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农民/>>正文

对失地农民怎么办?

发表时间:2006/1/9 18:09:22

当前,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民承包土地被征用的越来越多。据有关资料显示,每增加一个亿的总量,征用的土地面积就要达亩不等,如果是工业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其用地的数量还要更多。而近些年城市、农村集镇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的也都征用了大量的农民承包地。农民承包地的大量被征用,一方面说明了各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在快速发展;一般而言,征地量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呈正相关因素,征地量越多,说明一个地方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在快速发展,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征地的大量增加,势必会带来一大批农民失去土地。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土地的顺利征用,而且还会引发农村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事实上,几乎各地都发生过农民对抗土地征用、或群访集访等一系列事件。那么,失地农民究竟怎么办?换句话说,怎样才能使失地农民妥善、解决出路?本人以为,只要深入基层、认真研究,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和真正为失去农民考虑办法是会有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就学等方面有特殊的困难,也应该给予社会救助。
  ⒋政府要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让失地农民找到工作。对失地农民,要视同于城市的下岗工人再就业,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给政策、给教育、给培训、给岗位,使这些失地农民,凡有劳动再就业可能的,都要帮助他们找到新的工作,实现再就业。事实上,失地农民,由于土地被征用,他们既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同时,也客观使自己失了业、下了岗,而且,与城市下岗工人不同,他们失业还拿不到“救济金”、“下岗费”、“最低保障工资”等等,可以说,他们这时候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因此,作为政府部门,理应千方百计为他们提供再就业的机会,使他们有活干、有饭吃,全家生活能够有着落。
  二、重用地单位,要多理解多扶持。
  征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地而失地的农民要多理解。因为这些失去农民今后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存的基础已不复存在,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正是失地农民的这种牺牲和奉献,才为自己创造了事业发展的条件,因此,征用地单位,要多换位思考,在各方面可能的情况下,要多给失地农民一些补偿或者扶持,以力求取得“双赢”。
  ⒈政策上扶持。征用地单位,要设身处地为失地农民多考虑,在执行征用地政策上,凡应该给农民的补偿标准,能执行上限的决不要执行下限,能求高的不能求低,能使农民多一点利益的切不要少。因为任何一项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都是有一定弹性的,征用地单位不能只为自己降低投资成本考虑,而减少补偿标准,实际上,对失地农民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不仅是投资中的刚性必须保证的成本,而且也是为自己营造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从长远来讲,这是可以得到回报的。
  ⒉资金上扶持。征用地单位的土地重用补偿费,必须足额到位,不能让失地农民既失了地又拿不到补偿资金。近些年,一些方为招商引资既定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其中一些地方甚至将应该补偿给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少交或缓交甚至不交也作为优惠政策推介给投资商,殊不知,这样做,表面上优惠了前来投资兴业的投资商,实际上是苦了农民、坑了失地的农民。因此,征用单位在土地征用时,切不可提出要这种坑农民、害农民、苦农民的所谓优惠政策,而应该千方百计将征地补偿费足额及时发放给失地农民,这样,失地农民虽然失了地,但他们得到了资金的补偿,还可解决生产、生活急用,还可解决一些后顾之忧,在某种程度上,他们虽然失去了土地作为依靠,但补偿到的这些资金就成为了他们生产、生活、甚至生存中的新的依靠。
  ⒊招工就业上扶持。大多数投资商征地都是开发办企业或房地产开发,这些投资项目建成后,大多需要招收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产业生产或公益事业服务,即使一些征用地用于公益设施建设后,也或多或少需要一些服务工人,因此,作为征用地单位,在招收工作时,同等条件下应首先优先招收失地农民,即使失地农民条件合作制一些,也可招收进来作为勤杂工人,相对而言,勤杂服务工作的要求,一般农民都可胜任,这样,农民失了地,能够及时找到就业,生活也就可有长期的着落。据统计分析,农民每失去一亩地,一般就要新增失业的农民工为个,如果征用地单位每征用一亩地,能够消化两个农民工就业,即使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完了,农民也就都转移成了新的工人,这样不致以出现每征一批地,就新增一批失业农民的情况。失地农民到最后生活就业无着落,还是要找政府、社会或征用地单位的麻烦。
  ⒋项目产品配 ……(未完,全文共3584字,当前仅显示18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对失地农民怎么办?》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