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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副乡(镇)长选派管理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05/4/8 19:00:20
目录/提纲:……
一、选举范围和人选条件
二、选派程序
三、科技副乡(镇)长工作职责
四、科技副乡(镇)长的待遇
五、选派单位的责任
六、接受单位的职责
七、组织、人事、科技管理部门职责
八、其他有关事宜
四、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成效显著,经济发展速度或经济指标在全县位居前列
六、劳动者技术和技能培训全面、深入,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
七、乡(镇)建设和环保有规划,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条件明显提高
九、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十、落实科技兴县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优秀
……

  
  科技副乡(镇)长选派管理实施办法
  
  选派科技副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适应_市场经济_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是“科技兴乌”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造就培养一批县、乡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的有效途径。为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促进县、乡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现结合**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举范围和人选条件
  ⒈选派科技副乡(镇)长,应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和学校在职科技干部中选择。
  ⒉选派的科技副乡(镇)长,必须是坚持_基本路线,思想作风正派,勇于改革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政策水平和管理经验,有某方面的技术专长,有志于为发展农牧业经济做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⒊科技副乡(镇)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实践,年龄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二、选派程序
  ⒈选派科技副乡(镇)长应按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接受单位考察,确定人选后,双方单位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也可以由县乡公开招聘或县委根据乡镇所需人才直接提名。物色人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发给。
  ⒋科技副乡(镇)长任职期间,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政绩突出,有突出贡献的可作为提拔作用和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条件。对于有重大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所在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⒌科技副乡(镇)长任职期间,享受县上制定的其它优惠政策。
  五、选派单位的责任
  ⒈经常检查和了解派出的科技副乡(镇)长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依靠单位的力量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难。
  ⒉与乡(镇)党政领导保持联系,在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主动给予支援与合作。
  六、接受单位的职责
  ⒈乡(镇)长党政领导,应积极支持科技副乡(镇)长的工作,要确立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的思想,并以此教育干部、群众讲科学、用科学,指导农牧业生产等。
  ⒉建立科技管理服务网站。各乡、村建立科技推广机构,以保证各项科技措施的全面实施。要积极鼓励、支持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承包、咨询服务或创办科技经济实体。
  ⒊主动与派出单位加强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各种科技合作活动。
  ⒋接受单位的主要领导,应积极支持配合科技副乡(镇)长选好科技致富的典型村、户。以典型引路,带动周围的农牧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⒌积极建立科技培训体系。举办各类短期专业培训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乡、村干部、科技示范户和农牧民群众,提高科学文化素质。
  ⒍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为科技副职创造条件,保证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抓好科技工作。在科技副职分管的工作范围内,要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要主动帮助科技副职熟悉情况,协调同级干部之间的关系,关心照顾他们的生活,妥善解决他们的困难。
  七、组织、人事、科技管理部门职责
  ⒈科技副职的选派、管理工作,组织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拟订政策,协调关系并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⒉人事局要切实参与日常管理,按照县乡(镇)要求,负责人选的推荐、培训。按政策规定解决科技副职的职称、工资、奖励及其他优惠待遇。
  ⒊科委、科协应积极介于这项工作,加强对科技副职的业务指导,解决其科技工作方面的问题,在计划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保证。
  ⒋组织、人事、科技管理部门要分工合作,担负起各自的责任。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科技副职的思想工作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
  八、其他有关事宜
  ⒈选派科技副乡(镇)长的单位和接受单位签订合同书时,应明确任职目标、任职期限、合作项目、互惠互利条件等,合同书报地委组织部备案。
  ⒉对科技副职的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科技副乡(镇)长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与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县委组织部管理为主。
  ⒊科技副职任职期间,每年要写一份述职报告,交县委组织部,抄报地委组织部及派出单位。
  ⒋县乡每年都要按管理权限对科技副职进行认真考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时,经有关方面协商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免职手续。任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连任或延长任期,在征得本人自愿、派出单位同意后,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任免手续。
  ⒌县、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科技副职座谈会,听取科技副职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和奖励优秀科技副职。
  ⒍县乡都要设立“科技副职基金”资金可采取财政拨一点、派出单位赞助一点的办法筹集,用于科技副职工作的启动资金和活动资金。
  ⒎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规定中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_**委组织部
  **年月日
  
  **科技进步先进乡(镇)
  标准
  一、乡(镇)党委和政府科技意识强,有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经常听取科技工作汇报,确定研究和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问题。
  二、制定了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的政 ……(未完,全文共4181字,当前仅显示21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科技副乡(镇)长选派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