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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

发表时间:2006/1/9 18:04:18
目录/提纲:……
一、社区居民自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是该法规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人选须为本居住地区居民
一是经费短缺
二是居委会干部结构不合理
二、对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社区_建设,为社区居民自治提供坚强后盾
(二)、民主选举社区自治组织,为社区居民自治提供参与监督的渠道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社关系
一是还位
二是还权
三是还利
(四)、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社区居民自治提供物质基础
……
一、社区居民自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和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以年底_、_作出的在_推进城市社区建设重大决策为标志,我国社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社区自治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也作了不少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应该看到,对照现行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其组织性质的界定,即“三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求,还存在名不符实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作为一个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系统,怎样充分发挥其自治作用,笔者认为首先必须重视和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⒈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管理职责模糊不清。首先,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街道管辖的行政区域作为社区范围,这就导致街道办事处一身两任,既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又作为社区居民代表,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其直接后果是现有社区管理_确立以后既没有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未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的民主参与社区自治的意识。其次,由于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把居委会看作是下属的行政性单位,而且在办公经费来源上直接依靠政府的提供,所以政府就很轻易地把自己承担的有关职能延伸到社区居民委员会,使得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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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了居民委员会自主作用的发挥。
  ⒋与社区居民自治相配套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随着社区建设的大力发展,特别是城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年颁布实施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不能适应社区建设的新要求:一是该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户至户的范围内设立”。但随着城市现代化步伐加快,住宅楼群大量增多以及住宅小区规模的扩大,这一规定已不符合现实情况,据笔者调查,某城区实行试点的社区居委会,新增范围一般都在户至户之间,大的甚至超过多户。二是该法规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人选须为本居住地区居民。这也不利于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委会干部,不利于广纳人才。三是该法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这也与_关于社区资源共享、社区成员共驻共建的决定相矛盾。
  ⒌资源基础缺乏限制了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重点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抓好这两项工作都必须要有一定的人、财、物作为保证,否则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很难开展。目前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是经费短缺。随着社区建设不断深入,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越来越多,使用的经费仍维持在社区_改革前的水平,吃饭都难以保障。加之现在居委会不允许新办经济实体,原有的实体也已脱钩,居委会自身可筹措的资金越来越少。由于没有经济实力,有的居委会想为社区居民开展一些相应的服务工作,也是力不从心,无从谈起。据笔者调查了解,从年开始,某城区个试点社区居委会中,区政府拨付办公费元,正职主任生活补贴元,副职主任元,仅靠此维持办公和发放居委会干部的生活补贴,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居委会干部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根本无法解决。在经费管理上也没有自主权和审批权,统一归街道办事处管理,很大程度影响了居委会干部的积极性。二是居委会干部结构不合理。据笔者调查了解,在个社区居委会中,现有居委会干部的来源主要是退休或内退人员,市直企业、街道办事处下派干部,下岗或失业人员及社会招聘人员。其中:退休或内退人员占,社会招聘人员占,下岗或失业人员占;高中文化的占,大专以上文化的占;年龄在岁以下的只占。人员结构不合理,给社区居委会自身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与建立现代化城市新社区的要求相差甚远,显然不能适应社区建设的需要。
  二、对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的几点建议
  社区居民自治建设中面临的这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根本的途径还是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本身的发展来加以解决。因此笔者认为,要更好地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的作用,推动社区建设,就必须在社区居委会管理_和运行方式上求创新、求突破。
  (一)、加强社区_建设,为社区居民自治提供坚强后盾。社区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是基层群众自治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实行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并不意味着党对社区具体事务的干预,而是要为社区建设导航,来保证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不偏离_发展大方向。因此,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发展必须与社区党建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在新划定的社区,全部建立社区党组织,将流动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和民间组织、小型民营企业中的党员交由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二是要把在职党员的作用延伸到社区,可以以街道党工委为_,社区单位党组织参加,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党员活动站和党员联系卡制度。三是要正确处理_领导和社区居民自治的关系,明确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_,社区居民自治不能脱离_领导,社区党组织依法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社区建设重要性,扩大社区建设的影响,使社区建设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培育起社区建设的意识,形成人人生活在社区,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从一定意义上讲,加强社区_建设,是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内在要求。
  (二)、民主选举社区自治组织,为社区居民自治提供参与监督的渠道。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和居民选举的意愿,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确定的法定程序进行选举社区自治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包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前者是决策机构,后者是办事机构,实行“议行”分离。有的地方还成立社区协商议事会。三者之间承担工作的职责也不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社区协商议事会,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成员组成,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幕之后,行使 ……(未完,全文共4768字,当前仅显示240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社区建设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