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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量及打假工作责任书

发表时间:2005/4/8 21:34:38
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目标
(一)质量工作目标
(二)、打假工作目标
三、工作责任
(一)质量工作责任
二、打假工作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责任制
(二)落实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三)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
(四)正确处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
三、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
(二)奖惩
……

  县质量及打假工作责任书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_《质量振兴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晋政发[]号)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构建具有省会城市产业体系的意见》(并政发[]号)及《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并打造信用太原活动实施方案的同志》([]号),坚持以质取胜,走“质量立县”发展道路,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建设_和谐阳曲,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和县政府签订的《质量及打假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特制定《阳曲县质量及打假工作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质量振兴纲要》、《_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号)和《太原市质量振兴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树立以质取胜的战略思想,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质量工作目标和打假工作要求,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监督有效”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质量总体水平稳定提高,确保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目标
  (一)质量工作目标
  ⒈继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8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对打假及质量监督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打假及质量监督工作的领导,并将其列入每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打假及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⒉确保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大力整顿生产企业,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证食品、农药、种子、化肥、食盐、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人造板、棉絮制品等产品的质量。经过规范整顿,使各种质量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⒊组织对当地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加工、藏匿、运输、销售等重大违法活动进行调查、检查、依法处理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下,对发生在本行政辖区内生产、加工、藏匿、运输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工作,限期整顿治理,达到基本遏制的目标。
  ⒋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制假售假案件;不发生因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致人死亡、中毒、重伤等事件。
  三、工作责任
  (一)质量工作责任
  ⒈实行质量工作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的质量工作领导机构,地方主要领导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分解质量目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⒉质量工作要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十一五”发展规划,并制定地方质量振兴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政府质量工作会议制度,将质量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⒊以创立中国名牌产品为目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形成一批产品质量好,科技含量高,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不断推动本地产业结构调整。
  ⒋大力推进“质量立县”“质量兴企”工作。全面提高工业、商业、旅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及服务业的质量水平,重点加强对垄断性服务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⒌实行质量奖励措施。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奖励政策。对中国名牌产品、山西省名牌产品和质量信誉企业以及在质量工作中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⒍广泛开展全民质量法律法规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搞好质量宣传和质量培训,树立重质量、讲诚信的社会风尚,为质量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⒎加强对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查清原因,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大案小报,姑息违法行为。
  二、打假工作责任
  ⒈打假及质量监督古实行地方领导负责制。各地一把手对本地区的打假及质量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打假及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⒉加大对非食品原辅料和非食品加工助剂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生产食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毒鼠强等有毒危禁品、农业生产资料中假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农机配件及煤炭、石油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的查处。围绕假冒伪劣突出问题,抓好“三重一大”(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大案要案)的集中整治。
  ⒊建立落实打假工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对在打假中遇到的影响较大的违法活动或案件,限制、妨碍执法的行为,打假受阻事件等问题要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⒋落实打假及质量监督工作责任必须充分体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整体职责,把地方政府打假及质量监督工作责任同各职能部门打假及质量监督工作责任综合起来一并落实,要组织好统一行为,发挥统一指挥作用,达到统一效能的目的。建立“打防结合”“打扶结合”“打帮结合”的工作机制。
  ⒌落实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凡在工作中渎职或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责任制。
  各部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乡镇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本单位内的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质监部门作为县政府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协调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质监、工商、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宣传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生产者和经营者质量监管档案,掌握企业质量状况,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各乡镇政府要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 ……(未完,全文共4904字,当前仅显示24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质量及打假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