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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在县政协评议会上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7/10/28 9:21:12
目录/提纲:……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人社法律法规
1、深入推动了《就业促进法》等就业政策的贯彻实施
2、深入推动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
3、深入推动了《公务员法》及人事人才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坚持保障民生,充分发挥人社工作职能
1、统筹城乡就业,拓宽就业再就业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3、规范人事人才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4、不断健全劳动执法,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三)坚持集体研究,及时有效完成政协提案的办理
(四)坚持热忱服务,疏导化解各类信访矛盾
(五)坚持勤政廉政,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1、加强道德纪律教育
2、强化勤政廉政管理
3、优化“一站式”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2、社会保险制度不衔接
4、劳动_难度加大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有待于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1、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
2、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3、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4、深化人事人才改革
5、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继续提高业务服务水平
……
县人社局在县政协评议会上的报告

尊敬的主席,各位副主席、委员:
按照县政协常委会有关评议工作的要求,现将县人社局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协的有力监督指导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保障改善民生和强化人力资源支撑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管理、劳动_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连续十年被评为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卫生单位、全市文明单位,县人社服务大厅获得“_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人社法律法规
两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以业务工作的成绩来检验法治工作的成效,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形成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企事业单位依法用工、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依法_的良好局面。
1、深入推动了《就业促进法》等就业政策的贯彻实施。两年来,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城镇就业3549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0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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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抽查了13次,查处并清退95人。同时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1877笔共计1.037亿元,2016年对全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典型予以扶持奖补53万元。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范围逐步扩大。我县基本形成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以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内容较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着重体现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改革利民惠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成效显著。我县已建立起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突出完善制度和基金征缴“两个重点”,着力攻克“三关”,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重点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大病互助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和30万。将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县委、政府的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实行分块包干,分项负责,把任务层层落实到单位、到个人,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分”的要求,确保了每年医保基金征缴率达100%。2017年,我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城镇职工医保跨省异地联网结算测试成功,这是继城镇职工省内异地联网结算之后,又一项方便群众就医的惠民措施。凡在芷江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就医住院的_各地参保患者,只要符合医保转诊或异地安置政策并在参保地主管部门备案后,都可以在出院后实时结报医疗费用,不用再回参保地结报,节约了时间和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真正让患者异地就医告别“跑腿报销”。
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改革利民惠民。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历经多年的不断完善,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健康平稳运行,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呈现出“四个提高”和“四个转变”的可喜局面。①农民参保积极性不断提高,参保观念得到转变。2016年全县农业人口304379人,参保农民292750人,参保率96.18%;2017年度有315479人参保,参保率达97.25%。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参合农民受益度的增加,扭转了参保农民由“被动参保”向“主动参保”转变。②筹资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发生转变。2016年筹资每人每年自筹资金120元,各级财政配套420元/人,新农合总筹资额1.5亿元;2017年度个人筹资150元,各级财政配套450元,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基金为1.8亿元。医保基金盘子越来越大,对农民就医提供了资金保障,保障能力由“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变。③补偿受益不断提高,群众得实惠。2016年全县参合农民1514300人次享受了补偿,占参合农民总数的517.2%,其中,大病保险补偿853人次,补偿金额为369.35万元,贫困户134人次,补偿金额65.8万元,补偿金额共计15505.3万元,占年度统筹基金98%。2017年1月—9月,普通住院报销49971人次,报销金额8728.314万元;门诊报销324325人次,报销金额1196.5万元;大病特殊病种门诊报销19879人次,报销金额804.56万元;住院分娩1964人次,报销283.745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837人,报销金额258.48万元,报销金额共计11013.119万元。④监管力度和农民受益度不断提高,农民的就医观念发生转变。2016年以来,我们切实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用药规定,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住院率、可报比例、补偿率等各项指标,重点实行门诊统筹“10元”报账模式的推广。实行了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百岁老人县乡两级住院基本医疗全免费; 参保农民“白内障”手术全免费和0至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住院治疗全免费政策。扩大了35种重大疾病救治范畴,将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80%,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参保农民的利益。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执行湘卫合管发[2015]2号文件对25中重大疾病进行80%的报销;门诊执行0起付线报销60%,年度最高报销3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设置为4000元;将25个特殊病种提高报销封顶线,报销比例统一设置为80%。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扭转了农民就医观念,农民真正得了实惠,参保农民由“怕住院”向“敢住院”转变。2016年我办稽查组通过下乡稽查和对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的病历和门诊资料集中审核,发现还存在一些急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根据《坚决打击违规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患者住院管理的通知》(芷农医委发[2014]1号)、《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市级25家县级6家乡级28家村级188家,共计 ……(未完,全文共9635字,当前仅显示263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人社局在县政协评议会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