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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层、中层领导薪酬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7/9/9 18:17:45
目录/提纲:……
二、全公司的净资产保值率不得低于100%
三、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四、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二、承包单位在岗员工的薪酬不得少于档案工资的150%
四、所在承包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六、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一、每年责任目标的绩效年薪考核指标另文下发
二、责任目标的考核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
三、公司经营层、各分院、各部门的绩效年薪考核指标如下:
1、年产值: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
2、年财务收入: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
3、实现利润总额: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30分
4、净资产增值率: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10分
5、净资产收益率: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10分
6、质量、安全指标: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得10分
1、产值: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
2、财务收入: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
3、自揽项目财务收入: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
4、实现利润:本年实现利润足以支付本院中层领导薪酬的,得20分
5、公司下达项目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项目得10分
6、质量、安全指标: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得10分
1、产值: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
2、财务收入: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
3、自揽项目财务收入: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
4、实现……
****公司经营层、中层领导薪酬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经营层与中层领导的收入,适应_市场经济_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增强和激励管理者对我公司生产、经营的责任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经营层与中层领导的薪酬必须同公司或其所在单位的生产、经营业绩及其承担的责任、风险相挂钩;同公司或所在单位员工薪酬相挂钩。
第二条 实行本办法的公司经营层与机关中层领导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全公司在岗员工的薪酬不得少于档案工资的150%(档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差额+保留补贴+开放费+补贴,下同);
二、全公司的净资产保值率不得低于100%;
三、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四、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第三条 实行本办法的承包单位中层领导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所在单位收入必须有年终结余,且年终结余额必须大于中层领导收入应补总额,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在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等业绩挂钩。
公司经营层正职绩效年薪收入最高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的2.5倍;副职不能超过2倍,矿山工程院、工业建筑院、规划咨询院中层领导的正职不能超过1.8倍;副职不能超过1.44倍,评价公司、勘察公司、服务公司、机关中层领导的正职不能超过1.6倍;副职不能超过1.28倍。
第七条 责任目标的绩效年薪考核指标
一、每年责任目标的绩效年薪考核指标另文下发。
二、责任目标的考核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
三、公司经营层、各分院、各部门的绩效年薪考核指标如下:
(一) 公司经营层
1. 年产值: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每增减1%加减1分。(2014年指标4500万元)。
2. 年财务收入: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每增减1%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15%该项不得分。(2014年指标3100万元)。
3. 实现利润总额: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30分。每增减1%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30%该项不得分。减亏、扭亏视同实现利润。(2014年指标440万元)。
4. 净资产增值率: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10分。每增减1%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9%该项不得分。
5. 净资产收益率:完成公司股东大会下达的年度目标得10分。每增减1%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9%该项不得分。
6. 质量、安全指标: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得10分。每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扣2分,出现工亡、重伤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二) 矿山工程院、工业建筑院、规划咨询院
1. 产值: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每增减2.5%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40%该项不得分。(2014年指标1000万元)。
2. 财务收入: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每增减2%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40%该项不得分。(2014年指标700万元)。
3. 自揽项目财务收入: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每增减1%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18%该项不得分。(2014年指标250万元)。
4. 实现利润:本年实现利润足以支付本院中层领导薪酬的,得20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亏损的该项不得分。
5. 公司下达项目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项目得10分。每拖延一项扣1分,拖延累计超过8项的该项不得分。
6. 质量、安全指标: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得10分。每发生一次质量事故扣2分,出现工亡、重伤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三) 评价公司、勘察公司
1. 产值: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每增减2%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40%该项不得分。(2014年指标600万元)。
2. 财务收入: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每增减2%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40%该项不得分。(2014年指标400万元)。
3. 自揽项目财务收入: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得20分。每增减2%加减1分,减少幅度超过40%该项不得分。(2014年指标140万元)。
4. 实现利润:本年实现利润足以支付本院中层领导薪酬的,得20分。亏损的该项不得分。
5. 公司下达项目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项目得10分。每拖延一项扣1分,拖延累计超过8项的该项不得分。
6. 质量、安全指标:全年无 ……(未完,全文共5024字,当前仅显示17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司经营层、中层领导薪酬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