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民营招商/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06/4/14 20:21:52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⑴凡引进_工商项目,金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对其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⑵奖励对象不分市内外、境内外,不分职务、籍贯(包括本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产品出口企业以及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上的其它鼓励类项目的,按实际到位资金5‰—7‰计奖。
  ⑶_资金实际到位资金额按实际到位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公布的外汇兑换率综合折算。
  三、对引进境内市外资金中介人的奖励
  引进单个项目境内市外资金1000万以上的,可按实际到位资金1‰—3‰计奖,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审批兑奖办法
  ⑴成立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计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外汇管理局、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市地税局涉外分局负责人为评审委员。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外经贸局。
  ⑵中介人在引进的资金全部到位、新企业正式投产并实现入库税收后直接向评审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新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资人出具的确认中介人证明、企业纳税证明以及中介人身份证等相关论据,由评审办公室初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资金来源 ……(未完,全文共879字,当前仅显示55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