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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制度汇编工作资料汇编

发表时间:2018/8/23 15:54:21
目录/提纲:……
目录一、工作职责
二、日常管理
三、工作制度
四、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8
一、巡察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_纪律,严守_秘密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巡察组成员职责
(一)组长职责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6、组织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副组长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5、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打卡签到制度
二、请销假制度
三、严格纪律要求
一、巡察干部“五个严格”
二、巡察干部“六个一律不准”
三、巡察干部保密纪律
四、巡察干部工作纪律
五、会议纪律
六、巡察干部回避制度
二、归档要求
(一)贯彻_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
(二)研究提出全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审定巡察工作报告
(四)向区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五)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向区委提出对巡察干部的调配意见
(六)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
巡察工作制度汇编工作资料汇编

目录
一、工作职责
区委巡察办内设机构职能………………………………3
区委巡察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及巡察组成员职责………4
二、日常管理
区委巡察工作人员考勤制度…………………………10
区委巡察纪律…………………………………………13
区委巡察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7
区委巡察办财务管理制度……………………………19
区委巡察办档案管理制度……………………………22
区委巡察机构文件审批制度…………………………24
区委巡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5
三、工作制度
四、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8
区委巡察信访工作制度………………………………43
区委巡察组务会制度…………………………………45
区委巡察党小组会议制度……………………………47
区委巡察工作请示报告制度…………………………49
区委巡察谈话提醒制度………………………………50
区委巡察明访暗访工作制度…………………………52
关于加强对巡察干部监督的暂行办法………………56
区委巡察干部考评实施细则…………………………60
区委巡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66

