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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居民税收和企业所得税的双重角度分析对外支付的所得税影响

发表时间:2018/5/7 21:35:27
目录/提纲:……
一、2016对外支付的总体情况
二、对外支付对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影响
1、对企业所得税税基不造成侵蚀的项目:股息红利、转让财产等
3、对所得税税基造成严重侵蚀的项目:_劳务(比如销售佣金等)
4、对所得税税基的影响不确定的项目:境内劳务和发包工程等
三、重点税源企业聚焦分析
四、思考和建议
一是信息不对称导致取证困难
二是外资企业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对税务机关基层员工带来巨大压力
四是基层税务机关缺乏自主启动反避税的制度保障和人力保障
一是继续加强非居民税收业务和国际反避税的业务培训
三是双重角度分析对外支付的所得税影响
四是分析对外支付业务时,要有开放性思维
五是建议完善“_劳务”的判定标准
六是加强对有对外支付业务的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和反避税力度
……
从非居民税收和企业所得税的双重角度分析对外支付的所得税影响

2016至2017年,企业所得税连续两年负增长,步入下降通道,这与增值税收入的连年增长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反差。2016年企业所得税入库所得税入库4.33亿元,同比减收4209.82万元,下降8.87%,同一时期对外支付金额为5.42亿元。2017年企业所得税入库4.30亿元,同比减收248.11万元,下降0.57%,而同一时期的对外支付金额为3.9亿元。
在增值税连年增长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却连年下降。与此同时重点税源企业的对外支付金额长期处于高位,由于对外支付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远低于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个别项目甚至为免税)。保守估算:2016年对外支付造成的企业所得税减收0.8亿元以上,2017年对外支付导致的企业所得税减收0.58亿元以上,分别占同期所得税收入的18%和13%以上。
当然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下降还有其他因素的影响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非居民税收,应该成为税务机关所得税管理的重点。
4、对所得税税基的影响不确定的项目:境内劳务和发包工程等。此类项目一般以核定征收为主,即核定利润率再按25%的税率征税。其费用同样可在“国内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由于核定利润率在征管实践中存在较大的_裁量权(25%——100%),其影响也是不确定的。如果利润率核定在40%,则其综合税负率为10%,与第2种类型的对外支付相当。
三、重点税源企业聚焦分析
有限公司2012年共对外支付7678万元,其中6385万元扣缴了10%的预提所得税(以特许权使用费为主),潜在侵蚀所得税957.75万元;1293万元以销售佣金的形式申请了免税对外支付,潜在侵蚀所得税323.25万元。两项合计潜在侵蚀所得税(或者叫规避所得税)1281万元。
同一时期,有限公司总收入为9.86亿元,营业成本7.65亿元,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为7047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47亿元,缴纳企业所得税3682万元。
有限公司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和_销售佣金的支付对象均为其_母公司:
无论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还是销售渠道均受_母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与其_母公司是一种依附关系,其在整个集团和产业价值链条上地位较低,仅仅承担产品加工的功能。对外支付的销售佣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恰恰与其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相当,这非常“偶然”的印证了深圳斯坦雷在整个跨国集团体系中仅仅承担着产品加工职能,并不具备产品销售和生产研发的独立自主权和功能定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性和匹配性原则,仅仅充当着简单加工的功能定位,让其承担母公司的销售费用(销售佣金)以及支付大量的特许权使用费并不合理。反过来讲,即使不支付销售佣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一样能够顺利运转。所以其对外支付大量费用,其一并不具备合理商业目的;其二并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换个角度看,该公司这样做无非是发现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利润较多,如果加上对外支付的7678万元,其利润达到2.23亿元,须缴纳5575万元企业所得税。按正常的商业逻辑,其以利润分配的形式对外支付股息红利,不仅不能少缴国内企业所得税,而且还要多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所以最完美的解决方法就是对外支付销售佣金(销售收入的一定比率提成)来达到双重避税的目的。但该公司申请对外支付销售佣金的过程并不顺利,所以退而求其次,改为一部分为特许权使用费,一部分为_销售佣金。
四、思考和建议
1、基层税务机关处理对外支付业务的困境
一是信息不对称导致取证困难。尽管有情报交换制度,但涉及行政机构层次多,存在信息传递失真、信息传递慢、语言沟通障碍、法律法规和社会环境差异大等诸多困难。在上述因素的制约下,税务机关在认定一桩业务真实性的时候,经常会被企业牵着鼻子走,不知不觉掉入其设置的陷阱。
二是外资企业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对税务机关基层员工带来巨大压力。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中介机构实力强大,甚至有税务机关中的精英人员辞职加盟。
三是国际税收岗位人员对企业的对外支付业务缺乏综合判断能力,也没有用非居民税收和国内企业所得税的双重角度去分析,往往抓住了预提所得税,而忽略了其对国内企业所得税的侵蚀。
四是基层税务机关缺乏自主启动反避税的制度保障和人力保障。
2、加强对外支付 ……(未完,全文共3588字,当前仅显示18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从非居民税收和企业所得税的双重角度分析对外支付的所得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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