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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发表时间:2006/6/24 15:14:54


  
  为进一步调动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合理、有效的竞争机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办公室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结合区院、分院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日常考核与半年、年度考核相结合,因岗定责,目标量化,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便于考核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干部及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1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务投诉,一次扣0.2分。发现与外来办事人员争吵、打、骂行为,一次扣1分。
  4、党风廉政建设(4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发生问题,此项不得分。
  5、加强政治、业务学习(4分)。少一篇学习记录扣0.1分,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学习,每次扣0.1分。
  6、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4分)。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安排,一次扣0.1分。在卫生检查中,受到批评,一次扣0.1分。
  7、加强团结,塑造团队精神(3分)。协作配合不够,不按规定和程序反映问题,闹无原则纠纷,发现一次扣0.5分,发生打、骂行为的,此项不得分。
  8、干部日常管理(5分)。干部考核手册每日填写,每月送签,少一次扣0.1分。按时完成每月小结和下月计划。少一次扣0.2分。无故不参加办公室例会,缺席一次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四、奖惩办法
  1、奖励加分
  年度内,分管工作受到国家级(高检院及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每一项次加1分;受自治区级(区院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地委、行署)表彰的,每一项次加0.5分;受地区级(地区领导或地区有关部门)表彰的,每一项次加0.3分;受院领导表彰的,每一项次加0.2分;受办公室领导表彰的,每一项次加0.1分。某项工作在地区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的,给予一倍加分。
  发表信息、理论研究、工作交流等稿件的,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每一篇加0.5分,在自治区级刊物发表的,加0.3分,在地区级刊物发表的,每一篇加0.2分。
  量化考核指标超额完成的,予以加分。加分值=超额比例*该项分值。
  同一工作的奖励加分以最高奖励加分为准,不重复加分。
  2、惩处扣分
  因某项工作不力,被院领导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0.2分;被地区有关部门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被院领导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0.2分;被办公室领导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0.1分;在地区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的,给相应分值2倍扣分。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每发生一次扣0.2分。
  同一内容的惩处扣分以最高扣分为准,不重复扣分。
  3、否决项目 ……(未完,全文共1841字,当前仅显示11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检察院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