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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表时间:2018/5/13 12:02:05
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
二、整治范围
三、整治内容
1、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2、关于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关于贫困识别退出不精准问题
4、关于精准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
5、关于脱贫攻坚检查评比过多问题
6、关于部分扶贫政策未落地生效问题
7、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不力问题
9、有的健康扶贫政策没有做到全覆盖,个别贫困患者未能享受健康扶贫政策
1、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2、贫困识别、退出方面
3、政策宣传落实方面
4、行业部门衔接方面
5、驻村帮扶方面
四、整治措施
1、严格对各镇、河口管委会年度考核工作中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考核
2、出台脱贫攻坚期干部奖惩办法
4、开展抽查和暗访
1、要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宣讲力度
2、在精准识别和退出上:继续做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
4、进一步完善信贷政策
5、加快推进光伏扶贫进度
6、尽快启动土地增减挂钩的项目
2、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
3、用好产业扶贫资金
4、适时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六)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五、工作步骤
1、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4月28日-5月5日)
2、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措施(5月6日-5月15日)
3、推进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5月16日-5月20日)
4、认真汇总分析,形成排查报告(5月21日-5月25日)
六、工……
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查摆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整治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__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十三届_人大一次会议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对照贫困县摘帽、贫困人口脱贫标准,聚焦年度目标,聚焦问题整治,聚焦坚中之坚,聚焦任务落地,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二、整治范围
在各镇和河口管委会开展脱贫攻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三、整治内容
各镇和河口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紧扣“识别、帮扶、退出”不精准、各类扶贫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脱贫攻坚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一)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
1、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不足问题。财政部、_扶贫办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抽查发现,有的旗县201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长,收入来源不稳定,“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3、有的地方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对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知晓度不高,对自身受益情况不清楚、不明白。
4、有的地方未按照自治区建档立卡动态调整要求进行识别和退出,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全面覆盖:有的存在非贫困户应纳未纳(特别是住房不安全),不该进的进了,不该退的退了,产生“漏评、错评”及“错退”现象。有的贫困户退出没有实际帮扶措施,存在算账脱贫、虚假脱贫、被脱贫现象。
5、有的地方没有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包扶村单位和帮扶联系人没有落实实质性的帮扶措施;有的旗县对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没有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没有安排帮扶责任人并落实帮扶责任。
6、有的地方产业扶贫未能覆盖所有贫困村,有的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没有安排产业发展项目和补助资金,没有做到因户因人施策,有的贫困户没有生产经营收入或分红收益。
7、有的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发挥不好,没有建立起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缺乏长期、稳定收益。
8、有的地方存在2016年、2017年搬迁户“两头占”和搬迁未入住即宣布脱贫的现象。有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没有严格执行人均25平方米和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的建房标准。有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不彻底,改造后从直观上判断仍属危房,没进行危房等级鉴定。有的农户自己不愿改造,但缺少佐证材料。有的易地搬迁属于原址重建。
9、有的健康扶贫政策没有做到全覆盖,个别贫困患者未能享受健康扶贫政策。有的还未能落实“三个一批、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覆盖政策。有的未推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户没有落实乡村医生签约,没有实行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
10、有的盟市、旗县两级未根据脱贫攻坚当地资金需求按规定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扶贫资金增幅未达到规定比例。有的滞留延压、贪占挪用现象比较严重。
11、有的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没有建立县级项目库和乡村两级扶贫项目清单,没有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12、有的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不规范,没有履行贫困户申请程序,未执行基准利率和“两免一贴”政策,“户贷企用”模式没有坚持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的原则,没有由贫困户签字贷款,未签订贫困户、经营主体、基层组织之间的多方协议,贫困户对协议不知情,监管不到位。有的地方贫困户扶贫贷款覆盖率低。
(三)自治区发现的作风整治问题
有的未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扶贫领域作风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存在走过场、重形式,问题整治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四)呼市在日常调研、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基层存在责任落实和担当层层递减,“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问题。
2、贫困识别、退出方面。各地存在贫困户识别档案缺项漏项、错项,贫困户收入账目不清楚,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和贫困户受益情况不具体;贫困村退出程序履行不到位,没有按退出标准执行。_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陈旧,未能及时完善、更新。
3、政策宣传落实方面。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参与度不高。
4、行业部门衔接方面。各行业部门与扶贫部门衔接不到位,特别是针对贫困人口具体享受的扶贫政策,如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农村低保等政策,因各部门数据没有实现实时共享,造成了贫困人口在享受政策上,存在覆盖不全的问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时,涉及的扶贫资金部门,因相互间协调沟通不到位,在解决扶贫措施落实、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上存在底数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5、驻村帮扶方面。驻村帮扶单位帮扶力度不够,有的驻村帮扶工作没有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没有做到脱产驻村,每月驻村达不到规定要求。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县成立3个脱贫攻坚排查整改专项工作组,负责督促指导各镇(管委会)脱贫攻坚整治落实工作。
2、各镇(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定期到贫困地区开展调研,进村蹲点,解剖麻雀。亲力亲为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用心、用情、用力推进脱贫攻坚。
3、进一步加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作用,建立行业扶贫专项推进组,专门抓好本行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建立推进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调度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部署安排专项推进工作。
4、加强全县6个督导组、3个督查组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其作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助手作用,落实好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各项安排部署,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各镇(管委会)在推进脱贫攻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贫困地区在提高脱贫质量上下功夫,助推贫困人口脱贫攻坚进程。
(二)强化和完善考核制度
1、严格对各镇、河口管委会年度考核工作中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考核。实行最严格的考核制度,紧紧围绕“六个精准”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年终将排查整 ……(未完,全文共7597字,当前仅显示26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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