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计划规划/计生/科技/服务/督查/执法/法律/法制/年终总结/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正文

《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指引(试行)》试点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7/9/28 18:22:08
目录/提纲:……
一、行政许可: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
(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二、监督检查:
(一)检查内容:
(二)建议修订有关内容:
(一)(二)项
(一)(二)项
(一)项
……
监督执法指引
《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指引(试行)》试点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国家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和《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的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指引(试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召开的《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指引(试行)》试点启动暨工作培训会的工作要求,**承担了监督执法指引(试行)部分项目的试点工作任务。
按照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2017年6月承担了国家《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指引(试行)》试点工作项目。工作开展之初,首先对承担项目的监督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参加了自治区监督执法指引培训班,对《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务许可
产前筛查与诊断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应合并一个许可。从事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产前筛查与诊断的专业技术人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应合并一个许可。
二、监督检查:
(一)检查内容:
第一部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辖区内医疗机构只开展4项,(1)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2)放、取宫内节育器监督;(3)药物流产术监督;(4)终止早期妊娠手术。
第二部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5项全部开展(1)婚前医学检查监督;(2)产前诊断监督;(3)终止妊娠手术监督;(4)助产技术监督;(5)新生儿疾病筛查监督。
第三部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督和第四部分人类精子库监督没有开展。
(二)建议修订有关内容:
1、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终止妊娠手术许可项目有的批准为仅限早期妊娠,有的没有明确终止妊娠手术的期限”,建议对终止妊娠手术期限加以明确。
2、终止妊娠手术监督中,“两非”问题项目要求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应当在手术登记前、查验手术者身份证明信息,并及时将手术实施情况通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及时上报具体时限。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婚前医学检查监督中,执业要求项中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须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予以注明,所检查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上均未注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能否简化手续。
4、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问题的批复》(国卫妇幼函[2017]253号,在监督检查时不需要查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这一项中在《执法指引》中检查方法、违法行为、调查取证、违反条款、处罚依据等相关内容是否该修改或删除?
5、关于民营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批准终止妊娠手术监督中药物流产、无痛人流部分参照计划生育监督部分,实际情况是二者在许可、诊疗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同?建议分别细化。
6、产前诊断监督机构资质执业要求第2项中违反条款建议增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处罚依据增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7、产前诊断机构资质执业要求第4项中违反条款建议细化《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到条款第一条第(一)(二)项。
8、产前诊断机构资质执业要求第6项中违反条款建议细化《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到条款第一条第(一)(二)项。
9、产前诊断人员资质执业要求第1项中常见违法行为医师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建议在违反条款中增加《产前诊断管理办法》第八条、《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依据第三十七条。
10、产前诊断人员资质执业要求第2项中常见违法行为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建议在违反条款中增加《产前 ……(未完,全文共3089字,当前仅显示156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执法指引(试行)》试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