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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进城农民工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2006/3/14 12:41:14
目录/提纲:……
一、基本情况
二、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民工应享有的权益
三、进城农民工权益被侵犯的具体表现
一是公办中小学校向农民工子女额外乱收费的现象,并未停止
二是对招收民工子女的简易学校,采取不承认、排斥甚至扼杀政策
四、为保护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五、对策措施
一是尽快制定出台《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权益保护法》,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
三是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尽快修订或废除对农民工有歧视性的法规和文件
一是取消一切对农民工有歧视性的招工规定,消除“就业壁垒”
三是建立健全劳务用工信息网络
四是妥善解决民工工子女受教育难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工会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农民工充分认识到工会的重要性
一是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力价值
二是要结合技能培训做好农民工_的教育
……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一个特殊劳工_,是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下的畸形产物。本文采用与农民工座谈、到有关职能部门咨询、查阅有关资料等调查方法,从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民工权益的界定、受侵犯的具体表现和当前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方面,对彝良县钟鸣乡钟鸣村乌丫社进城农民工权益受侵犯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外出就业对农民的生存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对近的农户家计则起决定性作用。但农民工合法权益受侵犯的问题大量存在,非常突出。
  一、基本情况
  彝良县地处滇、川、黔三省结合部的乌蒙山区,位于昭通市中部,是一个国家重点扶持的典型山区农业贫困县。**年底,全县总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其中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钟鸣乡钟鸣村乌丫社位于彝良县西南部,海拔米,耕地面积亩,人均耕地亩,常年以种植玉米、马铃薯为主,没有特色支柱产业,附近没有任何厂矿企业。**年底,全社有总人口户、人,外出务工人员人,占总人口的,务工收入占全年人均纯收入元的。举家外出务工的有户,外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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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政策。如广东省对农民工严格实行“六不准”,即在春节后一个月内,省内的所有用人单位一律不准招收外省民工;回乡过节的民工返岗时,一律不准带新民工入粤就业;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机构一律不准开展介绍外省民工的介绍活动;不准举办劳务和人才交流集市;外省驻粤劳务办事机构一律不准向广东组织劳务输出;任何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新闻单位一律不准刊登和发布招用外省劳动力的广告或信息。
  ⒊就学歧视。一些地方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的执行大打折扣,甚至违背政策。一是公办中小学校向农民工子女额外乱收费的现象,并未停止。农民工严玉坤反映,其在外务工期间,子女上学交借读费小学每学期少的元,多的至元,还暗示要拿不成文的一次性赞助费,小学元,初中几千元不等,不然就以学生名额已满拒收。二是对招收民工子女的简易学校,采取不承认、排斥甚至扼杀政策。据民工李秀坤反映,某大城市,明明有几十所民办的民工子弟小学,有关部门却称不存在,成为无人过问的边缘学校。
  ⒋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缺失。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和私营企业要么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要么为了应付检查只给少部分农民工投保,要么避重就轻只买一种保险,而回避其它几个险种。大多数用工单位没有按《劳动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从事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李国发在山西某工厂打工时,被机器压掉一只手,关系一辈子的生活,仅得到一万多元钱的赔偿,被伤害者在厂里闹着不走,反遭一顿毒打。
  ⒌拖欠工资问题突出。个调查民工中,有个民工反映工资被拖欠和克扣,占调查人数的。据民工反映,拖欠、克扣工资的形式多样,有的是建筑业包工头在工程完工后拒发工资,有的拖欠工资发给回家路费,有的连路费也不给。有的是企业向民工收取元到元的押金,或扣押一两个月的工资,也有的是企业一年中平时只发给民工生活费,把大部分工资扣在老板手里占用,并随时找借口处罚民工、克扣工资,如果农民工对企业不满意,要离开,那已做几个月的工资也就拿不到了。调查周天强时说:“我们村出县打工的都有拖欠工资收不回来,多的元,少的至元,其中以上不可能收回来了。即使在县内打工的,也有一半以上被拖欠工资。”
  四、为保护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年以来国家出台不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护民工权益的新政策,特别**年月_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多方面的政策。这些政策,贯穿着破除城乡身份,就业融于市场,保障民工权益,促进农民进城的思想,体现了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也显示出社会管理改革的方向。但存在宣传不够、执行打折扣的情况。
  ⒈就业的公共服务歧视基本未变。一些城市限定企业先招收城镇劳动力,后招收农民工,硬性限制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比例,对农民工就业变相收费(把以往对农民工的几证收费,变为向企业按招用农民工的人数收费,或对农民工租房加收管理费)。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政府举办的劳动力市场场所,仍只服务于城镇居民,不向进城农民开放。有的城市,形成了自发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虽然也存在问题,但农民能从那里找到活计,经久不衰,有关部门不是去帮助管理和完善,却要予以取缔。由于缺乏公开合法的农民工就业中介服务场所,带欺骗性的中介组织得以活动。被调查的民工中有以上的反映外出务工时上过这种中介组织的当,有的被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入传销组织。
  ⒉执法力度和法律援助不到位。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条的规定,对因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问题是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处于软弱无力的地位,向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多被推诿开。上访政府主管部门,得到解决的为数较少,大部分得到的回答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予受理,或是欠资千元左右,不屑受理。但没签合同,多数情况是农民工要签合同 ……(未完,全文共4237字,当前仅显示21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村进城农民工权益保护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