系亲属共建”“变更户主变通共建”等不合理、不合规现象。产权共享协议“简单化”“模板化”,内容不完整,格式不严谨,主要体现在协议没有针对性,没有明确划分共建各方承建面积和承接投资金额。部分县(市、区)在整改超标面积过程中,简单按人均25平方米确定建档立卡户建房面积,未按成本测算划分面积,造成户均自筹超过1万元,与整改精神不符。
(三)建设进度不平衡。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安置点与安置点之间建设进度参差不齐,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普遍滞后于安置房建设,尤其是水、电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直接影响搬迁人口入住。
(四)资金发放不及时。2016年_预算内投资、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地方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三年一次性下达)已按人调整下达到各县(市、区)。省、市已明确资金调整的具体路径和办法,但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资金滞留现象。
(五)项目审批不规范。存在未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批复内容不具体、实施方案批复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不一致、未严格按批复组织实施。部分安置点地质勘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200户800人以上)等要件缺失,工程档案资料不齐备、不规范。安置点项目的审批、实施、管理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差距。
(六)脱贫措施不配套。部分乡镇把完成搬迁任务等同于完成脱贫任务,没有系统谋划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脱贫帮扶措施。部分安置点产业规划深度不够,没有结合安置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谋划主导产业,缺乏 ……(未完,全文共3113字,当前仅显示15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