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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合同文本

发表时间:2006/1/9 18:34:28


  进口合同买方: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卖方: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天通过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1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合同为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装运条件:
  离岸价条款:
  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或附近地区。
  第九条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天内,根据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 ……(未完,全文共2277字,当前仅显示144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进口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