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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网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表时间:2006/4/27 18:35:54


  几年来,国家投入巨资对农村电网进行建设与改造,改造后的农村电网布局合理、电压稳定、供电可靠,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电力消费和经济发展。改造后农村电网现状如何?笔者对江苏**县农村电网情况进行了调查,该县5年内农网改造先后共投入1.039亿元资金,对全县农村电网进行建设与改造。据统计,该县2002年底工业总产值实现61.84亿元,农村工业占87.1%,与农网改造前相比分别增长83%,42.7%。城乡电网同价后,农村到户电价平均下降0.14元/千瓦时,减轻农民负担630万元。就在人们喜尝收获成果的时候,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农村电网,他们盗窃电力设施,使农村电力资产蒙受很大损失,扰乱了农村供电秩序,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给_制造事端。
  5年内,该县农村电力设施被盗达100起,直接经济损失21.78万元,恢复建设需69.4万元,被盗(220伏~10千伏)线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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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金沟供电所管辖的李坝村五组,2003年4月1200米机井低压线路被盗,村民没有报警反而强烈要求供电所恢复供电。供电所重新架设后,与该组签了护线协议。同年10月份,该组同地点线路再次被盗,村民将电话打进县政府热线,尽管有协议,对于用电心切的群众,供电所又不得不迅速架设将线路恢复了供电。用当地村民的话讲:"我不欠电费,你就得给电我用,其它我不管。"这都是由于产权、责任不清引发的争议和隐患。
  3.谁是真正的电力设施保护者不明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规定电力设施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这样大家都是电力设施保护者,可一旦发生线路盗窃案后,又谁都不承担这个责任。
  4.有买的就有卖的,销赃源头活跃
  全县共有收购废旧物资点60余家,其中也有没取得正规经营执照的。在利益驱动下,使偷盗、销赃者走到了一起。在一次清理收购点时,发现某镇一家收购站有被剪断的导线,询问无结果,公安部门只能将导线暂时封存。没对收购者问出一个说法,销赃者又可以正当经营。而公安部门因为要处理社会上各类不同的案件,再处理一般性盗窃电力设施案件也就力不从心,这样就出现了举报无人管、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得力的不良局面。
  二、如何保护我们的电网
  面对破坏的电力设施,**县供电公司、县经贸委纷纷上书到政府。人大代表则义愤填膺,纷纷提案,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统一协调,集中治理。农电设施保护成为**县社会治安的主战场。
  2003年,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法委、经贸委、公安局、供电公司走到一起,开展了长达近一年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活动,各职能单位统一认识、统一布置、统一行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通过近半年的整治,盗窃之风有所收敛。侦破了4起盗窃电力设施的案件,端掉3家有销赃行为的废旧物资收购点。全年发案3起,与同期相比下降85%;3起均得以告破,是过去五年的总和,使农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逐步走出困境。回顾这项工作,该县具体从以下几点进行突破和巩固,从而保证了农村电力设施的安全。
  1.加强宣传
  首先加强《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对破坏电力设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宣传到位。其次,针对盗窃农电设施不法分子法制观念淡薄的特点,加强对有关法制的宣传,使那些不法分子意识到盗窃农电设施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为确保宣传效果,县供电公司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周活动,走街串巷,设点摆摊,印制了2000多份政府保护电力设施的通告,张贴到村村组组。利用当地媒体不间断地进行宣传,在全社会掀起了一股学习法规、条例的高潮。同时,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流动字幕,鼓励居民揭发举报违法犯罪分子,只要是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不论是谁,都给予一定的奖励。
  2.建立一个多方位电力设施管理组织网络
  县政府领导牵头,经贸委、公安、工商、供电、林业、土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全县11个镇和所属村组相应成立护电组织,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过问,凡事有人处理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不再因为产权归属而扯 ……(未完,全文共3433字,当前仅显示17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农村电网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