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规章制度/>>正文

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分析

发表时间:2006/1/9 19:03:42

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理由
  为什么公共产品要由政府来提供,而不是由市场来提供(私人产品选择了市场提供的方式)?西方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公共产品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政府提供的必要性。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非排他性决定了人们在消费这类产品时,往往都会有不付费的动机,而倾向于成为免费搭乘者,这种情形不会影响他人消费这种产品,也不会受到他人的反对(由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特点所决定)。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免费搭车者”就不可避免。这样,私人企业如果提供公共产品,就无法收回成本。同时,由于公共产品的个人消费“量”是不确定的,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竞争市场上一般无法提供这类产品,就像经济学家所说的,竞争性的市场不可能达到公共产品供给的帕累托最优,无法满足社会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因此,需要公共经济部门介入——用税收手段来集资,提供这些产品。
  对于公共产品的政府提供,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从不同的分析视角,给出了不同的理由。从社会学的观点出发,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可能构成政府存在的重要原因。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生产工具简陋、文明程度太低,人们抵御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是非常弱的,组织这类防御工程活动是很困难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共产品的好处。显然,如果没有适当的制度安排,没有另外一些人和组织提供这些产品,可能造成社会福利的大大降低(如社会保障),也可能造成社会危机,社会将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的社会形态和生产力水平比较高的社会形态,都需要社会来提供某些必需的公共产品,否则,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全就不可能得到保障,这与免费搭乘的结果是一样的。正因为人们有这样一个理性的预期,把社会需要和社会安全(注: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职能及其变化决定于公共风险,而与虚拟的所谓市场缺陷无直接关联。”从“市场失灵”推导出的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但是,我们认为,这虽然解释了西方经济理论的逻辑错误,但是把公共风险作为公共产品存在的唯一理由,是值得商榷的。从更基本的经济关系分析,公共风险只是不能满足公共产品需求可能带来的一种结果,而不是公共产品存在的原因。严格地讲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才是产生政府制度和政府职能存在的理由。(刘尚希经济研究,))置于一个重要的地位,才选择了政府制度,才为公共产品政府提供的制度安排留下了空间,同时还预留下了社会政策发挥作用的空间。这种基于社会需求和社会安全理念的制度选择,降低了社会的运行成本,将资源配置于社会最重要的目标,并有效克服了市场制度的某些缺陷,如通过外部性的内部化,解决了公共产品消费中的搭便车问题,化解了社会风险。所以,政府的存在和公共产品的政府提供是有效率的(注:经济学上的边际革命发生后,人们逐渐认识到,政府的活动也能够带来效用。(张馨等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大注: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是一种效率选择的结果。在这里,我们把效率主要定义为资源的有效配置,其中包含了“经济和谐”的境界和“经济均衡”的内涵。
  二、私人供给公共产品的制度安排
  以上分析说明,为了满足社会需求和公共安全的需要,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符合效率目标的要求,但这并不能说明市场提供公共产品是无效率的。
  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是财政学和经济学的难题之一,也是财政学和经济学理论发展的前沿。所谓“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指的是没有政府介入和强制的个人自愿提供公共产品的情形。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公共产品私人提供是低效率的,或市场提供是失灵的。这个命题的主要根据是,公共产品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的特征,同时这类产品在消费中是不可分割的。但是,一种产品所具有的某些消费的特性是否决定或完全决定了该产品生产的供给方式呢?这是一个令人怀疑的结论。从公共产品的生产特征上分析,有些公共产品的生产具有可分割性,只要生产是可分割的,就存在私人提供的可能性,如公路工程的建设;有些公共产品的价格外延边界是确定的,那么就有向消费者收费的可能性,其生产就可以由不同的生产组织来提供,包括私人部门。理论上的依据是:只要公共产品存在生产的可分割性,通过一定的价格机制,使生产能够在边际效益等于边际成本的资源配置的最优条件下,完成市场交易,公共产品的市场提供是可能的。同时,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可以通过市场定价的方式,将免费搭乘排除在公共产品的消费范围之外,公共产品由市场提供是可能和必然的(还需要考虑市场交易成本和排他成本)。另外,公共产品
  政府提供的假设条件正在逐步放松,只要存在私人提供条件,就有公共产品私人提供的可能,政府与市场的联合提供或私人部门的联合提供都成为可能。事实上,公共产品提供的市场失灵主要是在非实物性的范围内和一些投资规模巨大的公共工程领域,如国防、法律、治安、社会保障等。这里既不存在生产的可分割性,更不存在消费上的竞争和排他性,完全打破了消费者所要求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市场均衡条件,私人部门无法进入;而投资规模浩大的公共工程,是私人部门所无法承受的。科斯定理告诉人们,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公共产品消费的外部性得到解决,其生产的成本能够得以补偿,私人生产和提供是必然的。经济学家所通用的公共产品的特例——灯塔,在许多地方并不是由政府或公共部门提供的,原因是其提供者可以通过在码头收费使投入的成本得到补偿。
  从公共产品提供的约束条件看,只要公共产品提供会给每个成员都带来利益,那么,公共产品私人提供就有合作的基础,是可以实现的,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与个人在消费公共产品中的税收负担的自愿达成是一致的。
  科尔纳斯和桑德尔利用博弈模型证明,公共产品的纳什均衡供给小于帕累托最优供给时,二者之间的差距随着社区人口的增加而扩大,供给不足的程度与效用函数的特征也有关。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公共产品供给的程度与人口和效用也有相关性,不仅仅是与供给制度有关。
  我们的基本观点是 ……(未完,全文共7096字,当前仅显示24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