区委巡察办内设机构职能东昌区委巡察办下设三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秘书科、督导科。
综合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协调、政策研究、信息编发、业务指导、巡察成果运用及党务、干部管理工作。
秘书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文电收发、档案管理、b_m、信访、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
督导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问题线索管理、移送,了解线索移送办理情况;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汇报、情况反馈工作,承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等,对整改落实工作做好督促检查;负责巡察公开事项;督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相关事项的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巡察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及巡察组成员职责根据《中国_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巡察工作实践,制定区委巡察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及巡察组成员职责。
一、巡察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_、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能够遵循_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视、市委、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5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对被巡察单位在重点事上问题的查找与归类。
主要职责是:
1、查阅、复制被巡察单位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征求意见稿、账簿、基建项目、审批项目情况报告等资料;
2、针对重点事主要所指的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工作;
3、负责对查找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整理、移交,需严格b_m,只得向组长、副组长汇报;
4、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文字综合干部职责由组长根据实际情况指派组员担任,负责起草巡察组的各种文字材料。
主要职责是:
1、起草巡察动员会组长讲话稿、阶段性汇报、巡察报告、专题报告、巡察反馈意见等材料;
2、协助组长、副组长审阅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专题汇报及其他文字材料;
3、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巡察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形成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特制定巡察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打卡签到制度
1.巡察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执行打卡制度。
2.必须到秘书科(巡察组联络员处)履行签到手续。因公外出应事先履行外出登记,如到基层巡察不便签到可电话通知秘书科(巡察组联络员)代为登记。
二、请销假制度
(一)外出请假需请假离开东昌区域的应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秘书科备案,方可外出。
1.副主任外出,应向主任请假,并通知秘书科。
2.各科室负责人外出,应填写报告单,报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审批,签字后方可外出。
3.其他巡察工作人员外出,应填写报告单,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主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4.遇到特殊情况或事情紧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口头请假,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因故需延长在外时间的,必须在假期未满之前按照审批权限提出申请。
(二)会议请假区委巡察办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凡规定的参加对象,因事不能参加时,应提前通过承办会议或活动的科室向主持会议或出席活动的主要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参加。
(三)因病请假巡察工作人员因病住院,或需在家休养的,应及时向分管副主任报告,并向秘书科备案。
(四)工休假请假巡察工作人员需休工休假的,应及时向分管副主任报告,并向秘书科备案。
(五)销假制度巡察工作人员外出返回后,要及时填写销假报告单向秘书科通报,办理销假手续。
三、严格纪律要求
1.无故未签到的,按旷工对待。
2.要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要妥善安排好分管工作后方可离岗。
3.外出期间,必须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报销规定。
4.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而影响工作,或越权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5.外出考察必须严格遵照请假报告单上批准的时间和路线,严禁变相公款旅游。
区委巡察纪律为进一步规范巡察干部行为,推动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巡察干部必须遵守以下巡察纪律,为巡察工作保驾护航。
一、巡察干部“五个严格”
1.严格政治纪律。
2.严格b_m纪律。
3.严格组织纪律。
4.严格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5.严格回避制度。
二、巡察干部“六个一律不准”
1.一律不准接受宴请。
2.一律不准收受礼品,包括土特产品。
3.一律不准借机参观考察,尤其不能到景点参观。
4.一律不准接待、会见与巡察无关的人员。
5.一律不准打着巡察的旗号办私事。
6.一律不准在工作安排和干部选拔任用上打招呼。
三、巡察干部b_m纪律
1.借调人员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不得向原单位领导汇报有关巡察工作。
2.不得在食堂、本单位与非巡察场所谈论巡察工作,各组之间不允许互相串联、议论、打听。
3.不得在亲属、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巡察工作的内容。
4.不得在不利于b_m的地方存放有关b_m资料。
5.不得携带有关b_m文件材料外出参观访友、出入公共场所或复印。
6.不得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应及时退还、归档;作废的文件及相关材料等不得私自随意处置,要按规定销毁。
四、巡察干部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要佩戴巡察工作牌。
2.不得在巡察过程中利用暗示,提示,记录失真或有意避重就轻等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循私情。
3.不得干预被巡察单位和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4.不得接受可能对巡察工作有影响的宴请,要求被巡察单位、被巡察对象及其亲友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得与被巡察对象及其亲友进行不正当的私人联系和交往;
6.不得利用巡察之机,通过被巡察单位和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
7.不得利用巡察之机,收受他人的各种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会议纪律
1.巡察办召开会议,与会人员要按照要求准时到会,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处理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2.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巡察办副主任或主任请假。
3.会议期间要认真听会,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4.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
5.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6.对于一些b_m性的会议,与会人员要严格b_m,不得擅自传播。
六、巡察干部回避制度
1.凡是配偶、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在被巡察单位工作的或者与被巡察单位有利害关系的,要进行回避。
2.凡是在被巡察单位工作过的巡察干部,要进行回避。
3.凡是同学、朋友等重要社会关系人在被巡察单位工作或者与被巡察单位有利害关系的,要进行回避。
4.其他需要回避的事项,要主动报告进行回避。
七、违反纪律处理办法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构成违纪的,依照党纪法追究责任。必要时,同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组织处理措施包括: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原岗位,免职,辞退。
区委巡察公务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遵守《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行车。
条二条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内外及引擎清洁。
第三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处理。
第四条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准送修。
第五条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情况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不准疲劳开车,车内不准吸烟,不准酒后驾车。
第七条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办公室内等候出车。不准乱窜,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差。
第九条出车执行任务,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下班后将车辆停放适当地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一条不准将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区委巡察办财务管理制度为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加强机关财务收支管理,根据巡察办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肃财经纪律。巡察办全体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办事业的原则,实行民主理财、规范理财,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二、加强计划管理。机关的大宗经费开支,购买贵重物品、设备等项支出,由申请科室向秘书科提出计划或书面报告,经分管副主任审阅后,由秘书科提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三、财务人员管理。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完善监督程序,实行票款、票章分离。财会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对于不合规、不合理的支出要予以抵制和纠正。会计人员每周要向秘书科负责人书面汇报财务收支情况。秘书科负责人应于每季度末向分管副主任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并不定期对支出票据、库存现金、财务帐表进行审核,年末向主任汇报当年财务收支情况。
四、严格审批程序。机关所有费用支出,须由经手人签字后,报机关会计人员初核、副主任审核、主任审批。未经批准的开支,财务人员一律不准核销。
五、严格控制借款。个人私事(含医疗费用)一律不准借用公款。因公借款要由经手人签字后,报机关会计、副主任、 ……(未完,全文共24595字,当前仅显示44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巡察工作制度汇编工作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